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aBear (瑪那熊)標題 Re: [分享] 春天會館排約經驗時間 Fri Jul 21 12:07:02 2023
※ 引述《forbake1 (一點都不瀟灑)》之銘言:
: 醒來看到標題回一下,我和老婆就是春天認識的,我老婆應該符合絕大多數人正妹的形
: 象,172/52,某些角度滿像燕姿的,比我還高,結婚8年了
: 我當初是買春天終身約,但第三還第四次就排到了,一次兩三個女生總共排了10來個,
: 滿密集的大概在兩個月的時間就排完,那陣子接到春天電話接到怕,穩交後還推掉了幾次
: ,所以我對高雄春天的評價還行
感謝您分享經驗,也恭喜順利結婚
婚友社有沒有成功案例呢?一定有的啊,這篇就是證明
但大家也不要立刻衝去婚友社,這邊提醒幾個點:
1. 過去績效不保證未來收益
交友APP與平台的興起、疫情的影響等等,
婚友社八年、十年前的經驗,未必能套用在目前兩性市況
就像若理專說這檔基金讓他的客戶大賺多少時,記得冷靜詢問,請問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以前可以兩個月賺30%,現在是否也如此?不知道,所以要多加瞭解。
2. 申購前請詳閱基金說明書
這串文的原PO投訴得不到滿意的結果,因為文字合約就寫在那邊,口頭合約又沒證據
幾萬元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簽約前務必詳細看過,
有什麼特別需求就加註,留個文字當底。
3. 股市裡賠錢的多,還是賺錢的多?(你沒走錯板)
投資市場有沒有賺錢的人?一定有
婚友社裡有沒有成功結婚的人?一定有
我們都希望自己是兩性市場最後的贏家(握拳)
但理性評估還是很重要的,別忘了比例與母數
「我們每年有二十對結婚喔」當你聽到這句話時,應該知道該問什麼了吧。
: 回到主題,男生一定要有認知,婚友市場的任何地方女生都非常稀少,而且她們非常的
: 挑,你限外表而已,她們限制至少多你五倍,所以不是公司不排,是真的端不出互相適合
: 的菜,開公司的立場一定就是想辦法排到你依合約不能退費再說,通常一日排約三個都會
: 有一個湊湊看的,已原po的例子,也不是沒出現過符合原po條件的人,這次沒撈到,就再
等等,「開公司的立場一定就是想辦法排到你依合約不能退費再說」
您意思是「就算不符你設定條件,也會排給你,目的是讓你不能退費再說」?
我不確定自己是否有解讀錯誤,想跟您確認一下。
照您的說法,是指可能公司也知道對方根本沒興趣(不符合條件)
但為了「讓合約無法退費」所以「仍然想辦法排給她」?
會有這樣的事情嗎?
我看了您的描述是覺得有點誇張,但不知是否誤解您的意思。
: 等下次阿,而且原po都透過春天介紹的女生介紹朋友交往了,結果看來春天也有功勞好嗎
: ,有自信和能力的男生,花幾萬塊能得到有人陪伴的機會根本超划算。
您說原PO因為婚友社介紹的女生,因而認識另一個女生且交往,所以婚友社也有功勞
真的,可能原PO跟那位女生碰面當天,吃了巷口早餐店老闆娘煎的培根蛋餅
所以整天精神抖擻,讓他互動時表現不錯,結果看來早餐店老闆娘也有功勞。
又或許原PO當天是搭公車出門,某位公車司機剛好開慢了點,讓他順利搭到車
最後也順利準時抵達活動會場,與那位女生互動,結果看來公車司機也有功勞。
要感謝的太多了,那就謝天吧。
我是不知原PO看了會怎麼想啦,
但如果是我,我會覺得「這邀功會不會太牽強了點啊」
: 這種東西講緣分的,就算他找了一個不太可能湊對的組合,也還是有湊對的可能阿,至
: 少去春天坐在你前面的一定是想結婚的未婚女,他或許也有她的朋友,男生需要的還是把
: 自己狀況保持好,和婚友社人員不要交惡,婚友社收費就是幫你把有可能的線收集給你,
: 這其實就很值得了。
情場上,每個人設定的條件都不一樣
可能有人覺得,坐在我前面的只要是想結婚的未婚男女即可
但也有人認為,希望我認識的符合某個(或某幾個)條件,不然就是浪費彼此時間
你可以鼓勵後者把條件放寬,或說服他「雖然這人不符合你條件,但認識看看也好啊」
「她或許也有她的朋友,這種東西講緣分的嘛」
但如果他就是立場堅定,堅持只想認識設定條件的人呢?
