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yearth (sysearth)
標題 Re: [問卦] 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
時間 Sat Mar 11 16:39:26 2023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啊?
: 剛無聊刷到以前媽媽嘴案
: 光是金紙店老闆娘明明沒看過這老闆還硬扯說她看過
: 然後這老闆各種被指說是兇手還被收押等等之類
: 這些司法上都沒判賠他
: 以上都算了
: 結果謝依涵殺人,他只是謝依涵「工作場所的老闆」,卻要賠償3百多萬元給
: 受害者家屬
: 這不是台灣史上最扯的民事判決嗎?= =
: 按這個判例,而不就任何一個殺人犯在哪上班,那個公司的老闆都要準備賠錢了?


第 188 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
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明明民法188條就有但書   僱用人能不負賠償責任



偏偏台灣法官愛用上帝視角

媽媽嘴老闆一定有辦法提前阻止

台灣法官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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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72.109 (臺灣)
※ 作者: syearth 2023-03-11 16:39:26
※ 文章代碼(AID): #1a33v02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8523968.A.0B9.html
dlam002: 能注意應注意而未注意1F 118.231.200.9 台灣 03/11 16:40
怎麼注意 笑死人 上班時間老闆永遠用監視器監視?
iphone55566: "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2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41
s999132: 總要找一個有錢的人出來賠啊3F 36.237.46.215 台灣 03/11 16:41
iphone55566: 你自己都說出來判決輸的原因了 呵4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41
台灣法官就是沒當過老闆 才會覺得這種的標準是對的
dlam002: 我說你能你就能,大人快鍘他5F 118.231.200.9 台灣 03/11 16:43
法官:老闆一定有辦法事先阻止
skylin: 普悠瑪死那麼多人,台鐵局長,交通部長有事情嗎?6F 101.137.183.195 台灣 03/11 16:43
iphone55566: 你都拿法打臉自己了 要聊啥8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44
belucky: 你是老闆你有辦法注意員工想殺哪個客人9F 27.51.114.239 台灣 03/11 16:45
iphone55566: 舉例來說 八卦版不能政問 但同時回文10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45
belucky: 嗎  明明是法官太扯11F 27.51.114.239 台灣 03/11 16:45
hatsuha: 推樓上S大 一樣邏輯台鐵局長早就賠死了12F 114.36.27.182 台灣 03/11 16:45
shomap: 那你是老闆有辦法阻止員工闖紅燈?13F 114.137.88.44 台灣 03/11 16:45
可以 發個防闖紅燈小卡
iphone55566: 滿滿的政治討論 是為了啥 不就板規這麼寫?怎麼寫就這麼判 你能怪誰?14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45
KKsnow: 員工會殺人 應該是國家、社會的教育沒教好但判決就把國家、社會的教育責人轉給老闆責任16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46
基本上法官的標準 188但書等於是廢的條文
※ 編輯: syearth (1.160.72.109 臺灣), 03/11/2023 16:47:53
KKsnow: 所以工作契約不必和員工表明 上班不可殺人19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47
shomap: 法官是依法律判決20F 114.137.88.44 台灣 03/11 16:47
KKsnow: 因為那是社會、國家的責任21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47
iphone55566: 他又不是因為"沒說不能殺人"判賠的上面那個k在原文胡扯完 改跑來這裡囉?22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48
KKsnow: 現在判決老闆要賠 不就是老闆要對員工殺人要負責
挖操 說我胡扯耶 笑死25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49
iphone55566: 看一下用啥判的 再來掰好嗎zz28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49
KKsnow: 我也沒說 是因為工作契約 沒說判賠的29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49
iphone55566: 笑了 理解能力這麼差喔30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49
KKsnow: 自己在腦補腦殘 懶得理你31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0
iphone55566: 簡化成"老闆要對員工殺人" 呵呵
剩下人身攻擊囉? 可憐32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0
KKsnow: 你說了我沒說的 講得很正確的樣子34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0
iphone55566: 這篇內文好歹也說用哪條、判了啥35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0
KKsnow: 你講的不就是屁話 跟棒球比賽 分數高的贏36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0
iphone55566: 你直接把判決簡化成"對員工殺人負責"你理解力真的好差喔37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1
KKsnow: 算了 講了哪條就好像厲害 那你根本就沒念過法律 在那邊跟風三小39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1
iphone55566: 回歸正題 你告訴我 這案子41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1
KKsnow: 重要的法律條文 我每一條都背得出來42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2
iphone55566: 雇主有沒有盡到"監督、管理"責任就好43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2
