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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05 22:18:2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標題 [新聞] 遊戲打輸罵「腦殘嗎」 少年遭告妨害名譽
時間 Sat Aug  5 20:12:37 2017


遊戲打輸罵「腦殘嗎」 少年遭告妨害名譽
http://m.ftv.com.tw/newscontent.aspx?sno=2017805N06M1

網路發言真的要小心謹慎!桃園一名17歲的少年,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時,因為對戰
打輸了,在群組聊天室罵了一句「腦殘嗎」,卻被人提告妨害名譽,還上了少年法庭。雖
然最後以6千元和解,但少年母親事後發現,提告的人熟悉訴訟流程,還告了不少人,懷
疑動機不單純。


拿著手機,操縱外型帥氣的角色,在遊戲裡來去自如,過關斬將,這是手機熱門遊戲「傳
說對決」,還有內容相似的電腦遊戲「英雄聯盟」,都受到時下年輕人喜愛,不過桃園
一名年僅17歲的少年,因為遊戲打輸了,在聊天室隨口罵一句「腦殘嗎?」,就被人告上
法院!


少年的母親,在臉書PO文,他說兒子玩英雄聯盟遊戲,被提告妨礙名譽,接到警局通知時
,還以為遇到詐騙集團,後來才確認是真的,而且似乎對方很了解訴訟流程,故意在雙方
和解的6個月到期前,才到警局提告,逼得她們完全沒時間反應,得直接上少年法庭!


雙方到了法庭上,對方認為名譽受損害,要求少年要在臉書上公開道歉,還要1萬多元精
神賠償費用,最後經過協調,雙方以6000元和解收場,不過少年的母親後來得知,對方同
一時間告了很多人,而且都是在6個月快到期前才去告,質疑對方居心叵測。


律師說,現在因為網路遊戲謾罵,而提告的案件,數量越來越多,甚至有人」故意」打輸
,藉此截圖蒐證提告,賺賠償費用。

現在正值暑假期間,不少青少年上網打遊戲,作家長的一定要提醒孩子,網路世界也有險
惡之處,別跳進陷阱惹麻煩。(民視新聞賴國彬桃園報導)


心得
  真好賺阿! 我也要去當戳戳!!! 來秀各種神(經病)操作

有再多不起訴案例都無用,換個檢察官(法官)換個看法
我不知道是在庭上和解還是庭外和解
但是不管怎樣都會經過"檢查官"不是嗎?

明明是不起訴的案例 卻故意讓人和解 可以這樣嗎?
還是說你不問 我就不回答的公務員心態呢?

除非那個ID可以連結到真正的本人,不然再怎麼罵虛擬人物製仗販劍,怎會有罪呢?


侮辱網路上的「虛擬身分」,會構成公然侮辱嗎?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4509
侮辱網路上的「虛擬身分」,會構成公然侮辱嗎?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圖]
只要網路世界的帳號能夠予真實身分有連結的「可能性」,就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標籤: 虛擬人物, 人格權, 匿名, 網路, 侮辱, 帳號, 名譽 ...

 
1.虛擬身分無法連結到真實人物,就不構成侮辱
2.虛擬身分能連結到真實人物,就構成侮辱

網路代號,是人?還是不是人?
https://goo.gl/MnePuk
| 【新聞疑義201】網路代號,是人?還是不是人?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台灣法律網,劉孟錦律師主持,最專業的法律顧問網站,提供各種法律資訊及訴訟書狀、契約書、和解書、協議書、存證信函、離婚、遺囑等範例,為您解決各種律師諮詢與法律訴訟的問題 ...

 
新竹地院一審時,法官認為,類似事件應該由版主或網友們抵制,不宜用刑法上的處罰過
度介入;且罵人與被罵者都是網路暱稱,因無法辨識真實身分,不符公然侮辱罪要件,判
處被告呂姓網友無罪。不過,全案在高院二審卻出現大逆轉!二審法官則是認為,網路雖
是虛擬世界,但屬大眾皆可進入使用的「公開」場域,且網友使用的代號暱稱,往往廣為
人知,故改判呂姓「公然侮辱」有罪,處罰金六千元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會轉彎呢!
其實你只要酸人或者捧人讓對方不舒服,不一定要是髒話或者是其貶抑詞
就可以吉你了,反正就碰運氣看看是不是見解獨到的檢察官還是法官,
爽賺六千喔!目前看來桃園的法院似乎最好賺!!!

