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t (大屌肯特)標題 [新聞] 女泥醉遭性侵不報警 問友「他有沒有老婆時間 Sun Mar 19 10:01:28 2023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宋原彰
3.完整新聞標題:
女泥醉遭性侵不報警 問友「他有沒有老婆」法官意見分歧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女子小芳(化名)控訴前年與友人到居酒屋喝酒後爛醉,遭店長帶到旅館性侵;
一審法官認為小芳事後回家並非馬上報警求援,還向友人問男方「有沒有老婆」,認定是
合意性交,判男子無罪;但二審法官認為小芳當時只是心情尚未平復,考慮事關個人名節
才不願輕易吐露,改判男子3年10月。
判決書指出,男子是台中某居酒屋的店長,小芳前年8月29日與3名網友相約聚餐,爛醉後
被男子帶到旅館,原本其他人也在房間內,但男子見小芳爛醉不醒,再以自己名義另開房
間,將小芳帶到其房間性侵;男子事後辯稱當時小芳是有意識合意性交,且小芳還有打電
話給其他人,理應可以報警求援卻沒有做,證明小芳是清醒的,並非酒醉斷片。
法院一審認為,小芳回家後,不是打電話報警或向友人說遭到性侵,而是向其中一名網友
要合照照片及詢問男子是否有老婆,且從影片及證人證述可看出小芳跟男子之間有些許曖
昧,合意性交並非不可能發生,當時在場的網友也說小芳可以自行走去上廁所、跳舞,但
小芳卻稱喝完啤酒後就喪失意識,與其他人說法不一致,小芳事後又曾用戲謔口吻告訴朋
友,她當天沒喝醉,想要試探男子「會不會對我怎樣」。
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依當時在汽車旅館拍攝的照片,小芳披頭散髮朝床尾攤躺在床上
,另外據其他友人證稱,小芳在房間時已言語不清、有時亂叫、在床上翻滾,「扶著東西
走」、「走路快要跌倒」顯見已意識不清;而小芳事後回家沒報警,還問男子有沒有老婆
,法官認為是因心情尚未平復,或考慮到此事關於個人名節、隱私而不願輕易吐露,認定
男子有罪。
法官二審撤銷無罪判決,改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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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319000982-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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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ent 2023-03-19 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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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om77588: 應該要問,男方有沒有房子車子才對1F 114.24.24.32 台灣 03/19 10:02
→ kcclasaki: 二審法官笑死2F 180.217.201.230 台灣 03/19 10:02
推 franchy: 一套故事各種解讀XD 無罪和3年10月差真多3F 220.136.46.121 台灣 03/19 10:03
推 netio: 法官二審是怎樣? 還幫女方解讀4F 175.181.97.194 台灣 03/19 10:04
→ poisonB: 一審二審是同一個案件嗎?完全相反方向5F 180.217.139.240 台灣 03/19 10:05
→ rickfox: 台女的無敵星星 人家心情尚未平復~6F 27.242.72.5 台灣 03/19 10:05
推 child1991: 台灣法官是不是都自以為讀心術7F 49.216.233.76 台灣 03/19 10:05
推 cvnn: 這年頭撿屍最傻 絕對告的成8F 218.172.36.183 台灣 03/19 10:09
推 dick929: 不要把命運交給法院
你永遠猜不到法官會怎麼判9F 101.10.11.4 台灣 03/19 10:09
→ sua: 法官越想也越不對勁11F 118.167.219.250 台灣 03/19 10:10
→ nowitzki0207: 這種pro拜託不要讓我遇到12F 49.158.76.195 台灣 03/19 10:11
→ Blue6: 可憐 三審法律審 沒發回就關定了13F 42.72.174.18 台灣 03/19 10:12
推 andrewmiho: 應該先簽署合議性交同意書14F 125.24.83.246 泰國 03/19 10:15
→ kaodio: 呵呵 觀眾10個就10種意見 法官選自己最愛的就對了16F 114.44.95.211 台灣 03/19 10:20
推 hzs6111: 母豬法官?18F 36.231.26.182 台灣 03/19 10:21
→ kaodio: 小芳隔幾天才報案又怎麼了 她20年後想起來一樣是有罪啦19F 114.44.95.211 台灣 03/19 10:21
推 kinghtt: 一個案子,兩種解讀...證據三小的都是屁21F 49.216.101.135 台灣 03/19 10:29
推 ultraccs: 台灣撿屍幾乎是有罪的 原因根本不重要22F 111.83.46.139 台灣 03/19 10:32
噓 whitenoise: 一審比較扯吧23F 36.239.119.230 台灣 03/19 10:36
推 francis98: 自由心證就是這樣 不要撿屍就對了24F 1.161.200.77 台灣 03/19 10:41
推 p2p8ppp: 司法改革25F 116.89.132.40 台灣 03/19 10:41
→ sodistrues: 二審法官以為自己是安妮亞?26F 223.136.19.45 台灣 03/19 10:43
推 wiork: 雖然三審法律審但是訴狀寫的好也是可能退回重審27F 223.140.250.31 台灣 03/1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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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lawfer: 台男不要撿屍就不會被告囉30F 42.72.144.231 台灣 03/19 10:52
推 s01714: 二審法官女的是不是啦?有夠理盲濫
情,看證據說
話很難嗎31F 49.158.79.0 台灣 03/19 10:55
→ chris44099: 同一套證據可以判成兩個案子==這就是台灣司法的笑話34F 114.40.16.31 台灣 03/1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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