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
作者 iyori (榊 伊織)
標題 Fw: [洽特] iWin在公民網路政策參與平台又有新的連署
時間 Tue Feb 20 01:58:32 2024


※ [本文轉錄自 AC_In 看板 #1bqtw84B ]

看板 AC_In
作者 tupolevtu160 (Tupolev TU-160)
標題 [洽特] iWin在公民網路政策參與平台又有新的連署
時間 Tue Feb 20 00:14:59 2024



公民網路政策參與平台從今天開始又有了一個新的反iWin公民連署。權益是靠自己爭取來的,希望各位有空能到公民網路政策參與平台幫這個新連署附議一下,我們需要在60天以內至少集滿5000筆附議次數。當然能越多人附議越好,最好也能夠留個言。上次都可以在十天以內收集滿一萬五千筆附議次數了,這次就一定不能表現太差不然政府只會摸頭然後硬幹而已(況且鬧越大就會有越多民代立委等支持我們的人願意出來逆風發聲)。

連署題目:以素材取得之合理性為中心減少創作相關法律上使用評價性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並確保落實文化基本法。

連署連結: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def58152-570a-47af-b5bc-372912a6ac23

 

連署的內文挺長的,但我覺得他不只論證的邏輯很周全,舉證的內容也十分詳細,推薦各位如果可以的話不妨把連署的內文給好好讀過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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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24.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bqtw84B (AC_I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_In/M.1708359304.A.10B.html
※ 同主題文章:
Fw: [洽特] iWin在公民網路政策參與平台又有新的連署
02-20 01:58 iyori
tupolevtu160: 話說可不可以有人幫我把這轉到西洽?我很久以前就因為被永桶了所以可惜無法自己發文。我是有寫信給三位版主了但目前仍未收到回覆。1F 02/20 00:2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yori (106.104.103.150 臺灣), 02/20/2024 01:58:32
AntiEntropy: 會連署,但效益如何真的沒有抱什麼期待1F 02/20 02:21
allenlee6710: 內容還滿詳細的 但標題不易懂2F 02/20 02:26
s87879961: 太晚 明天早上再來看3F 02/20 02:28
a204a218: 推,必須附議4F 02/20 02:31
forever9801: 寫這麼多你真的覺得他們會看喔(5F 02/20 02:37
megah321: 已附議6F 02/20 02:41
forever9801: 不過寫成這樣我猜目的是把回覆機關轉給文化部
不然回覆對象如果還是兒少司基本上寫啥都沒用7F 02/20 02:47
jonestem: 已覆議。對吊書袋的用同樣的招式回應也不錯~9F 02/20 02:49
lex65536: 舉例真的詳細 雖然不知道讀的部門懂不懂那些例子的意義10F 02/20 02:58
h11103: 老女人:閱11F 02/20 03:07
Algieba: 已附議12F 02/20 03:09
cloudwolf: 舉過往發生的案例,與現行世界上可能產生的問題。
這提案團隊寫得很用心。而且關於創作的自由把球丟給
文化部,要求文化部出面表態也是合理的行為。13F 02/20 03:13
dora314: 寫得是很詳細 可惜they dont care16F 02/20 03:19
shawn15963: 推17F 02/20 03:33
Fuuin: 已附議 能做多少做多少18F 02/20 03:43
NTUEE2CS: 推19F 02/20 03:48
applehpsh: 倒覺得可以看看 如果成功把球丟給文化部 看文化部態度20F 02/20 03:48
aram9527: 附議21F 02/20 03:49
jacket664: 有強大的論點支撐,就能取得更多人的支持
這篇寫的很好,應該整理成懶人包分享出去22F 02/20 03:59
mc3308321: 看完標題還是不太懂,這篇如果真的如推文所言,建議整理出懶人包,提告覆議率
*附議24F 02/20 04:56
e76541: 這標題好像論文27F 02/20 05:08
KingKingCold: 推阿 看了提案的文章 寫得非常之好 甚至可以詢問對方作者可否轉載 這篇文章轉到某開口閉口練桐戀桐的版面 裡面的論述足以讓他們灰頭土臉 丟臉閉嘴28F 02/20 05:17
Darnatos: 推31F 02/20 05:37
sas1942: 我已經去附議呢,希望能成功呢32F 02/20 05:39
SnabbaCash: 已覆議33F 02/20 05:56
ouoowoosu: 已附議34F 02/20 06:07
miyazakisun2: 已覆議35F 02/20 06:18
Sheltis: 推
已覆議36F 02/20 06:34
kevin820308: 不要,40%好不容易爭取的好日子38F 02/20 06:38
purplemagic: 寫超好的,可是司長不會看39F 02/20 06:42
kamir: 已覆議40F 02/20 06:46
cybermeow: 推41F 02/20 06:47
Lb1916: iwin事件其實應該是涉及跨部會的
如果能讓其他部會表達立場與觀點
或能讓事情的討論更加完善42F 02/20 06:50
kimokimocom: 附議囉 推45F 02/20 06:52
thunder956: 已覆議46F 02/20 07:02
JUSTMYSUN: 推推47F 02/20 07:04
lsj049: 已附議48F 02/20 07:18
Timberlake: 才不要附議勒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49F 02/20 07:20
PunkGrass: 已覆議 但乍看還以為是加速師...50F 02/20 07:21
Yoimiya: 推51F 02/20 07:24
ohyeaaaah: 推52F 02/20 07:26
flushwing: 推53F 02/20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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