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04 00:28: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argamel (賈不妙)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卡提諾的八卦?
時間 Mon Mar  3 19:34:17 2014


我大二創立卡提諾論壇,但卻在一瞬間被奪走...


當我接到來自台灣警察的信時,我才大四。信中警察說,我經營的「卡提諾王國」侵犯了
著作權。

我聯絡警察,問他怎麼辦?警察告訴我只有兩個選擇:關站,或是永遠不回台灣。我那時
只是學生,非常害怕。兩個選擇都讓我心碎。卡提諾是我經營了兩年多的心血,可說是我
當時生命的全部。但我熱愛台灣,不回台灣我完全無法接受。


卡提諾的生與死

卡提諾的誕生是個意外。約 2002 年時我在澳洲考上大學。那時我沒日沒夜的打工,為的
是累積創業資金。我主要在免稅店推銷綿羊油給台灣跟大陸的觀光客。終於我存到了 60
萬台幣,準備我的第一次認真創業。


當時網路起飛,我決定開一個專門接案製作網站的公司。於是我請了兩個剛畢業的工程師
跟一個 MBA,把客廳隔了間當作辦公室。

這個主意一塌糊塗。最終我們只接到兩件案子,每件案子報酬才 1 萬台幣左右。可是我
員工薪水卻沒少給。在入不敷出下,很快的公司就得關門。

但我不甘心,總覺得關門前要留下一些東西。當時 Discuz 論壇系統非常紅,台灣也有洪
爺、微風等論壇竄紅。於是我最後跟工程師說:「謝謝你們的幫忙。在走之前,幫我做一
個論壇吧。」他們就做了一個論壇給我。


一開始這個論壇叫做 ”Gangs of Taiwan”(台灣黑幫),因為當時電影 “Gangs of
New York” 很紅。當時論壇就是聊我 — 一個大學男生 — 喜歡的東西,因此免不了有
些色情成分(汗)。

後來使用者越來越多,我想轉型成綜合型論壇,就把台灣黑幫改名為 “Machi Family”
,因為那時「麻吉」這個詞很流行。那時還推出「網路大聲公」功能,讓網友能在論壇上
抒發心情跟暢所欲言,相當有名。


隨著轉型,會員越來越多,量也越來越大。為了維持論壇的速度,伺服器必須一直擴張,
成本也越來越高。我一開始拚命打工養伺服器,但到後來負擔實在太重了。

因為我們有收費

那時也沒想好什麼商業模式。我跟各版主解釋狀況之後,決定發動一次募款。我跟板主們
說如果這次募不到一年所需的營運費用,我們就關站。沒想到短短 24 小時之內就募足了
60萬台幣,論壇也就繼續走下去了。


我記得最高峰時論壇會員數固定 80 萬,最高曾達到 130 萬會員。我們後來又改名「卡
提諾王國」,就是現在大家所熟悉的卡提諾論壇。這時我把打工辭了,全心的管理論壇。
為了長久的營運,論壇還新設了收費 VIP 制度,沒想到這卻種下了禍根。


在我大四的某一天,一個台灣警察透過站內信警告我論壇有侵犯著作權的嫌疑,而且我靠
此營利(VIP 會員制)。

隨後我跟那位警察約了 MSN 溝通。他只簡短的說,我只給兩個選擇:關站或永遠不回台
灣。我不可能不回台灣,因此只好忍痛把卡提諾經由第三方賣給別人。很神奇的是,我到
現在還不知道買家是誰,因為那時雙方是透過一個交易中介人(escrow)交易。


卡提諾論壇後來成為現在大家熟悉的卡提諾 CK101,只是再也與我無關。

賣掉卡提諾後,我經歷了一段很長的空蕩蕩的時期,因為某種很重要的東西從我體內被抽
離了,我好一陣子無法振作。畢竟這個論壇佔了我大學生活的最大部分,我投入了全部的
心血經營它。


這也是我第一次體認到,不能做可能牽扯到任何一點法律風險的事業,因為你所有的努力
可能在一瞬間就被奪走!

我想當富爸爸

在開接案公司之前,我已經創過業了。高二時我發行了英文的平價旅遊雜誌,而且基本上
收支打平。但我的家人認為會影響課業而喊卡。

我為什麼會想創業?那時我在澳洲讀高中,當時的英文老師給我一本「窮爸爸富爸爸」,
一讀之後我就十分著迷,立志成為書中的創業家(business-owner)。再加上我極度崇尚
自由,使我萌生了創業的念頭。


也因此我大學選擇了藥學系。那時我算了一下,哪一個科系的畢業生如果創業失敗了,至
少還有一個穩定的職業當備胎呢?在澳洲不外是醫生、牙醫或藥師。醫生的實習時間太長
,牙醫沒有興趣,因此我選擇當藥師。


再次創業 — 電子藥商網站

大學藥學系畢業後,很理所當然的我到一家連鎖藥局當藥師。每天工作從早上九點到晚上
九點。

雖然薪水穩定,但我卻沒有成就感;從早到晚一直做著重複的事,只能照著處方籤給患者
藥。我覺得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想起了當初讀藥學系的初衷-找一個可以存錢創業,並
在沒有自己事業的時候能溫飽的工作。而現在我也存了些錢,也還年輕,為何不再次挑戰
自己呢?於是我跟藥局老闆說我要做線上藥商。


