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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7-06 00:44: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216832 (a216832)
標題 [新聞] 她開庭前閱卷驚見敗訴判決書 真相是這樣
時間 Wed Jul  5 21:39:27 2017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她開庭前閱卷驚見敗訴判決書 真相是這樣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莊姓女子因股權糾紛打官司,一審敗訴後提上訴,去年10月到高等法院民事庭閱卷,
赫然發現卷證中竟有一份寫著「上訴駁回」判她敗訴的判決書,認為承審法官謝碧莉還
沒開庭竟「未審先判」,怒控瀆職,但她也因擅自拿走這份「判決書」,反遭告發竊取
文件。

高院今發聲明強調莊女拿走的所謂「判決書」,其實是謝法官引用「例稿」製作的「備
忘錄」,絕非未審先判。

高院聲明指出,莊女日前向《鏡週刊》投訴後,週刊今以「離譜未開庭就有判決書、高
院法官驚爆未審先判」為標題報導此事,但實情是謝碧莉習慣收案後邊看卷證資料,邊
把雙方當事人的主張、答辯事項、案件爭點及相關法律意見,先放進類似案件的「例稿
」中,當作自己未來開庭或評議時的「備忘錄」,而例稿上面「主文」部分本來就印著
「上訴駁回」,但謝碧莉有用鉛筆註記許多待查事項,也訂了開庭日期,顯示該備忘錄
並非謝的心證,更不是正式判決書,絕非未審先判。


高院行政庭長周盈文說:「該案是合議案件,謝碧莉只是受命法官,另外還有兩名法官
,不是謝法官一個人可以決定判決結果的。」周表示,去年此事發生後,謝碧莉隨即自
行聲請迴避審理莊女的案件,該案目前已由其他法官審理中。


至於這件「例稿惹的禍」是怎麼發生的,周盈文說,謝法官習慣把引用例稿製作的「備
忘錄」夾在卷證中,如果當事人要閱卷,她會先把備忘錄拿出來,再讓當事人閱卷,但
莊女去年10月4日來閱卷時,謝法官剛好休假,書記官直接把整份卷證交給莊女閱卷,才
會發生這樣的烏龍。


周盈文強調,可以理解莊女在開庭前看到印著「上訴駁回」的所謂判決書,心裡一定很
不舒服,但依據閱卷室的監視器畫面,莊女當時並非影印,而是直接把那份備忘錄放進
袋子裡帶走,高院曾請莊女歸還,但她否認有拿走,因此高院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莊女
涉犯竊盜、侵占等罪,尚未偵結。


至於莊女向週刊指稱,她控告謝碧莉及書記官瀆職一案,台北地檢署已經以「查無不法
」簽結,對此,高院表示並不知情。至於謝碧莉的備忘錄引發莊女質疑未審先判,是否
有疏失,高院表示,並未因此處罰謝碧莉,但有提醒她以後注意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一位法官告訴記者,確有不少法官習慣引用例稿,減少文書作業時間,例如同樣是槍擊
案,待查事項通常差不多,有些法官就會以先前已經審結的槍擊案判決書,當作「例稿
」,也就是基本的「架子」,然後把目前正在審理案件的具體案情,透過編輯軟體剪貼
置換放進例稿中,作為開庭時的備忘錄,但像謝碧莉這樣不慎被當事人閱卷看到的情形
,確實不妥。


另名法官則說,法官引用例稿的作業習慣,曾鬧過笑話,有法官到同事辦公室串門子,
發現同事在電腦前處理文件,趨前一看竟然是主文寫著「應執行死刑」的判決書,但案
由卻是「竊盜」,當場驚呼:「他偷什麼東西要判到死刑?」同事急忙解釋只是抓了例
稿在整理資料,不是在打正式判決書。(丁牧群/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RJDf89
她開庭前閱卷驚見敗訴判決書 真相是這樣 | 即時新聞 | 20170705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新增動新聞)一名莊姓女子因股權糾紛打官司,一審敗訴後提上訴,去年10月到高等法院民事庭閱卷,赫然發現卷證中竟有一份寫著「上訴駁回」判她敗訴的判決書,認為承審法官謝碧莉還沒開庭竟「未審先判」,怒 ...

 

5.備註: 不好了 趕快另找別的族群來出氣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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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NEmHO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261969.A.617.html
thenorth: 心證被當事人看到其實也不太好...幫這件法官書記官QQ1F 07/05 21:40
書記官要被電飛惹 幫QQ

heartblue: 台灣記者找個有法律背景的朋友問一下都不會?2F 07/05 21:40
yannicklatte: %%%%%%%%%%%%%%%%%%%%%%%%%%%%%%%%3F 07/05 21:41
Change1224: 真有腦,直接幹走正本,以為這樣沒事4F 07/05 21:42
kixer2005: 這種東西都能夾進去卷宗給人閱卷  不幹飛你還有天理嗎5F 07/05 21:42
那要幹也是幹人東西沒收好 而不是未審先判

