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
標題 Re: [情報]資深輕小說作家羅森 在中國被判刑12年
時間 Fri Dec  1 20:08:15 2023


追羅大這群作者的書也快20年了
實體跟電子書都買了不少
大概也了解這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事情的起點其實一開始是因為18禁實體書
大概在2011-12年左右開始式微
本來都是在河洛的緋夢之都出版

後來出版量不夠
腰斬的腰斬 收掉的收掉
甚至後來緋夢之都也收了

一大堆連載中的書直接全部腰斬

羅森大眼看實體的出版不行了
就聯合幾個大作者開始搞付費電子書



其實他們弄的電子書是滿有誠意的
內頁插圖都是請知名畫家畫的全彩圖
然後售價比以前的實體書便宜大概30%

結果沒想到成績還不錯
也讓這群18禁作者繼續存活下來


羅森大後來會跑到對岸去的契機
是因為簡體的付費成長遠遠超過繁體
據說到後來對岸付費佔了超過80%

然後又因為1x年某次金改
對岸要使用海外的付費
變得更麻煩 很多人都反映無法付費
大量流失付費讀者的情況下

也迫使羅森自己肉身跑到對岸去搞金流
(加上其本人也是忠實的大中國支持主義者)

其實他弄的金流沒有什麼特別的
就是弄個論壇
讓你儲值進去買電子書
可以淘寶付費 微信支付 支付寶

他會被判這麼重
最大原因是私下出版禁書


這個一定踩到黨的紅線的
黨以前就是搞這個起家鄉村包圍城市的


私下出版禁書
嚴重到甚至可以判你顛覆國家罪


據說本人身體也不太好有糖尿病
被判10多年
現在只能期望他能活著離開監獄了


其實羅森不是第一個出事的
好幾年以前就有其他人被抓了
那時就有人提醒他要不要趕快回台灣

後來看他沒事大家還以為他背景很硬


沒想到只是還沒出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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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6.134 (臺灣)
※ 作者: Ensidia 2023-12-01 20:08:15
※ 文章代碼(AID): #1bQSonpI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1432497.A.CD2.html
gfabbh: 中文作家的悲哀,對面市場大,但想要那邊的市場,就得守對面的規矩1F 12/01 20:11
medama: QQ3F 12/01 20:11
gox1117: 弄金流沒什麼特別的== 問問馬雲吧4F 12/01 20:12
lbowlbow: 中國的金流只能讓中國自己玩,你進去搞就是死5F 12/01 20:12
medama: 馬雲給年輕人的三句話:6F 12/01 20:12
SunnyBrian: 身體狀況有這麼差嗎?這樣的話還是希望人能平安就好7F 12/01 20:12
zwxyzxxx 
zwxyzxxx: 自己不守規矩的被抓還能說什麼?9F 12/01 20:12
RbJ: 你是誰、你要幹什麼、你要帶我去哪10F 12/01 20:13
StarTouching: 不要對面的市場就活不下去啊11F 12/01 20:13
exyu: 呃....肉身過去了 你還不守規矩 被抓不是應該 人家法律就那樣...12F 12/01 20:14
lovegensokyo: 馬雲都能被消失了,他哪來的自信覺得自己比馬雲大14F 12/01 20:14
他所謂金流其實也就是開一個論壇可以讓你儲值點數進去買電子書而已
並沒有兌現管道 其實遠遠談不上洗錢
對岸做類似的店家很多 他的問題是出版書
※ 編輯: Ensidia (36.225.6.134 臺灣), 12/01/2023 20:16:18
Cishang: 就自以為自己可以,中國人那麼多到底哪來的自我感覺良好以為自己可以15F 12/01 20:15
DarkKnight: 推這篇 有頭有尾17F 12/01 20:16
s210125: 賺灰色地帶錢的人不管哪國都是覺得自己可以才會繼
續賺 也才會因此被抓18F 12/01 20:17
medama: 之前家屬還找人求救 尋找買非18禁書籍貫 爭取輕判
好像是賣18禁金額越大判越重20F 12/01 20:17
loserloser: 他就是搞黃色被抓的吧22F 12/01 20:18
sezna: 在中國出電子書賣錢也要有版號的,就頂風做案23F 12/01 20:18
DarkKnight: 因該是 你們是誰? 你們要幹什麼? 你們要帶我去哪?24F 12/01 20:18
poke001: 其他人被抓還不跑 那真的沒辦法啊25F 12/01 20:18
lovegensokyo: 這次是他明確違法,不過中國法律本來就很多故意含糊其詞方便羅織入罪啦,那裡就是個危地,去了出事只能怪自己26F 12/01 20:18
loserloser: 也沒出版實體吧
阿米巴那種算電子書?29F 12/01 20:18
sezna: 在中國光是私出電子書賣就不行,賣黃文也不行,這是兩個分開的條文31F 12/01 20:19
SangoGO: 推這篇,但關鍵還是私自出書,掃黃則是多給口實33F 12/01 20:19
KhePri: 金流沒各位想的這麼複雜 幾乎都是人轉人 平台上是付不了款的34F 12/01 20:20
loserloser: 收費散播淫穢作品本來就會被抓36F 12/01 20:20
DarkHolbach: 中國市場就是看起來大,可是你沒點門路根本吃不到37F 12/01 20:20
DarkKnight: 不知道台灣私自出書會判幾年XD38F 12/01 20:20
台灣可以私自出版啊
私自出版18禁的話罰鍰吧 社會秩序維護法
DarkHolbach: 合法經營的一堆外資都跑了,人家可不是傻子39F 12/01 20:21
※ 編輯: Ensidia (36.225.6.134 臺灣), 12/01/2023 20:22:10
DarkHolbach: 台灣私自出書?同人誌那些不都私自出書40F 12/01 20:21
KotoriCute: 我覺得被判這麼重大概是得罪了誰41F 12/01 20:21