最後還是要勸各位 保留點風度 要罵人的時候 記得戴口罩 關MIC
不然沒收工就罵髒話 會倒楣一陣子的

我的阿曼尼鍵盤!!!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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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935160.A.4A8.html
ComeThrough: 活該死屁孩遇到訟棍1F 08/05 20:12
E6300: 不是一堆人說沒指名道姓就告不成嗎?2F 08/05 20:13
meowchen: 你姆咪嘛 你絆愛嘛 你ma19嘛3F 08/05 20:13
我好不蘇福喔!!!
lolicontrol: XDDD4F 08/05 20:13
hi9060604: lol都抄襲傳說對決5F 08/05 20:14
川說對決都抄DOTA
bruce1119: 屁孩+玻璃心6F 08/05 20:14
osan: 完了,ptt上一堆人要賠錢了7F 08/05 20:14
你在酸我嗎??? 布蘇福喔 XD
love072642: 雙8F 08/05 20:14
protess: 再嘴啊9F 08/05 20:14
yeh0416: 太好賺了10F 08/05 20:15
ifooleru: 網路上也該講禮儀好嗎!別的高手辱罵你你會高興喔?11F 08/05 20:15
不能笑 不能罵 不能酸 不能捧 那是要怎樣? 用愛嗎? 噁心死了!!!
ballball520: 對號入座幹嘛?12F 08/05 20:15
a58805082: 訴棍最愛的遊戲 呵勝13F 08/05 20:15
BK201DTB: 笑死14F 08/05 20:15
jerrys0580: 我也去玩個lol好了 好像很好賺15F 08/05 20:16
easyfish: 再嘴嘛 哈哈16F 08/05 20:17
monkey0116: 我今天打一場全頻打一個bang我被檢舉了幹17F 08/05 20:18
rinatwo: "明明是不起訴的案例 卻故意讓人和解" ??????18F 08/05 20:18
最高法院有很多判例,自己去看
andy199113: ㄏㄏ LOL英雄聯盟的玩家都是這種低水準的咖19F 08/05 20:19
andy199113: 隨便就襙啦 幹啦 屁啦 吃屎啦 87啦 屌打你啦 水準之低
Grothendieck: 環我鍵盤21F 08/05 20:20
cul287: 能兒遊戲統狗水準阿22F 08/05 20:20
andy199113: 玩LOL的咖 平常對話嘴巴也帶髒字 真的很好笑23F 08/05 20:20
rinatwo: 判例?????24F 08/05 20:21
rinatwo: 最高法院還有不起訴哦 那一國的法律阿...
rinatwo: 原來不起訴是法院不起訴 長知識惹呢
worf1128: 再嘴阿 哈哈27F 08/05 20:22
vaio5566: 爽28F 08/05 20:24
所以 幹嘛有聊天頻道呢? 大家安安靜靜 不做多餘動作 心平氣和 不要激動坐好!!!
rinatwo: 這點常識不用法律系都知道29F 08/05 20:24
lolicone: 自己中計 說別人居心叵測也真是奇葩了www  人家挖洞又30F 08/05 20:24
lolicone: 沒叫你跳www
用心險惡阿!!!
lolai8888: 暑期打工!讚!32F 08/05 20:25
opnash: 不嘴臭罵人就沒事了33F 08/05 20:26
rinatwo: 這年頭連誰負責起訴不起訴都分不清楚 也能大談法律判決34F 08/05 20:26
yggyygy: 五樓會不會以後也都這樣吉人35F 08/05 20:26
有人在釣魚 好可怕喔!!!
XXXXGGYY: 很簡單  掛個可以連結到真實世界的人名即可  100%起訴36F 08/05 20:29
bsexp375763: 罵腦殘也太超過,通常會嘴的自己也很爛37F 08/05 20:29
XXXXGGYY: 方法有很多 FB IG BLOG LINE SKYPE38F 08/05 20:30
gogoapolo: 管不住嘴又愛玩合作度需求高的遊戲 被吉不意外39F 08/05 20:30
AirPenguin: 最高法院不起訴XD40F 08/05 20:31
becca945: 可憐 嘴人嘴到被告41F 08/05 20:32