s505015: 我是不覺得這有解釋什麼欸6F 07/05 21:43
tentaikanso: 臺灣記者現在超會的啊,要收視率、點擊率,拿司法出7F 07/05 21:43
s505015: 按照之前法官判醫生的判例8F 07/05 21:43
tentaikanso: 來鞭就對了,判決書也要宣判後送達才生效力,基本程9F 07/05 21:44
s505015: 我們人民不是法律專業 應由法官自行舉證有無未審先判10F 07/05 21:44
tentaikanso: 序都沒搞清楚,先罵再說,反正一定有鄉民起閧。11F 07/05 21:44
tentaikanso: 呵呵,上面就一位,高院都說明是看卷的備忘錄了,還
tentaikanso: 未審先判?
yuki2474: 又推給書記官啦14F 07/05 21:45
如果是就"沒把文件收好"這件事來說 法官和書記官都有疏忽
要罵這件事 我完全沒意見

但若是就"未審先判"這件事來說 問題出在哪?

s505015: 所以備忘錄跟未審先判的關係是?15F 07/05 21:46
doggy0919: 監視器都拍到她拿走東西了 還死不認 找記者哭 有什麼用16F 07/05 21:46
s505015: 法律人這樣不行喔17F 07/05 21:46
莊女以為自己看到的東西是判決書 結果只是備忘錄
把法官的筆記紙當成是公文

tentaikanso: 法官看卷先瞭解案情,開庭才能問案搞清楚疑點,只是18F 07/05 21:46
tentaikanso: 把備忘記錄在判決書例稿(非正式判決),跟未審先判無
tentaikanso: 關啊...
thenorth: 因為一般人沒有看過法院例稿也不了解法院寫判決那個軟21F 07/05 21:48
thenorth: 體
thenorth:  http://i.imgur.com/UPGcI56.jpg
[圖]
 
folkblues: 這種奧客案件誰接誰倒楣,謝法官反倒逃過一劫(不過替24F 07/05 21:50
folkblues: 書記官QQ)
andy2011: 這就沒書記官事了例稿法官貪方便和卷宗放一起26F 07/05 21:50
thenorth: 對法院比較熟悉的就知道這根本沒有什麼意思 可是不懂法27F 07/05 21:51
thenorth: 律的當事人看了就會覺得哇你未審先判
tentaikanso: 整卷是書記官的工作之一,特別是送出去給人閱卷之前29F 07/05 21:51
andy2011: 還是有規定如果法官不在不准相關人士閱卷?30F 07/05 21:51
dahlia7357: 笑了 拿著駁回的稿子當板模 不就是未審先判 不愧文組31F 07/05 21:51
拿例稿來打草稿也不行 你找碴嗎?
司法院也提供了不少書狀範本供民眾下載 給不清楚格式的人用來當板模喔

tentaikanso: 有些刑事案件的卷還會有證據在內(小包毒品什麼的),32F 07/05 21:52
tentaikanso: 書記官就要先整理,把證據保存好,不是一疊卷就送出
tentaikanso: 去給人翻啊@@
thenorth: 那份草稿之後都可以改啊,隨便點一個例稿而已 ,法官的35F 07/05 21:53
thenorth: 心證本來就是變動的,而且旁邊寫了一些筆記代表法官還
thenorth: 有東西要釐清
folkblues: 所以說除非謝法官很有guts抗責任,不然書記官卷送出去38F 07/05 21:54
folkblues: 前沒檢查......
thenorth: 我自己偏向書記官沒檢查啦 整件事情就很無言40F 07/05 21:55
andy2011: "如果當事人要閱卷,她會先把備忘錄拿出來"41F 07/05 21:56
andy2011: 書記官一定要檢查有沒有例稿混在裡面法官何必自己拿
tentaikanso: 那份備忘錄基本就是法官對案件的看法,合理來說是法43F 07/05 21:59
tentaikanso: 官要留在自己身邊的,但法官一堆卷宗,都會把相關的
SuperUp: 書記官是不是姓余名文?45F 07/05 22:00
tentaikanso: 擺一起,然後書記官整卷是職務內容,看到法官的備忘46F 07/05 22:00
tentaikanso: 應該要拿起來
taiki39: 典型看到黑影就開槍~48F 07/05 22:01
andy2011: 問題是那就不是什麼物證是根本不該出現的例稿這也要背鍋49F 07/05 22:01
jonahlin: 好多巧合喔  不信這套說法有沒有罪啊50F 07/05 22:01
nildog: 有接觸法院業務的,就很清楚,其實滿多法官都有例稿或是51F 07/05 22:04
nildog: 筆記的~
ciel89: 現在風氣就是不管啦一定是恐龍法官司法黑暗啦 單純想罵吧53F 07/05 22:06
askey: 為罵而罵54F 07/05 22:08
johnny83225: 不懂得別瞎起鬨zz55F 07/05 22:10
BanJarvan4: 就應注意未注意啊56F 07/05 22:10
folkblues: 不知道謝法官是夾在卷內還是放卷外,在卷內的話書記官57F 07/05 22:12
folkblues: 根本被陰
askey: 抱歉,閱卷前點卷本來就是書記官義務59F 07/05 22:16
PttXiangMing: 書記官要飛起來了60F 07/05 22:17
Pietro: 好多巧合? 那張所謂的判決書本來格式就不對啊61F 07/05 22:22
Pietro: 不信沒罪 只是會被嘲笑
lulocke: 書記官掰63F 07/05 22:26
AirPenguin: 幹話? 不就預測結果先打好了64F 07/05 22:27
justeit: 替法官洗白?65F 07/05 22:28
不然要冤枉人嗎?

