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ping (())標題 Re: [求助] 女方住男方家裡做家事的必要性?時間 Thu Jul 20 11:09:19 2023
沒結婚, 我個人認為不用做家事
※ 引述《aall2468 (麥當當真好吃)》之銘言:
: 文長抱歉
: 想了解各位大概是怎麼想的
: 女方住在男方家裡,和男方爸媽同住
: 男方爸媽把女方當自己家人,家裡開銷沒讓女方出錢
但是這樣不行, 你沒嫁過去, 就算是男方不要你出錢, 你也不能不出
每個月一定要包一個相當金額的紅包給男方
: 說到這想問各位,女方住在男方家裡有必要做家事嗎?還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是否為義務性?
這絕對不是義務, 沒有結婚下做家事婚後你就完了
所以一定不能做家事, 也一定要每個月包紅包給屋主
紅包總數不能低於
房租市價: 以台北頂加3坪雅房計算大約 = 5000
伙食: 以食材成本計算也是大約 = 5000
水電瓦斯: 有吹冷氣大約 = 2000
所以你一個月一包至少要包 12000 元
這包你也可以回頭和你父母談, 未來你父母是他的岳父母
將來親家還會有往來
大家一開始不要相欠, 後面才不會有被軟土深堀的問題
我相信你爸媽一定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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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4.32 (臺灣)
※ 作者: seaping 2023-07-20 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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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求助] 女方住男方家裡做家事的必要性?
07-20 11:09 seaping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7/20/2023 11:13:29
推 susaku: 別鬧了 她的身分是未過門的媳婦不是租客 別用一般租客的角度去看 這問題就只有兩種解 一種就是當成家中的一份子做好分內事然後趕快結婚 另一種就是小倆口搬出去
未過門的媳婦住公婆家不做事? 這婚別想結了1F 07/20 11:54
→ seaping: 就是未婚妻啊
自己女兒過去男生家裡住, 我是不會說什麼, 但錢是一定要給, 不然會被看輕
至少如果是我女兒我會要她這樣做
婚前不把自家態度擺出來, 該給的錢不給,婚後還得了?6F 07/20 12:09
推 Kaderia: 哇靠,你家有女兒嗎?
這種思想的岳父哪裡找啊?
互相,不吃虧也不佔便宜。
這句話如今社會多少人做得到,唉。11F 07/20 12:19
推 chigo520: 別說了現在很多過門也是不做15F 07/20 12:42
推 serflygod: 所以等結婚自動不繳這筆錢公婆心理過得去嗎18F 07/20 14:36
→ vesia: 要付市價房租的話不如直接在外租房XD
租房下班回家可以盡情耍廢做自己19F 07/20 14:50
推 Alys: 水電瓦斯吹冷氣,2000也太多了22F 07/20 15:05
推 shintin: 食材伙食5000很少欸23F 07/20 15:21
→ sokoseven: 12000也太少,台北市起碼18000起,我說純房租,不含伙食24F 07/20 16:05
→ tmacM: 搞笑喔 有12k住外面就好 幹嘛住一起多不方便27F 07/20 17:40
噓 oak01: 只算成本 工錢最貴28F 07/2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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