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lanco (polanco)標題 Re: [閒聊] 要出大事了?時間 Thu Jul 13 12:33:50 2023
谷狗了一下未成年合意性交
意即男女雙方皆未滿16歲,經合意發生性行為,男女雙方同為被害人及加害人, 依刑法第2
29-1條規定,雙方家長皆有告對方的權利!
反面解釋:滿16歲合意就沒事
所以如果雙方都有滿16歲 沒強迫
只有特會變跟他生涯一輩子的酸梗而已吧?
順便補 229之1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
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
罪者,須告訴乃論。
然後從這條帶到227
1.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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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olanco 2023-07-13 12: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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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要出大事了?
07-13 12:33 polanco
→ louis0724: 對啊 所以要看女方到底對法律有沒有足夠的認知 畢竟大部分人認知的未成年都是18 但這條法律是161F 07/13 12:34
推 ericisfish: 14以下:死定,14~16:有事,16以上:沒事4F 07/13 12:35
→ louis0724: 老人才知道吧 LOL職業選手丁特墮胎阿6F 07/13 12:35
→ heyhimoly: 阿就算有16假如不是合意比沒16嚴重11F 07/13 12:36
→ louis0724: 草粉懷孕不想養叫對方墮掉 雖然法律上他沒什麼問題但就是被臭了一輩子 到現在還是墮胎的代名詞12F 07/13 12:36
推 Wu1231708: 14-16女方如果要告等於自己也有事 極限一換一14F 07/13 12:36
→ mayko: 14以下無論是否合意,都是準強姦罪.18F 07/13 12:36
→ louis0724: 如果兩個都14-16就是一換一 但如果男方16-18女方14-16就是女方告訴乃論19F 07/13 12:37
→ duct: 這發文感覺當初是合意 只是鬧出人命而已21F 07/13 12:37
→ tasiki2002: 署叔開墮,看到我這個巨....大錘達瑞斯都不會怕的欸22F 07/13 12:37
推 carwhat: 就可能沒刑責 但其他的糾紛就不好說了23F 07/13 12:37
推 cplusplus426: 如果是合意 也沒觸及刑法 應該還是能放吧 除非是已成年時幹的25F 07/13 12:38
※ 編輯: polanco (42.77.56.155 臺灣), 07/13/2023 12:38:45
推 chargo: 胖暑孰我好冷27F 07/13 12:38
→ Y225: 爸爸我好冷30F 07/13 12:39
推 Y225: 哇喔,嬰兒33F 07/13 12:42
→ ts1993: 就不好過也不給你好過阿
女方又沒差 男方進去就不用打球了34F 07/13 12:42
→ duct: 女方說 當時我未成年 應該表示現在成年了 我想應該兩人同年36F 07/13 12:43
→ duct: 女方滿16的機率很高 所以我想應該不會太嚴重38F 07/13 12:44
推 qqstory: 猜測女方當時應該滿16未滿1839F 07/13 12:45
→ apenguin: 賴也才滿18不到4個月,這高機率事發時未滿十八啦40F 07/13 12:45
推 louis0724: duct大的推論好像蠻有理的 大部分的人應該不會知道法律是看16歲
兩小無猜條款不是免死金牌...41F 07/13 12:45
推 quando225: 因為年輕而犯下的錯 應該簽約完再炸的44F 07/13 12:47
推 apenguin: 不是免死金牌沒錯,但實務上會判很輕…45F 07/13 12:48
→ kbwang: 所以男方是強迫女方嗎?還是你情我願事後翻書不認
?
男方假如也沒滿,女方是否也有罪?46F 07/13 12:48
→ polanco: 兩邊都沒滿16就兩邊家長都能告啊49F 07/13 12:50
→ louis0724: 這看起來就是你情我願 如果都沒16就是互告 誰滿誰吃虧50F 07/13 12:51
推 KaoBi24: 男方今年也才18歲51F 07/13 12:52
推 ar0817: 所以是 兩個都16-18就是都無法告 兩個都14-16就互相告 一個14-16一個16-18可以告但減刑 這樣嗎52F 07/13 12:54
→ polanco: 大致上對 不過不算減刑 搞未滿14的刑期比較重54F 07/13 12:56
推 Jackymo5: 7~14合意適用227 如7以下不論是否合意適用222一項二款55F 07/13 12:57
推 Jackymo5: 14~16合意 還是有適用227第三項 只是比第一項輕
只是18歲以下犯 227-1可減刑或免刑57F 07/13 12:59
推 sfw0199: 女方感覺是連錢都不想要就是想搞死
想搞死男方吧62F 07/1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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