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g164 (哈特利)標題 [討論] 高虹安時間 Tue Aug 15 13:27:12 2023
謝謝大家的關心,每一聲加油,我都好好地收到了。有些話,也想和大家說明。
首先,我的國會辦公室,沒有人頭助理,每一位國會助理都實實在在、認真上班。因為國
會工作服務性質,主管級助理加班實屬常態,事實上,109年到110年間,立法院立法委員
助理費執行率皆高達97%以上,顯見立法院立委助理費幾乎報滿乃為常態。
助理既有勞務和加班的事實,請領助理費合法合規,斷不能以其捐款,即否認助理工作事
實。無論是在起訴新聞稿或偵訊過程中,檢察官也已證實,我的助理有實質勞務和加班,
絕非人頭助理。
我也要強調,零用金制度並非我所發明,乃依據行政主任過去任職之李俊俋立法委員辦公
室經驗,由其主動建議而來,其認為辦公室零用金制度運作合乎規範,並無不法,甚至也
向立法院人事處和監察院再三確認。我任職立法委員期間,也絕無強制要求助理繳交任何
數額捐款,更無實際經手與支配財務,助理如有辦公事務費用需求,也可直接向行政主任
申請請款,無須我同意即可支出,行政主任自行記帳管理,而我也絕無外界所謠傳的在流
水帳上簽字。
再來,檢察官指控我將零用金挪為私用,更絕非事實。
公務繁忙之際,偶有請秘書代買物品或代墊費用情形,但我曾多次主動以Line訊息或口頭
提醒助理「如有代墊本人私人費用務必登記請款,本人會歸墊」,絕不可能有積欠或故意
不歸墊之情事。
過往助理代墊私人費用來請款,我都立即歸墊,有時皮包只有大鈔,也會跟助理說「不用
找零給我了。」顯見我絕無貪污私用之不法意圖。如果真要把零用金當自己小金庫私用,
怎會有如此舉動?豈不是邏輯矛盾?
此外,檢察官指控我未有分毫支出於公務,也完全錯誤。我個人實際用於問政事務之公務
支出費用,光是可列舉之部分,就已超出檢察官所指控貪污所得。
以上於偵查過程中,皆已提供相關資訊與證物供檢察官參考,然而這卻完全未見於檢察官
起訴之新聞稿中,實在令人錯愕。
另一方面,本案從檢調偵辦之初,相關偵查過程的資訊即不斷外洩,就連在偵訊中所選擇
的便當種類,都會被洩漏給媒體或是特定人士大做文章,試圖操作輿論風向、形塑罪犯形
象,完全違背偵查不公開,相關偵查人員的立場昭然若揭。
「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刑事訴訟和檢察官倫理規範的「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事項應
一併注意」,這些都在最近熱議的「八尺門的辯護人」影集中,成了主角自我嘲諷的笑話
,但人生命的重量,不也正是在這些選擇、權衡與一念之間?今天,承辦檢察官做出的起
訴,我相信未來也同樣會受到檢驗。
看到起訴新聞稿中,諸多與事實不符的情緒化描述,字字怵目驚心,人生頭一遭被起訴,
不親自經歷過,真的不知道原來可以如此黑暗。但我仍會努力,希望司法能還給我和助理
公道。
謝謝柯文哲主席、郭台銘創辦人、朱立倫主席、黃珊珊總幹事、羅智強強哥、徐巧芯、侯
友宜市長 、飆捍館長、趙少康 等等前輩好朋友們發聲,也謝謝所有國會助理們過去的付
出和努力,非常抱歉讓大家受到政治的連累。
最後,我要告訴各位市民朋友,外界所有紛擾,絕不會影響市政運作。新竹市各項施政推
動會更勇敢大步向前,一起為新竹市未來建設、市民福祉而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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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ing164 2023-08-15 13: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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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高虹安
08-15 13:27 ming164
推 sentital: 真假 珊珊跟虹安不是一國的嗎13F 08/1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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