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 )標題 [新聞] 怕遭嫌窮!中國男偷女友黃金變賣當戀愛開時間 Sun Feb 11 08:56:57 2024
怕遭嫌窮!中國男偷女友黃金變賣當戀愛開銷 落網辯「別人的我不敢偷」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23995
中國于姓男子因負擔不起談戀愛開銷,竟偷拿邵姓女友家裡的金飾、鑽戒等貴重物品變賣
,再用在2人的開銷。女友發現東西不翼而飛報警,最後卻抓到自己男友。于男落網後懊
悔稱,「別人的我也不敢偷!」
據中國《澎湃新聞》報導,上海邵姓女子去年5月因母親需要用錢,在家翻箱倒櫃尋找2條
黃金項鍊,卻不知怎麼找都找不到。她還發現,自己還有幾個黃金耳飾、鑽戒和名牌包也
都不翼而飛,懷疑家裡遭小偷,但門窗卻都沒有被破壞痕跡。
邵女仔細思考後,認為只有于姓男友有她家的鑰匙,打電話一問,男友不但不承認,還要
她「不要聲張」,隨後稱要回老家一趟,坐車離開上海後就失聯。
邵女認為男友行為有異,懷疑是男友偷她的東西,於是到派出所報警。她男友之後處於失
聯狀態,直到半個月後被警方發現,他再度出沒於上海。
于男遭傳喚到派出所說明,這才坦承偷走女友的貴重物品。他供稱,自己和女友交往1年
,但因為工作所得無法負擔戀愛開銷,又怕女友嫌他窮,看不上他。從2023年3月開始,
陸續偷走女友的黃金飾品、鑽戒、名牌包等物,並先後透過當鋪、銀樓、奢侈品回收店等
地變賣換現。至於為何只偷女友的東西,他僅說,「別人的我也不敢偷。」
警方表示,男子透過透竊銷贓,共獲取約3.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5.8萬)。賣來的錢則
用於戀愛日常開銷,以及購買送給女友的手機、平板電腦等物。
檢方認為,男子雖將變賣的錢用於和女友的共同生活開銷,但不影響他竊盜的事實。最後
遭法院以竊盜罪,判2年有期徒刑,處以罰金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贓物也必須
想辦法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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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kann 2024-02-11 08: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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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omocad: 也算有良心來着了 沒害到其他人3F 02/11 11:35
→ nwkasim: 用你的錢買禮物給你,聰明喔!5F 02/11 12:40
推 sj210444: 黃金沒有不見,只是變成女友喜歡的形狀11F 02/11 20:18
推 FarkU: 自產自銷13F 02/11 21:22
→ Sysn: 錢錢沒有不見,只是變成了你喜歡的樣子18F 02/12 01:06
推 raxt577: 要看黃金是男的買給女的還是女的自己本身有的,如果女生自己有的那男生真的廢21F 02/12 04:13
推 newstyle: 我朋友生日老婆刷他的卡,說要訂好餐廳好好幫他慶生23F 02/1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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