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lanco (polanco)
標題 Re: [閒聊] 要出大事了?
時間 Thu Jul 13 12:33:50 2023


谷狗了一下未成年合意性交

意即男女雙方皆未滿16歲,經合意發生性行為,男女雙方同為被害人及加害人, 依刑法第2
29-1條規定,雙方家長皆有告對方的權利!

反面解釋:滿16歲合意就沒事


所以如果雙方都有滿16歲 沒強迫

只有特會變跟他生涯一輩子的酸梗而已吧?





順便補 229之1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
罪者,須告訴乃論

然後從這條帶到227

1.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56.155 (臺灣)
※ 作者: polanco 2023-07-13 12:33:50
※ 文章代碼(AID): #1ahtwm5O (BaseballXXX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689222832.A.158.html
※ 同主題文章:
07-13 12:16 tommyshu
Re: [閒聊] 要出大事了?
07-13 12:33 polanco
07-13 13:20 ipcslinlin20
louis0724: 對啊 所以要看女方到底對法律有沒有足夠的認知 畢竟大部分人認知的未成年都是18 但這條法律是161F 07/13 12:34
timlin0147: 請問 特是什麼梗 老人了3F 07/13 12:35
ericisfish: 14以下:死定,14~16:有事,16以上:沒事4F 07/13 12:35
BobbyJeann: 和粉絲上床逼墮胎……5F 07/13 12:35
louis0724: 老人才知道吧 LOL職業選手丁特墮胎阿6F 07/13 12:35
yasan1029: 14到16是互相有事吧7F 07/13 12:35
BobbyJeann: 我是年輕人但我知道8F 07/13 12:36
HOLYXXXX: 所以是幾歲時發生的?9F 07/13 12:36
kase09521: 女方看起來只要只要弄臭吧10F 07/13 12:36
heyhimoly: 阿就算有16假如不是合意比沒16嚴重11F 07/13 12:36
louis0724: 草粉懷孕不想養叫對方墮掉 雖然法律上他沒什麼問題但就是被臭了一輩子 到現在還是墮胎的代名詞12F 07/13 12:36
Wu1231708: 14-16女方如果要告等於自己也有事 極限一換一14F 07/13 12:36
rong1994: 不是老人的問題吧 你才老15F 07/13 12:36
timlin0147: 謝謝哦16F 07/13 12:36
longmok2500: 查一下丁特就知道了17F 07/13 12:36
mayko: 14以下無論是否合意,都是準強姦罪.18F 07/13 12:36
louis0724: 如果兩個都14-16就是一換一 但如果男方16-18女方14-16就是女方告訴乃論19F 07/13 12:37
duct: 這發文感覺當初是合意 只是鬧出人命而已21F 07/13 12:37
tasiki2002: 署叔開墮,看到我這個巨....大錘達瑞斯都不會怕的欸22F 07/13 12:37
carwhat: 就可能沒刑責 但其他的糾紛就不好說了23F 07/13 12:37
louis0724: 16以下合意也沒用啊24F 07/13 12:38
cplusplus426: 如果是合意 也沒觸及刑法 應該還是能放吧 除非是已成年時幹的25F 07/13 12:38
※ 編輯: polanco (42.77.56.155 臺灣), 07/13/2023 12:38:45
chargo: 胖暑孰我好冷27F 07/13 12:38
longmok2500: 女方感覺怨念很深 或許還有其他料還沒講28F 07/13 12:38
dinter9921: 特已經是老人梗了嗎QQ29F 07/13 12:39
Y225: 爸爸我好冷30F 07/13 12:39
DamianLillar: 嬰靈戰車看出來31F 07/13 12:41
quando225: 要是能重來 我要生下來32F 07/13 12:42
Y225: 哇喔,嬰兒33F 07/13 12:42
ts1993: 就不好過也不給你好過阿
女方又沒差 男方進去就不用打球了34F 07/13 12:42
duct: 女方說 當時我未成年 應該表示現在成年了 我想應該兩人同年36F 07/13 12:43
LuckyCheer: 俗稱 兩小無猜條款37F 07/13 12:43
duct: 女方滿16的機率很高 所以我想應該不會太嚴重38F 07/13 12:44
qqstory: 猜測女方當時應該滿16未滿1839F 07/13 12:45
apenguin: 賴也才滿18不到4個月,這高機率事發時未滿十八啦40F 07/13 12:45
louis0724: duct大的推論好像蠻有理的 大部分的人應該不會知道法律是看16歲
兩小無猜條款不是免死金牌...41F 07/13 12:45
quando225: 因為年輕而犯下的錯 應該簽約完再炸的44F 07/13 12:47
apenguin: 不是免死金牌沒錯,但實務上會判很輕…45F 07/13 12:48
kbwang: 所以男方是強迫女方嗎?還是你情我願事後翻書不認

男方假如也沒滿,女方是否也有罪?46F 07/13 12:48
polanco: 兩邊都沒滿16就兩邊家長都能告啊49F 07/13 12:50
louis0724: 這看起來就是你情我願 如果都沒16就是互告 誰滿誰吃虧50F 07/13 12:51
KaoBi24: 男方今年也才18歲51F 07/13 12:52
ar0817: 所以是 兩個都16-18就是都無法告 兩個都14-16就互相告 一個14-16一個16-18可以告但減刑 這樣嗎52F 07/13 12:54
polanco: 大致上對 不過不算減刑 搞未滿14的刑期比較重54F 07/13 12:56
Jackymo5: 7~14合意適用227 如7以下不論是否合意適用222一項二款55F 07/13 12:57
louis0724: 未滿14就是死到底沒救了==56F 07/13 12:58
Jackymo5: 14~16合意 還是有適用227第三項 只是比第一項輕
只是18歲以下犯 227-1可減刑或免刑57F 07/13 12:59
freezee: 支持互告啦哈哈哈59F 07/13 13:02
slimfat0202: 就簽約金拿出來付一點律師跟和解費用60F 07/13 13:40
cpcpao: 兩小無猜61F 07/13 13:44
sfw0199: 女方感覺是連錢都不想要就是想搞死
想搞死男方吧62F 07/13 13:53

--
作者 polanco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