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06 02:53: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lackBird (黑鳥)
標題 [新聞] 傻眼! 女詐欺犯外出工作...逃獄直接回家
時間 Sat Aug  5 23:04:50 2017



http://www.ttv.com.tw/news/view/10608020037200N 台視

傻眼! 女詐欺犯"外出工作"...逃獄直接回家
2017-8-2   綜合新聞

法務部鼓勵受刑人外出 "逃獄案"打臉部長
女辯"只想回家 沒有想逃獄" 以脫逃罪移送
法務部推受刑人"自主外出" 出現漏洞遭打臉

台視新聞獨家追蹤,法務部今年六月,才推動受刑人可以外出工作的制度,沒想到
就在1號上午,台北女子看守所一名林姓女詐欺犯,早上走出看守所後,根本沒有
直接到土城的公司,反而直接回到淡水老家。法務部長邱太三,先前掛保證絕對不
會出紕漏,這次女詐欺犯逃獄回家,重重打了法務部的臉,請看我們的獨家追蹤報
導!


穿著淺藍色衣服,低頭裁切鋁條,不說以為他們是工人,他們其實是桃園監獄的受
刑人,被選中,可以自主外出工作。法務部今年六月,大張旗鼓推動受刑人外出,
這回,竟然有受刑人,外出後,就直接逃回家!這名林姓女子,因為詐欺罪入獄,
目前在台北女所分監服刑,1號上午,離開看守所,沒有到土城公司上班,反而回
淡水老家,等到獄方人員找上門,已經是晚上八點,女子說,沒有想逃獄,只是想
回家,但還是被依脫逃罪移送!看守所人員雖然說配合推動,但也坦言很怕再丟包
,實際來到林姓詐欺犯工作的科技公司,特助看到鏡頭,緊張得不停詢問。


法務部今年六月推動自主外出,是開放讓刑期只剩一年、表現良好而且學習動機強
烈的受刑人申請,幫助加速重返社會,但白天外出,晚上回監,這中間全靠自主管
理,這回逃了一個,下回,恐怕有更多受刑人,趁著外出,就再也不回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22.192
※ 文章代碼(AID): #1PXTwLj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945493.A.B60.html
zoonead: 看守所是被羈押的人犯,不會有服刑的人捏記者用腦拜託1F 08/05 23:05
forhorde5566: 蘇東坡早就在縱囚論提過,法務部還不讀書2F 08/05 23:06
lolic: 上下交相賊3F 08/05 23:06
g8330330: 都說詐欺垃圾了  ㄆㄆ4F 08/05 23:06
billgats: 記者都亂報5F 08/05 23:06
Newtype: 可教化 ㄎ6F 08/05 23:06
winu: 縱囚論表示7F 08/05 23:07
qqwweerrtt: 這文筆……8F 08/05 23:07
CenaC: 這個政府到底可以做多少低能的事....9F 08/05 23:07
LunLin9590: 法務部他媽不只會說幹話,還會搞一堆鳥事10F 08/05 23:07
bruce1119: 縱囚論都寫了 再不念書啊11F 08/05 23:07
nonocom: 太熱了 回家吹個冷氣也要該 真是不人道!!12F 08/05 23:08
nonocom: 記者作文不好咩
Ayreon: 處以姦刑 幫板上魔法師們轉職 看她還敢不敢逃14F 08/05 23:08
kiraayu: 馬狗爛政策不意外15F 08/05 23:08
bruce1119: 二樓 是歐陽修啦16F 08/05 23:09
GordonRamsay: 看守所還是有服刑的人啦 例如台中看守所17F 08/05 23:09
nonocom: 蘇阿公寫的是留猴論啦18F 08/05 23:09
kiki2125: 法務部請比照追殺長榮空姐的態度19F 08/05 23:10
medama: 林姓女子,因為詐欺罪入獄20F 08/05 23:11
GordonRamsay: 有些是分監21F 08/05 23:13
clever0705: 早說文組誤國22F 08/05 23:13
gamania5972: 呵呵...法務部不意外zzzzzzzzzzzzzzzzzzzzzzzz23F 08/05 23:16
walkmen: 覺青:抓到了,噓的人都是9.224F 08/05 23:18
CenaC: 某鄉民:我們智力測驗有過!!25F 08/05 23:21
selfhu: 法務部睡著了?26F 08/05 23:42

--
※ 看板: terievv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65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