Penny1225: 謝法官好衰,請假在外也中槍,遇到豬隊友了66F 07/05 22:28
Pietro: 啊本來就不是未審先判啊67F 07/05 22:28
Penny1225: 不過謹慎的法官庭長,會把小筆記放在有顏色文件夾裡68F 07/05 22:30
LeftCorner: 開庭前不先做功課難道要腦袋一片空白去開庭??69F 07/05 22:31
Penny1225: 開庭前會自己寫筆記備註待查事項的,是認真的法官好嗎70F 07/05 22:32
Penny1225: 真的很混的,就空空的去開庭;黑白來的,就逼和解撤回
CM15: 司法本來就很宗教,知道越多就越破滅72F 07/05 22:32
askey: 這哪叫未審先判,就草稿筆記,看完一審卷跟上訴狀,難道不73F 07/05 22:33
askey: 會有想法嗎?
Penny1225: 那當事人傻傻的,遇到認真的法官,竟然還跳出來罵75F 07/05 22:33
Penny1225: 可見沒遇過超混的、超流氓的、超級黑白來的法官吼?
tentaikanso: 如果是律師拿到那份備忘,一定如獲至寶好嗎,根本可77F 07/05 22:34
tentaikanso: 以擬一份完美的答辯狀或訴訟策略...
Penny1225: 雖有很高機率,但不見得。畢竟對造攻防可能會影響結果79F 07/05 22:35
Penny1225: 也是有庭長法官會在宣判前一天,突然推翻自己見解的
Penny1225: 強烈推薦法官使用「魔擦筆」寫筆記,別人要影印會消失
askey: 白的被抹黑是不能洗嗎?82F 07/05 22:41
tiuseensii: 跟候選人要同時準備當選落選感言一樣啊很奇怪嗎83F 07/05 22:42
guitarvolley: 哈哈哈剛剛一堆被霉體操弄的怎麼不來推這篇84F 07/05 22:46
newholucan: 因為看到判決草稿就去告法官瀆職的人也蠻特別的85F 07/05 22:47
usaku: 理由都給你們講就好了86F 07/05 22:48
如果你有其他意見就說出來
你不說 我也沒辦法幫你說
※ 編輯: a216832 (140.112.73.148), 07/05/2017 23:01:08
ImBBCALL: 鏡傳媒蠻智障的啦,之前一堆爭議新聞都就傳媒出來的87F 07/05 23:06
kiwi10537: 前一篇看起來就滿扯的88F 07/05 23:08
GetOutMyWay: 某樓笑死我,拿駁回例稿作memo就叫未審先判,神邏輯89F 07/05 23:08
GABA: 上訴駁回但沒有心証......我承認我法盲90F 07/05 23:09
lolwtfnow: 例稿寫駁回就高潮?那點到寫死刑的鄉民會什麼反應ㄏㄏ91F 07/05 23:15
neverli: 但如果真的只是草稿 那被偷了何必那麼大動作要她還來92F 07/05 23:16
neverli: 草稿不見就自己重寫一份阿
thenorth: 因為那份草稿有法官想處理的爭點 這個不能讓當事人看到94F 07/05 23:18
adairchang: 莊女這樣離勝訴更遠了哈哈哈哈哈95F 07/05 23:18
thenorth: 已經換法官了啦96F 07/05 23:19
ImBBCALL: 法官心證被看到還得了97F 07/05 23:20
nildog: 而且是合議庭三個法官,什麼時候一個法官就可以下判決書98F 07/05 23:28
nildog: 了
fcz973: 沒寫過判決也寫過狀紙,至於都沒寫過只剩一張嘴的ㄏㄏ100F 07/05 23:34
nojydia: 哈哈哈好低能的指控101F 07/05 23:39
wiydluck: 蠻合理的 拿已經ready的東西修修改改比較快102F 07/05 23:40
GetOutMyWay: 下次調例稿出來,先修主文「不要緊張,我還沒判」103F 07/05 23:42
benex0106: 我就想合議庭是要怎樣未審先判 當其他法官是阿炮哦 果104F 07/05 23:48
benex0106: 然又是臺灣記者在亂 然後還一堆人起舞 真的是笑死我
stock0907: 蔣匪餘孽掌控的司法,早就沒人相信了w106F 07/05 23:51
happybag: 推107F 07/06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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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說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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