※ 編輯: wild2012 (111.251.24.8), 08/05/2017 20:36:44
assassinzero: 讚42F 08/05 20:35
simonwusi: 網路本來就跟真實世界一樣,真實世界不能罵的話,到了43F 08/05 20:36
simonwusi: 網路上還是不能罵阿
rinatwo: "最高法院有很多判例,幾乎都是不起訴"45F 08/05 20:37
rinatwo: 幫你保留你的回文
simonwusi: 現實中會遇到詐騙集團,網路上一樣會遇到詐騙集團47F 08/05 20:40
simonwusi: 網路上辱罵人被判賠錢的例子明明就不少
沒事的也不少
shadowdio: 罵87有事嗎49F 08/05 20:45
有喔,只要能聯想到不好的詞語,都算
simonwusi: 幹嘛有聊天頻道呢?=>那人幹嘛要有嘴吧呢?50F 08/05 20:45
simonwusi: 人的嘴巴罵人都有事了,網路罵人會沒事?
我跟你說一件事喔,要知道一個人有沒有罵人,看他嘴就知道了
他一張口,就是罵人,懂了嗎?XDD
dahlia7357: 愛罵52F 08/05 20:46
t19960804: liu柏駿53F 08/05 20:46
我的阿曼尼~~~~~
※ 編輯: wild2012 (111.251.24.8), 08/05/2017 20:51:50
icq7584: 再嘴啊54F 08/05 20:49
modkk: 活該,一堆愛嘴的,專心打lol很難嗎55F 08/05 20:54
reallocust: 如果贏了罵至少會被說霸氣,輸慘還只會罵那真的廢物56F 08/05 20:58
hw1: 怕被吉就不要那麼嘴啊 笑死 屁孩死好57F 08/05 20:59
simonwusi: 屬不屬於辱罵他人是法官的裁判權,但不代表就可以罵58F 08/05 21:06
simonwusi: 不同法官在裁判的時候見解不同,是很常見的
simonwusi: 你確定你要去賭那個機率嗎?
azjba89xz: 劉博峻出來說阿61F 08/05 21:08
Overpowered: 智障嗎?62F 08/05 21:08
simonwusi: 張口說好話,跟張口罵人,根本就兩回事好嗎?63F 08/05 21:08
simonwusi: 誰跟你張口就是罵人
simonwusi: 判斷該詞語是否屬於罵人是法官的裁量權,不符就上訴
simonwusi: 法官有權利判斷該語詞屬不屬於罵人
simonwusi: 但是下次遇到不同的法官,他也可能推翻該詞語的判決
anson26666: 想嘴就嘴 08玩了6年都沒事 沒在怕 廢物就是欠嘴68F 08/05 21:13
simonwusi: 你去跟他賭這個,不就是自找麻煩而已69F 08/05 21:14
simonwusi: 想要逞一時口快,就願賭服輸吧
simonwusi: 如果想要被詐騙集團騙錢的,就繼續嘴阿,沒人管你
darkMood: 玩遊戲的都是白痴,人類都是白痴腦殘。72F 08/05 21:20
hjgx: 幹嘛和解 有嗎或問號就無罪73F 08/05 21:28
orange7: 告訴人姓蘇還是姓江?74F 08/05 21:28
simonwusi: 和解明明就雙方當事人同意才能和解,被告若不願和解75F 08/05 21:30
simonwusi: 不就繼續判下去,看法官判什麼罪而已
simonwusi: 不外乎就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就讓法官判吧
simonwusi: 不服法官判決,還可再上訴
simonwusi: 刑法310條第2項的誹謗罪(亦稱加重誹謗罪)可處二年以下
simonwusi: 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simonwusi: 不想和解,就跟他賭判決而已
letyoufree: 17歲未成年是在怕個屁82F 08/05 21:40
iceyes: 告不成吧!後面加個嗎 就是疑問句 很多媒體都愛這樣搞83F 08/05 21:43
simonwusi: 法官都還沒有判,就自己先縮了,請問這是法官的問題嗎?84F 08/05 21:44
simonwusi: 很多詐騙集團就是抓準一些人不願意留案底的心理
simonwusi: 然後恐嚇他一下,他就自己嚇到把錢掏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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