我們的生意成長飛快。我原本的藥局老闆同意為我們供貨,再由我們線上轉賣給消費者。
第一年我們的營業額約台幣 1,800 萬,第二年 6,000 萬,第三與第四年更是達到 1億
 3,000 萬。一切看似大好。

但過快的擴張讓我們週轉壓力越來越大。開始做電子商務之後,我才發現原來管控整個供
應鏈,從採購、倉儲、到準時出貨是一件龐大且複雜的工程。有人也曾建議過我不要自己
存貨,做轉單(接到單再要貨/出貨)的生意就好;但我認為我們顧客要的就是快速出貨
,於是繼續維持同樣的模式。


有一天,原本的供應商(也就是連鎖藥局)被連鎖藥局的管理處發現他們的出貨異常的高
,便警告它不准再供貨給非連鎖體系的公司。我們的供應源瞬間斷了,只好趕緊另覓貨源
。之後也曾經歷過被供應商斷貨的危機,靠著許多人的幫忙才撐過難關。


這些危機暴露我們低毛利的獲利模式,只要一個系統打嗝就可能全盤皆崩。我們也曾想過
募資做自己的物流,但澳洲的創投不願意投資。澳洲的創投跟台灣的很像,都要看到賺錢
才投。我們雖然帳面上營業額很高,可是毛利低,所以並沒有募到資金。


做了四年之後,我看著週轉的金額越來越膽顫心驚,於是我結束公司。我決定回台灣。

落葉歸根

我14歲就被父母送去澳洲。但說來奇怪,我真的很愛台灣。為什麼一個長年生活在國外的
人,會很愛台灣呢?我也不知道。但我對台灣就有一種莫名的親切感。我在澳洲看台灣的
政論節目時,都會莫名的熱血沸騰,覺得沒有參與這些變化好可惜。從以前到現在,台灣
對我來說,才有真正「家」的感覺。(有物按:Anfernee 被送去澳洲大約是臺海飛彈危
機的時間。後來台灣經歷了首次總統直選、首次政黨輪替等事件。)


去年我回到台灣繼續創業。我現在手上有兩個計畫,一個是用來賺錢的,一個是興趣。

應該要賺錢的創業 — 創薪資訊

在澳洲做電子藥商時,我需要用很多電子系統,包括人事、帳務系統等等。其中一個是「
價格優化系統」,也就是讓企業快速掌握市場行情,訂出更有競爭力價格的系統。我對這
種系統很有興趣,就覺得台灣的網站技術比澳洲好,薪資卻相對便宜,何不在台灣做然後
賣給澳洲呢?於是我成立了創薪資訊,專門研發軟體。


靠著過去創業累積的資本,我請了兩位工程師研發,也付給他們高於市場的薪水。但沒想
到產品推出時間延長了一倍,人事成本也很高 — 我們三個月就燒了一百萬,實在負荷不
了。因此現在我們也兼作企業的行銷顧問,一邊接案來平衡成本。


創業訪談影片 — TecTaiwan

我的另一個計畫是 TEC Taiwan。這算我個人的事業。我發現台灣的網路創業者很多,也
有競爭力,但彼此之間的交流似乎不多。特別是比較少人會與大家分享自己的經驗。於是
我開始訪問台灣的創業者,讓他們談談自己是如何創業,有甚麼資源可以利用,或是如何
建立成功的商業模式。因為我中文寫不好,所以決定做一個影音網站。


我還沒想好 TecTaiwan 的商業模式。歡迎大家提供意見!我一直相信互相分享並從中學
習,大家才能一起進步。因此這次我才會開誠佈公的談我過去創業的失敗經驗,希望能拋
磚引玉,讓台灣的創業家更勇於分享。


創業的志氣與退路

當初我在澳洲做電子藥商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想讓外國人看到華人不只能開餐廳,也能建
立創新的事業。如今能回到台灣做我最愛的創業,真的非常開心!

根據我的經驗,我會給正在創業或想創業的人一些建議:

    一開始挑進入門檻低的事業作。
    注意 burn rate,別一下子就把資金燒光。

    永遠記得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問自己是不是能長期的走這一條路,創業最重要的是你對這件事的熱情。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5282
我大二創立卡提諾論壇,但卻在一瞬間被奪走... - 職場力 - 經營創業 - 有物報告 - 商業周刊
[圖]
我大二創立卡提諾論壇,但卻在一瞬間被奪走... - 職場力 - 經營創業 - 有物報告 - 商業周刊 ...
 