ssarc: 在對面,私自出版這回事,看出版內容,玩成陰謀顛覆政府槍斃都有可能42F 12/01 20:21
DarkKnight: 所以台灣不罰這個?44F 12/01 20:22
解嚴 不就解這個嗎 解除黨禁報禁同時也解除出版禁令
※ 編輯: Ensidia (36.225.6.134 臺灣), 12/01/2023 20:22:57
lovegensokyo: 台灣你要自己印書在路邊擺攤都沒問題45F 12/01 20:22
RbJ: 臺灣印書是報備制吧,除非是中國要出書46F 12/01 20:22
DarkHolbach: 台灣我沒聽過誰因為「私自出書」被罰的47F 12/01 20:22
lovegensokyo: 言論出版著作的自由是寫在憲法裡的48F 12/01 20:23
s210125: 他有他的自尊吧 不然像校花的貼身高手這種程度的垃
圾文我是不相信他沒辦法每天生個一兩更49F 12/01 20:23
Cishang: 同人誌是會被追智慧財產權51F 12/01 20:23
其實他有去起點努力過 成績不好
他是老派作者沒辦法適應現在的新式風潮
arcanite: 私下出版要怎麼拿ISBN?52F 12/01 20:23
※ 編輯: Ensidia (36.225.6.134 臺灣), 12/01/2023 20:24:34
poke001: 對岸自由記得憲法也有寫阿XD53F 12/01 20:24
munchlax: 出版法都廢止20年了還有這種問題54F 12/01 20:24
Leaflock: 台灣有出版自由ㄚ55F 12/01 20:24
as3366700: 台灣出書又不用審查== 不過中國網文也沒在審的吧56F 12/01 20:24
有喔 現在審爆了 三天一小審 五天一大審
不得早戀  早戀不得成功 不得描寫脖子以下你沒聽過嗎
uranus013: 求仁得仁 生要當中國人 嘿嘿57F 12/01 20:24
DarkHolbach: 所以對岸是沒有同人誌這種玩意嗎?還是同人誌也要版58F 12/01 20:24
winiS: 補助這個的話,電子書也不用等BW了,唉60F 12/01 20:24
roger2623900: 中國人自己都只敢偷偷搞 結果你一個台灣人去人家的地盤搞在地人都不敢做的生意 你不進去誰進去?61F 12/01 20:24
as3366700: 他應該是散播淫穢物品罪被判的63F 12/01 20:24
winiS: 別說大中國思想,是被逼出去的吧64F 12/01 20:25
DarkKnight: 看了一下 對岸35條 也有出版自由XD65F 12/01 20:25
※ 編輯: Ensidia (36.225.6.134 臺灣), 12/01/2023 20:25:56
munchlax: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66F 12/01 20:25
circuswu: 台灣罰私自出版那同人展可以關了吧68F 12/01 20:25
s210125: 中國網文至少平台自己絕對會審 100%69F 12/01 20:25
as3366700: 起點那些網文有被審嗎 哪可能== 都馬出事才下架70F 12/01 20:25
DarkHolbach: 對岸憲法所有的自由都有啊,什麼宗教自由、言論自由71F 12/01 20:25
lovegensokyo: 他們同人誌好像都是打著那種你買某個東西然後同人誌當贈品這種幌子在搞,其實也只是當局懶的抓72F 12/01 20:26
winiS: 台灣有審查,只是不禁同人,之前就擋過對岸童書74F 12/01 20:26
DarkHolbach: 當然真的實踐又是一回事了75F 12/01 20:26
Cishang: 起點那些有簽約的 起點會審過啊 所謂的出事是看黨的心情76F 12/01 20:26
ackes: 亂邦不入77F 12/01 20:26
DarkHolbach: 台灣審查針對中國的是真的比較多,電影還要抽籤78F 12/01 20:27
SunnyBrian: 第33條「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換成白話就是只有法律有規定的權利你才有,法律沒有規定你就沒有ww79F 12/01 20:27
roger2623900: 中國正版寫書的管道很多阿 寫非18禁的沒成績也不是搞18禁的理由...82F 12/01 20:27
s210125: 出事再下架通常是那邊又管更嚴 以前過得了的變過不
了了84F 12/01 20:27
Cishang: 拜託 中國網路小說早就被搞到要死不活了好嗎86F 12/01 20:27
lovegensokyo: 但同人誌賣太大還是會被抓,看看墨香銅臭87F 12/01 20:28
skyblue351: 對岸憲法只是歷史文件而已吧88F 12/01 20:28
DarkHolbach: 他寫一般就不紅啊,他也不適應網文一天水幾萬字的節89F 12/01 20:28
TAZUSA: 查了下,之前李明哲判5年,關5年,看來左岸沒假釋這東東90F 12/01 20:28
DarkHolbach: 奏91F 12/01 20:28
sezna: 羅森那時寫的書就在起點和17K賣不好,他競爭不過中國寫手92F 12/01 20:29
DarkHolbach: 總不可能叫他去競爭對岸的文學獎吧93F 12/01 20:29
SunnyBrian: 東台灣的「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跟西台灣的差別就是,東台除非法律禁止原則許可,西台除非法律許可原則禁止。94F 12/01 20:30
roger2623900: 不適應市場不是犯法的理由啊99F 12/01 20:30
rbull: 馬雲變成跟商界無關的人士了 這主席鐵拳還不厲害359F 12/01 23:45
Nyxs: 自找的360F 12/01 23:45
Mystiera: 重點不是他親中,是他犯法啊
阿米巴沒事就會被抄一下,早就在射程範圍內了361F 12/01 23:52
jojozp06: 天啊 竟然….363F 12/02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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