你也無法勉強對方,更何況如果你「一開始明知對方設定的條件,而且還答應了他」
「婚友社收費就是幫你把有可能的線收集給你」我非常認同。
所以這串原PO就是因為「婚友社沒有照一開始雙方合意內容,給他要的線」而不爽。
買方可以開條件,賣方可以評估要不要接單
覺得買方要求太過、難以達成,委婉告知請他另找高明
接了,就請做到你答應買方的事,用心服務、問心無愧
這麼簡單的事情,卻變成「你買方自己什麼樣子還敢要求這麼多啊」
「這市場就是這樣,誰叫你自己存有幻想跑去買」
「如果買方都這樣要求,那賣方還要不要做生意」哇,對賣方、資方也實在太體貼了吧。
如果今天買方一開始都不講自己要什麼,
或說什麼「看得順眼即可」這種有講跟沒講一樣的話,讓賣方難以評估所以接單
事後買方又抱怨怎麼沒正妹、怎麼跟我想的不一樣
我大概第一個跳出來說「你一開始沒講清楚啊怪誰呢?」
: 條件好的心態擺正不要急,又不是真的速食餐,錢付了就有人馬上和你上床,正向及幽
: 默一點,真愛出現了才比較大的機會配到。
: 至於條件沒那麼好的,碰碰運氣吧,幾萬元買一個夢想,婚友市場本來就很現實血腥,
: 但也從來不缺神話故事,因為我就是神話之一啊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I01WD.
等等,您說「碰碰運氣吧,幾萬元買一個夢想」
所以是指「條件沒那麼好的,花幾萬元就當碰運氣買夢想」?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猜是想提醒「條件沒那麼好的人」就別急著參加婚友社了
先把自己的條件提升比較有意義,否則可能就只是花錢碰運氣買夢想?
我不確定自己解讀是否正確
但若您是這意思的話,我也滿認同的。
尤其看完這串原PO去婚友社的經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31.103 (臺灣)
※ 作者: ManaBear 2023-07-21 12:07:02
※ 文章代碼(AID): #1akWHeSV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89912424.A.71F.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分享] 春天會館排約經驗
07-21 12:07 ManaBear
推 a0913: 十年前的經驗 時空背景不同囉1F 07/21 12:16
推 forbake1: 我指的是如果以開公司的立場,在商言商,但我沒有說他們一定會這樣做,我提到湊人數的行為,其實多數也算是約定服務的內容內,男生給的條件限制外表是如此主觀的邏輯,根本怎麼說都對,會館說眼神像也行啊,總之這洞我不跳啊...會館只要能做到大概的亂湊,都算是很好的會館了,婚姻本來就是緣分和運氣,和股票和樂透一樣,花點錢提高點機會,值不值就看人選擇了2F 07/21 12:23
所以我想這串的原PO不爽,就是因為他想要的不是這種服務
而且已經事先把話說清楚,還用照片來呈現自己想要的條件
對方確認也答應後,他付了錢但又覺得跟原本答應的有落差
我覺得買賣就是,事前把雙方規則講清楚,都同意再交易
但交易後就是照原本規則去處理。
→ forbake1: ,應該不會有人看我的文就馬上衝去報名吧,不要衝動阿,至於假設買蛋餅之類認識老婆的例子,我的確永生都會賣我的老闆娘心懷感謝,今天上午就都在打這串了@@9F 07/21 12:24
哈哈蛋餅那段我開玩笑的啦,只是真心覺得「認識婚友社女生的朋友最後還結婚」
要說成是婚友社的功勞,有點太牽強了。
