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b1916 (冷靜的魚)
標題 Re: [問題] 剛剛U18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
時間 Sun Sep  3 19:52:59 2023



我根據我對相關棒球規則的記憶
及個人覺得比較合理正當的
處理方式回答
有錯誤歡迎指正

2人同占某一個壘包
壘包歸屬於誰占有
亦即壘包究竟保護何人
須視其狀態為
強迫進壘狀態
或非強迫進壘狀態
而分別認定
若為強迫進壘狀態
則壘包保護後位跑壘員
不保護前位跑壘員
若為非強迫進壘狀態
則壘包保護前位跑壘員
不保護後位跑壘員

該名裁判或許是有意識到
強迫進壘狀態與非強迫進壘狀態
出局者是誰會有不同
但忘記哪種情形是保護前位
那種情形是保護後位
因此腦袋一時當機
而未即時做出判定

而裁判未適時適式
依照棒球規則做出判定
導致選手無所適從
係屬可歸責於裁判之事由
該不利益不應由選手承擔
因此應當在
守方先後持球觸碰
同時站在2壘上的前、後位跑壘員
而裁判原應適時適式做出判定
亦即指出後位跑壘員出局
惟卻未做出任何判定時
視為進入死球狀態為宜

亦即
若裁判有即時指出後位跑壘員出局
前位跑壘員依然選擇往三壘
而在二、三壘間被守方持球觸碰
則該名選手亦出局形成雙殺
比較具有合理正當性

惟本案情形係
裁判當下未即時做出任何判定
之後前位跑壘員繼續往三壘跑
再遭守方持球觸碰
踏觸三壘後繞回到本壘得分
等行為
應認為皆屬無效

而在裁判們於開會討論商議溝通
搞清楚狀況後
再向大家宣布結果
清楚說明狀況、情形
前因後果、來龍去脈
相關之棒球規則為何
如何認事用法及得出心證
讓後位跑壘員出局
前位跑壘員回到2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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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7.224 (臺灣)
※ 作者: Lb1916 2023-09-03 19:52:59
※ 文章代碼(AID): #1az7ETp- (Basebal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93741981.A.C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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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剛剛U18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
09-03 19:52 Lb1916
frankdream: 不管什麼情況都不可能有中間那個得分
瞬間覺得中職裁判不雷了1F 09/03 19:56
rain0212: 其實可以說白話一點就好3F 09/03 20:04
SMG2016: 這篇解釋的很淸楚4F 09/03 20:12
final9711: 你在寫書狀喔5F 09/03 21:58
puibcysh: 少寫一個,退萬步言 XD6F 09/03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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