KKsnow: 居然會有人因為講了法律條文就好像很專業44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2
iphone55566: 你理解力這麼差 背出來有屁用 呵
不不 你搞錯了 有條文還要有"理解力"45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2
KKsnow: 隨便你 法盲在那邊嗆法律專業的47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2
iphone55566: 邏輯要有啦 很簡單48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3
KKsnow: 不知道你在爭三小 188但書 就像這篇說的49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3
iphone55566: 雇主有沒有盡到"監督、管理"責任?50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3
KKsnow: 你不要白癡啦 你真的很丟臉耶51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3
iphone55566: 為啥你不敢聊正題?
哈哈 又是人身攻擊 可憐那52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3
KKsnow: 監督、管理責任 那根本就不必管 你這法盲法官沒在管那串文字的啦54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3
iphone55566: "監督、管理責任 那根本就不必管"
原po 這樣你看懂了嗎56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4
KKsnow: 你就法律門外漢 還在那邊認真字眼58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4
iphone55566: "監督、管理責任 那根本就不必管"59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4
KKsnow: 你沒看人家的回文嗎 188但書對法官來說60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4
iphone55566: "監督、管理責任 那根本就不必管"61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4
我是不太知道老闆要怎麼監督 管理員工不去殺客人 XDD
※ 編輯: syearth (1.160.72.109 臺灣), 03/11/2023 16:55:34
iphone55566: "監督、管理責任 那根本就不必管"62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5
KKsnow: 就是廢條文 你連這都不懂63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5
iphone55566: "監督、管理責任 那根本就不必管"64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5
KKsnow: 會說出不必管的才是專業的65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5
他只會無限跳針: 法官判老闆連帶責任 就是沒盡監督、管理責任
iphone55566: "監督、管理責任 那根本就不必管"66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5
※ 編輯: syearth (1.160.72.109 臺灣), 03/11/2023 16:56:43
iphone55566: 你不知道不重要 員工沒在岡位上啊67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5
KKsnow: 會說出不必管的才代表是法律專業的68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5
iphone55566: 那沒監督、沒管理不就成立了?69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6
KKsnow: 會認真跟人討論188但書 根本就是法盲 8770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6
iphone55566: 整個條文都成立 我問你 你怎麼判?71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6:56
KKsnow: 有唸過法律的都知道 碰到188 雇主就是要賠一個法盲在那邊嗆人家法律專業的72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6
weakerman: 欸,請問一下,我記得殺人的時間,不是上班時間耶,只是把受害者騙去店裡殺,74F 219.70.41.117 台灣 03/11 16:57
KKsnow: 三小監督、管理 法院本來就沒在管76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8
lain2002: 跟塵爆硬要扯八仙出來賠錢一樣77F 101.9.200.10 台灣 03/11 16:58
weakerman: 非營業時間出示也算老闆的鍋?那幹嘛開店雇人,老闆自己24小時睡店裡就好啦78F 219.70.41.117 台灣 03/11 16:58
KKsnow: 5566爛到笑死 好像沒看過法律條文一樣
挖賽 他貼條文出來 他一定很厲害
劉姥姥進大觀園喔...怕別人不知道他法盲80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6:59
iphone55566: 你在公三小 @@?!
監督、管理缺失 就寫在判決書裡
什麼叫做"法院本來就沒在管" 呵呵83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7:03
KKsnow: 判決書都複製貼上的86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7:04
iphone55566: lol87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7:04
KKsnow: 我可以大膽的說 iphone55566 你只是個鄉民88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7:04
iphone55566: https://imgur.com/NN0h56J89F 1.168.164.141 台灣 03/11 17:05
[圖]
KKsnow: 隨便你法盲怎麼認為 你根本就不知我在抝啥90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7:05
icem: 超級扯 鐵路出軌就只判司機有罪91F 27.51.50.34 台灣 03/11 17:05
KKsnow: 反正你只是鄉民 條文問題的眉角 你也不懂回覆你只是浪費我的時間
哪個唸過法律的不知道188但書是廢文
說不必管 好像發現天大秘寶在那跳針 呵92F 123.192.178.144 台灣 03/11 17:06
op520: 哈哈先畫靶再射箭,法官好棒棒96F 42.79.216.17 台灣 03/1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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