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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8-03 09:14: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iilam0708 (SheepCat)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教育部到底有沒有違法的八卦?
時間 Mon Aug  3 08:02:06 2015


其實玩這種文字遊戲真的很無聊,

但不知道為什麼要吵這麼久還是解釋一下好了。



第一、「課綱微調」有沒有違法?

這100%是「有」,一點點懸念都沒有就是「有違法」,

他違反的是政府資訊公開法18條,

所以請不要再說什麼課綱沒違法的屁話。



第二、課綱微調有沒有違反程序正義?

103,訴,1627判決書就跟你說了,

不公開委員名單、會議內容會讓社會有認為政府黑箱之嫌,

應該要公布相關資料(而且點明了要公布名單和會議內容)。

所以也請不要再說課綱沒有違反程序正義的屁話。




第三、課綱微調是不是程序違法?

重點來啦,

什麼叫做「程序違法」?

簡單來講可以用廣義和狹義來分比較清楚,

狹義的程序違法是指「標的」的程序是否違法,

在本案中就是單指「課綱本身」的作成程序,

像是委員會組成有沒有問題啦、有沒有經過聽證啦、開會方式有沒有依程序啦......

KMTers說的沒有程序違法是這邊,

所以平衡一點也不能說他們說錯。



第四、那課綱微調難道程序沒違法嗎?

當然不是!

咱憲法上有個東西叫做「正當法律程序」(請參照釋字384、588、636、708),

白話文一點就是在說「你該做的就要做」,

扣到本案的事實上,

沒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開資料就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結論:

以比較精確的法律用語來說,

課綱不叫「程序違法」而是叫「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但是你用「課綱違反程序正義」or「課綱違法」的用語是沒有問題的。

課綱的重點應該放在它整體的適法性,

而不是切割出一部分的法律概念來說它合法,

行政法上不論違法或不當都應該是行政機關應該要檢討的,

哪有現在高等行政法院都判教育部敗訴還在硬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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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129.112
※ 文章代碼(AID): #1Llg-1U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8560129.A.79E.html
[1;37m推 bantex111: 敗訴 http://i.imgur.com/EyqBckk.jpg                  08/03 08:03
[圖]
 
大哥你假處分用敗訴會被人家笑得...
假處分那叫做裁定不叫判決,根本沒有勝訴敗訴的問題。
gundam0613: 專業推1F 08/03 08:03
aramilcat: 推2F 08/03 08:04
fxp60605: 專業3F 08/03 08:06
LOVEEE5566: 蛆蛆:一堆吱吱看了幾篇新聞就相信敗訴XDD4F 08/03 08:07
※ 編輯: liilam0708 (114.38.129.112), 08/03/2015 08:11:17
lianhua: 蛆蛆看不懂啦 看一樓這種就知道5F 08/03 08:09
david75610: 1F....XD6F 08/03 08:11
CityRanger: 一樓專門放圖片 超亂版面7F 08/03 08:11
exp04: 恩神邏輯8F 08/03 08:11
CostDown: 轉移焦點 最近有什麼更重大的事嗎9F 08/03 08:12
kana0228: 如此好文怎能不推呢10F 08/03 08:13
lianhua: 一樓就是不讀書就上來亂版 又很不要臉的那種11F 08/03 08:14
milk7054: 台獨法院宣判教育部敗訴,吳思華需下臺負責12F 08/03 08:19
CCNK: 1F臉ㄏㄨㄏㄨ13F 08/03 08:24
wts4832: 一樓的到處貼阿 八成是黨工 以經做好範本的那種14F 08/03 08:24
ayl28: 推15F 08/03 08:28
syl0602: 推 清楚明瞭!1F是來搞笑的嗎XD16F 08/03 08:33
mitsukiys: 一樓ㄏㄏ17F 08/03 08:37
Basara5566: 推18F 08/03 08:37
freefrog: 第三點的廣義面,有非史學出身者加入"專家",應有違法19F 08/03 08:40
plice: 結論就是,鄉民婉君跟dpp說有違法,那就是違法XD20F 08/03 08:43
madaniel: 党工看不懂的啦~他們會跳針,阿,已經在跳了XD21F 08/03 08:51
JoSue: 一樓XDDDDDDD22F 08/03 08:58
CenaC: 要是你能證明違法 你可以去領懸賞金十萬23F 08/03 08:59
他會用我講的第三點不斷跳針說違法不是違法(?)
※ 編輯: liilam0708 (114.38.129.112), 08/03/2015 09:04:37
stqt: 推24F 08/03 09:12
taimu:25F 08/0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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