※ 編輯: ManaBear (114.44.131.103 臺灣), 07/21/2023 12:30:28
→ forbake1: 條件不好的人,提升自己是個持續漫長但必須做到的路,不然就算結婚了,也是問題一堆,但適婚年齡,情況允許碰個運氣吧,不然就算等到提升好了,花都涼了13F 07/21 12:30
→ jupto: 涼了就涼啦 表示這個人沒能力在期限內達到應有的水準 那不能留下後代不是很合理嗎?16F 07/21 12:35
推 djboy: 婚友社介紹的A然後牽線B,我也是覺得 婚友社 有功勞拿早餐店和公車來回應,實在失了閣下的水準
上述 婚友社/A/B 都是在介紹婚姻對象的直線關係上18F 07/21 14:03
要感謝A我覺得非常合理,要扯到婚友社的功勞,就太牽強啦
這也是A自己願意帶事主去參加活動,然後事主自己願意去的
在我的觀點裡,要感謝「介紹不符條件對象,陰錯陽差讓事主間接認識B」的婚友社
就跟要感謝早餐店老闆娘或公車司機一樣莫名其妙(當然我的舉例更誇張戲謔)
我們可以說A人很好,月老默默幫了事主也很好,事主願意多參加活動認識人也很好
但回頭說婚友社也居功?我覺得太矯情了。
→ djboy: 順便說一下,我老婆是友人甲的朋友乙的大學同學
我對友人甲也是非常感謝。21F 07/21 14:07
推 yohappy: 也還蠻有道理的,推簽約時先協議但書或備註!以避免爭議23F 07/21 14:10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4:21:06
→ yohappy: 婚友社最後達成的媒合是“非會員”,這確實沒辦法邀功,除非介紹人是員工,否則不算有媒合成功,收了4萬多,又不是一場聯誼1千元的,在篩選上本來就要有差異,如果篩選無異於聯誼,何必多花錢請人代為尋找?25F 07/21 14:16
推 djboy: 功勞有大有小,看人評斷。但是說「婚友社毫無功勞」那就太不合理。好歹,婚友社也算是介紹了「媒人」給原原PO。
我也不同意 婚友社的功勞很大而來邀功,但是硬說是毫無關係,這絕對是不合情理。
在整串裡,婚友社 和 早餐店 就不是同一個位置,
完全沒有任何當做比喻的合理性。29F 07/21 14:19
「有關係」跟「有功勞要感謝」是兩碼子事
如果有關係就等於有功勞,那早餐店跟公車也一樣啊。這種無限上綱下去根本講不完
(所以最後就變成,乾脆謝天好了)
請注意,婚友社介紹的A不是「媒人」,而是一位「不符合事主期待的對象」
後來這位A成為「媒人」,
是她自己的選擇(帶事主參加活動)以及事主的決定(參加活動)
而不是用結果論(事主因此認識到B)來扯說「看吧不就還好當初婚友社介紹A給你」
不然就會變成我舉的早餐店老闆娘、公車司機或大樓警衛了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4:31:01
推 li118: 現在是在討論原本那位的要求合不合理了
不推婚友社應該已經是共識了36F 07/21 14:30
推 VincentQQ: 人家要求合不合理跟你有啥關係
人家就是覺得你講的跟當初不一樣
特定版友比婚友社還要氣噗噗 看不懂呢38F 07/21 14:34
→ li118: 噗 我付了錢你就得想辦法把我要的妹帶來約會是吧41F 07/21 14:40
你還是弄不懂事主在火大什麼
從頭到尾都不是「我付了錢你就得想辦法滿足我」
而是「我跟你確認過,你答應OK,我付了錢結果你沒滿足我」
還是你分不出兩者的差異?那...當我沒說了。
→ li118: 事後很敢講,簽約的時候卻不敢加進書面條款?
這種霸王條款 你可能得去找私人招待所,找錯地方啦42F 07/21 14:41
哈哈這樣就霸王條款?覺得是霸王條款那賣方為什麼要接單?
