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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2-12 11:34:5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標題 Re: [新聞] 彰銀案嚇壞索羅斯? 外資喊撤
時間 Fri Dec 12 10:53:39 2014


grandwar: 又在帶風向了 台新金自己問題就很大12/12 10:44

竟然還會有人以為是台新金問題?

http://tinyurl.com/q33nbt7
台新金、彰銀案如何解套? | 專家傳真 | 20141118 | 新聞專輯 | 工商e報 工商e報(工商1報),提供當日工商時報各版新聞,協助企業主、經理人、投資人掌握財經大小事,讓您掌握先機,投資無往不利,「歐美搶先報」更新國際市場動態;「台股搶先報」即時解析台股大盤。是您投資理財的第一選擇。 ...

 

當初台新金會用高價去標彰銀,是因為政府承諾了下列四個附帶條件:

第一、移轉經營主導權。

第二、得標者在彰銀的董監事席次將過半。

第三、財政部持有的彰銀股權在立法院同意下逐步釋出,且不會賣超過百分之一股權給同
一人,即「不創造第二大股東」。

第四、若得標者沒有出售彰銀股權,彰銀的經營主導權沒改變,政府會在合法、不損及股
東權益下,支持得標者在彰銀董事會所有提案。

但以上「四條件」中,除了彰銀董監過半外,其他條件都沒有兌現。

=====

直接點就是政府簽好的契約,馬政府可以事後翻臉不認帳。

這問題不大嗎?

他們被嚇到有什麼好奇怪的,彰銀案等於跟全世界說你和馬政府白紙黑字寫好的契約,它
隨時都可以不認就不認。

那誰敢和你做生意?哦!我忘了那個成天只想吃掉台灣的大陸。

所以外資不敢投資是服貿沒過的問題?還是馬政府背信毀約問題比較好?

當然是後者,這可比什麼簽不簽約嚴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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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做什麼?我不能......哦,可惡......」哈普羅一把抓住本資費,他正徒勞無功
地想把自己和雷桑拉上飛船。「你那隻龍呢?」哈普羅把老人拉上來,焦急地問他。

「基隆?」本資費像個被嚇呆的貓頭鷹,對著哈普羅猛眨眼睛。「好主意!聽說那裡的夜
巿不錯── 」
                            死亡之門─精靈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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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03.2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8352821.A.D07.html
sagarain: 前幾天財政部不是發文澄清了嗎1F 12/12 10:54

前一個總統任內做好的契約,下一個總統可以直接不認帳?有沒有搞錯?

pcj: KMT吃定那個是阿扁的業績,翻臉不認人2F 12/12 10:54
geniuscheung: 不要跟某些ID認真 還有嚇跑外資才可以引進中資啊3F 12/12 10:54
※ 編輯: wizardfizban (61.223.203.237), 12/12/2014 10:55:46
sagarain: 我記得說公文說是"當次"不是永遠4F 12/12 10:55
japan428: 26.1元的關係  快  哪個鄉民跟我用這個價格收彰銀股票5F 12/12 10:55
ef9527: 無縫接鬼。6F 12/12 10:55
ristart: 阿扁要不要負責一下7F 12/12 10:55
Leo4891: 當初公文詳細內容是怎麼說的?8F 12/12 10:55
moto3g: 應該先解釋為何政府要讓公銀並給私銀..富邦歷史重演?9F 12/12 10:56
archon: 契約用火烤一烤會出現保存期限,兩個禮拜10F 12/12 10:57
shadow0326: 你有修過中會嗎11F 12/12 10:57
彰銀爭奪戰/亮出公文 張盛和︰未允諾併購 - 財經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彰銀改選後,台新金痛失掌控九年的彰銀經營權,怒告財政部背信,求償一百億元。財政部長張盛和昨表示,財政部未違背當時承諾,與台新的求償官司「財政部不會輸」。被求償百億 官司不會輸 ...

 
wallpaper: 噓當次,可能嗎? 你拿300多億出來救一家不知道救不救13F 12/12 10:58
wallpaper: 的起來的公司...
ooxxman: 八年遺毒的東西一概不認15F 12/12 10:58
sagarain: 張部長是這樣說的16F 12/12 10:58
amego2017: 台灣會垮也是被一些傻傻的人給拖垮的,真可悲17F 12/12 10:59
ordinary07: 已經很多人反覆說明這問題了 有些人還是要出來露下限18F 12/12 10:59
ujma: 當次....當全世界白癡 跟不統就是不排除統一的說法一樣19F 12/12 11:00
ordinary07: 整串討論串都有人出來說明 就是有人挺腦殘政府  唉...20F 12/12 11:00
sagarain: 台新會不會贏判了才知道21F 12/12 11:00
wallpaper: 就為了他當次經營權?22F 12/12 11:00
potionx: 公文就算寫當次  契約上沒寫就不能只用當次算...23F 12/12 11:00
Leo4891: 看新聞法界人士也認為有爭點  到時就看法院怎麼判24F 12/12 11:00
potionx: 因為公文是政府自己內部的  對交易契約沒有效力25F 12/12 11:01
ordinary07: 難怪某市某人得票率能超過40%       腦殘粉特別多啊~~26F 12/12 11:01
sagarain: 總之現在就是財政部取得了 等台新告了看結果吧27F 12/12 11:01
japan428: 法界人士是哪位阿? 我所知道有人的疑問在於台新的負債28F 12/12 11:01
Leo4891: 蘋果: 彰銀案 張盛和:有勝訴把握29F 12/12 11:02
Refauth: 台灣的大學中等會計世界第一啊( ′-`)y-~30F 12/12 11:03
Leo4891: 中時: 財長出示關鍵公文 駁台新31F 12/12 11:03
potionx: 拿那個公文來說   真的只是硬凹而已32F 12/12 11:03
shinki5566: 所以這事發生後代表 以後KMT下台 dpp可以不認它簽的約33F 12/12 11:03
Leo4891: 財政部有自己的說法阿34F 12/12 11:03
japan428: 看看法院會不會認證的<本次>=<這一屆阿>35F 12/12 11:05
henryyeh0731: 講當次根本就硬拗,吃相難看。馬政府上下都個樣一36F 12/12 11:11
xgame333: 這樣不錯耶~2016政黨輪替,服貿直接否認簽約啦 (?37F 12/12 11:12
archon: 中文真恐怖,以後公文是不是該要有德文副本比較好...38F 12/12 11:14
acrystal: 當初如果是淡馬錫標到,政府這樣搞,早就被告了39F 12/12 11:18
greedypeople: 哼  都是八年遺毒時期簽爛約的錯 (蠕動)40F 12/12 11:19
mimiclub: 過河拆橋,吃相難看!41F 12/12 11:22
NARUHOTO: 乾脆以後公文比照大清聖旨 一份用漢滿蒙回藏五文書寫42F 12/1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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