※ 引述《z83420123 (VoLTsRiNe)》之銘言:
: 超級無敵愛抄PTT文章
: 偶爾有註明作者
: 但是似乎都沒有經過原作者的同意
: 有沒有被抄襲的作者要串聯去告他們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5.10.141
timlin5566:1F 03/03 19:34
j88612457j:推2F 03/03 19:35
arthur61106:聽媽媽講過3F 03/03 19:35
hben:-.-4F 03/03 19:35
cloud520:@@5F 03/03 19:36
Zeroyeu:哭哭6F 03/03 19:38
oprengar:推推7F 03/03 19:39
rinsoukan:推8F 03/03 19:42
budingpor:看完  推9F 03/03 19:42
archatc:推10F 03/03 19:42
bouly:真八卦11F 03/03 19:45
idxxxx:推12F 03/03 19:46
zz7856132:推13F 03/03 19:46
yoshro:14F 03/03 19:46
Entropy1988:八卦板就該有八卦15F 03/03 19:47
ET01:推.你的努力在許多人腦海中留下一頁深刻的回憶!16F 03/03 19:50
jimmysquidy:八卦回來了17F 03/03 19:51
AHDAN123:推18F 03/03 19:51
cantus:好厲害19F 03/03 19:55
lolicone:只能推了20F 03/03 19:55
carpbobo:是你!!21F 03/03 19:56
bigappleman:加油!!22F 03/03 19:56
s30175175:推個23F 03/03 19:57
aborwang:good24F 03/03 19:58
cantus:其實你可以左手賣右手 把論壇賣給在國外的你25F 03/03 19:59
Risedo:賣給別人你就沒有罪嗎? 還是和解?26F 03/03 19:59
Simonfenix:這文章好像以前在哪裡看過........27F 03/03 20:00
ysru:感動推28F 03/03 20:01
yuisgood:辛苦推,但學生不好好念書,拼命打工想創業...這...29F 03/03 20:01
jimmy811007:看過這文章,作者是原po本人?30F 03/03 20:04
leo6543210:推!31F 03/03 20:04
assassinzero:有點屌32F 03/03 20:05
BourBour:網路上文章 http://ppt.cc/NKKy33F 03/03 20:05
alentek:有點強   推34F 03/03 20:06
joesarira:35F 03/03 20:06
forestmoon:唸書沒有創業重要,比爾蓋茲那類的科技新貴都這麼做36F 03/03 20:07
ccs95209:先不推  你是原po本人嗎??37F 03/03 20:12
這是抄商週上的文, 文末有附上連結
很訝意鄉民沒看過這篇...
qn:雖然你超過我文章 但覺得你很厲害38F 03/03 20:18
※ 編輯: gargamel        來自: 42.75.10.141         (03/03 20:23)
Zodiac10:厲害...39F 03/03 20:19
CumCumCum:推40F 03/03 20:23
thumbe70367:真強者41F 03/03 20:24
adm123:這件事沒什麼政治力在裡面?42F 03/03 20:29
hhenry666:有點猛阿43F 03/03 20:32
dunh20:這不是有一段時間了嗎  怎那麼多人沒看過44F 03/03 20:40
conerwind:這個網站伴陪許多人的學生生活阿~45F 03/03 20:40
henry1915:所以你是作者還是轉錄的?@@46F 03/03 20:40
qxpbyd:強47F 03/03 20:44
qscxz:之前有看過同樣的文章在板上出現48F 03/03 20:55
abless:真八卦!49F 03/03 20:56
racheel:這文章好像以前在哪裡看過........+150F 03/03 21:02
flos8071:連結要放開頭吧 不然大家都以為是原po本人51F 03/03 21:03
moonh4:還以為本人52F 03/03 21:07
cmid05:賣給別人後卡提諾有變的不侵犯著作權?53F 03/03 21:09
lookat1205:push54F 03/03 21:20
priv:賣給別人後是買主要處理法律問題55F 03/03 21:29
kanec:非本人  但是推好八卦56F 03/03 21:31
FadedMisa:麻煩放連結或附註57F 03/03 21:34
phoenixer:著名一下很難?58F 03/03 21:42
Starfire:好慘…59F 03/03 21:45
TheoAllen:以為是本人,但有感動到60F 03/03 21:51
FSGuitar:這篇之前不是就PO過八卦版了61F 03/03 22:03
YJJ:推62F 03/03 22:03
goingtoofar:雖然他很努力 但利用侵犯著作權來發展的論壇還是不好63F 03/03 22:05
rafale1202:推~八卦回來了64F 03/03 22:21
osp0179:我經歷過黑幫->麻吉->卡提諾->卡提諾關站.....65F 03/03 22:36
RainCoffee:不是本人要註明一下,以為鄉民都看過這論調很怪66F 03/03 22:40
n810516:連結應該是放文章開頭吧67F 03/03 22:44
Csir318:哭哭       推68F 03/03 22:52
loveawrybod:qn推文沒人理!!!69F 03/03 22:58
johnny790218:好一陣子前的文章70F 03/03 23:01
twinklestar:還以為是本人 ="=71F 03/03 23:02
kendokashin:72F 03/03 23:15
aramaram:還以為是本人................73F 03/03 23:44
unchained:這邏輯有點怪 既然你以為大家都看過 那你幹嘛發這篇文74F 03/04 00:07

--
※ 看板: traume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26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ott crosslegs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