你要接就代表你同意這個規則,之後就是照雙方約定事項走
你不同意、覺得是霸王條款,那就拒絕請買方自己加油
真有這麼難懂嗎?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4:45:59
→ li118: 付了錢你又知道人家沒安排了?44F 07/21 14:49
事主的文章寫,對方只安排過一位有符合的,其他都不是喔
你要不要先去看清楚再講?
→ li118: 你說店家惡意不安排我信阿,婚友社就是這樣
但這跟他的口頭契約一樣完全沒證據
誰知道他口頭契約定義多細啊?45F 07/21 14:49
請問我哪裡說了你講的話(惡意不安排)?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4:52:41
→ li118: 現實就是不合理的契約條款一樣會敗訴啦
我答應OK幫你安排 女生拒絕後你跟我說關我屁事
三小阿.......
這種就只要沒在一起買方都無敵的條款啦48F 07/21 14:50
他講的是「幫他介紹的對象,只有一位符合,其他都不符合」喔
不是在抱怨「介紹的對象事後拒絕我,婚友社要負責」欸
你是不是沒看文啊?
事主有說要婚友社「保證介紹後,女生必須跟她持續約會、甚至結婚」嗎?
他有提出這樣的條款嗎?還是你自己想像出來他有?
來,我看你可以再怎麼掰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4:57:53
→ li118: 那這條款很有用阿,當初不敢加進書面嗎?
不是,他也說了他看過OK的照片,店家就說女生不要阿女生不要就不算安排了嗎?我安排了阿最後沒成而已52F 07/21 14:54
安排是指讓雙方碰到面(或有聯繫方式)啦
你連事主在講的是什麼都搞不懂,就講一堆...
事主第一篇文寫啦,女生不要OK,那賣方應該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人給他
但他獲得的是「跟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碰面」
白話就是:你答應我要這樣安排,結果你後來安排的跟當初說的不同
真的很難懂嗎?寫得很白話了欸
→ li118: 那麼站得住腳就快去告啦,告贏了快來打臉我們
就是這種動詞都需要定義才需要書面契約阿
自己為什麼當初不敢加進去書面呢?55F 07/21 14:56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5:01:40
→ li118: 你沒看懂吧 只要事後拒絕然後我說他根本不符合
那是不是就無敵?58F 07/21 14:58
你在說什麼?這邏輯我跟不上
→ li118: 這個"要我認定符合審美"就是狗屁條款60F 07/21 14:59
怎麼從霸王條款變成狗屁條款了
不管什麼條款,賣方不認同或自認做不到,為什麼要答應?
你要硬接可以啊,事後被對方抱怨,這時又說「欸欸欸是你這條款太霸道太狗屁了」
我就問一句,那你為什麼要接,然後又怪對方要求太高?
照事主講法,還不是說句「要正的」或「要順眼的」這種模糊文字喔
是用了幾張照片去舉例喔
如果當下覺得很難評判買方的標準或審美觀,賣方可以提出來啊
看是要請買方更明確說明,或是修改標準都行
而不是硬接被抱怨後,又說「欸欸欸你這標準太模糊了」
我就再問一句,那你為什麼要接,然後又怪對方不說清楚?
→ li118: 好了啦 都是我們在掰 快去告我等認證
事後拒絕我的女生全都是不符合我審美的,大外掛契約這種你就算寫上書面,我一樣押寶法院判你敗訴啦61F 07/21 14:59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5:07:43
→ li118: 哥 安排的定義是你講的,你看看告不告的成
我隨便說我認為安排我會去著手約,不保證約成
真覺得安排就是要排成約成,當初怎不書面註記?
你就一句話,你覺得他告的贏就好
反正大家都吃瓜 等他來回報結果阿64F 07/21 15:02
→ bndan: 在商言商不是拿來當亂拉業務亂接單的藉口 多的其他行業寧可不接「澳客」單 就你婚友社可以隨便接再來檢討消費者不自量力 收錢不辦事 這行現在是主打職業道德可以隨便是吧? 打工仔這樣想就罷了(生產熱沉低落) 業主 經營者也這樣想就真的垃圾了69F 07/21 15:06
噓 li118: 不覺得業務亂接單阿,那我承諾會安排和你審美的
那人家不答應我繼續安排,這算亂接單嗎
一樣那句啦 法庭上契約成不成立不是單看有沒有答應契約精神不是那樣用的74F 07/21 15:07
喔喔原來「一邊提出需求,一邊答應允諾」這不叫契約成立
長知識了(筆記中)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5:12:21
→ li118: 那業者如果說我覺得我找的這些跟你照片的是"同等級"那照片的我也幫你去媒合過了阿 人家就不要
恩 你的確該長知識,很常有這種判決的新聞出來
建議高中公民重念78F 07/21 15:11
契約的成立,需要有「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當事人間約定的權利義務」
三大要素(民法第153條)
看事主文章,好像三種都有欸。怎麼辦?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5:15:21
→ li118: 覺得契約成立就快去告 那麼簡單的事情
坐等法院打臉我們這些酸民82F 07/21 15:14
推 b9441118: 也不能一句話說正妹不要就找不符標準的濫竽充數又說有在服務啊..84F 07/21 15:15
前面有板友提到,某些公司可能基於某些目的,會填補人數
※ 編輯: ManaBear (61.64.29.197 臺灣), 07/21/2023 15:17:16
噓 li118: 有沒有把整部看完? 後面看了沒?
是阿 你要說找人濫竽充數我信,但硬說甚麼他違約
這算狗屁違約啊我要笑死
你去告他的退費規則不合理勝算比較大啦
一樣的原因,白紙黑字不代表條款有效力
至於那種口頭答應定義模糊的東西就不用拿出來秀了然後這三要素要是那麼容易成立,你一般契約就不會寫到好幾頁那麼複雜了
還三種都有 真的無言了 都有那就快去告吧86F 07/21 15:17
推 djboy: 就結果而言,婚友社就是介紹了媒人A給原原PO
結果就是,婚友社還是有功勞,只是或許不大而己
婚友社 和 早餐店 拿來對比,就是個不恰當的比喻
一條線是真的有「男女介紹關係」,早餐店就是沒有這就是我後來很少用比喻的原因;因為比喻要成立的前題,就是必需證明二者具有關連對比。
不管是運氣好還是怎樣,結果就是結果。
評論一件事,原本就是要看結果(還有過程),很正常。95F 07/21 15:35
推 Gentile: 都是原原po的資訊 卻有人可以某部分信某部分質疑
實在是邏輯死去103F 07/21 16:23
推 Puyuma: 婚友社業者很氣+1105F 07/21 16:29
→ bbbing: 我覺得比較難懂的是這串怎麼這麼多人挺婚友社_A_106F 07/21 16:30
推 aaaaagw: 樓上,因為原po在那邊說不通,所以一堆人站在婚友社那邊107F 07/21 16:37
→ yakummi: 因為最首要的目的是酸原PO,所以暫時跟原本
也沒怎麽交集或認同的婚友社力場來加強火力
有點類似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這種概念
暫時跟婚友社站在同一立場109F 07/21 16:46
推 b9441118: 婚友社這個行為也不能算是違約 只能說這個圈子 硬底子條件不夠好的很劣勢113F 07/21 17:01
→ jupto: 其實硬底子不夠好 結果就是超低配對率 只是婚友社也有消單壓力啊 只能找不符合條件的配對來消單115F 07/21 17:21
推 b9441118: 那被用濫竽充數來消單的事主會不開心也很正常 但似乎這樣被消單然後被收取高額費用好像是婚友社常態所以 婚友社就是一個硬底子不夠不需要浪費錢去的地方117F 07/22 00:38
→ jupto: 所以啊硬價值不到位 要馬被濫竽充數銷單 要馬就是簽約後完全配不到妹仔 看要選哪個
婚友社的服務說穿了就只是負責蒐集過濾資料 他們的服務項目可不包含幫客人接受自己的市場定位啊121F 07/2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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