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6000200 (aa)
標題 [新聞] 里長幫弱勢被控妨害投票 今判無罪吐心聲
時間 Fri Apr 21 09:24:5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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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瑞杰
/基隆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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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幫弱勢被控妨害投票 今判無罪吐心聲:備受折騰但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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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暖暖區八南里長陳碧琴去年7月,將林姓1家4口遷入丈夫簡添祥名下房屋,協助申
請補助。林家人未入住,但里長選舉有投票,檢方起訴陳碧琴夫婦妨害投票。基隆地院審
理後,認定本案為「正當目的」遷徙戶籍行為,判決無罪。


陳碧琴說,林姓夫妻生活困難,里民代為求助,她才會協助在里內設籍,再為他們申請補
助,當時根本沒有想到選舉的事。當有宮廟等團體捐贈物資,也會優先提供給他們,事後
雖然被調查、起訴,身心備受折騰,但能幫助到人,她並不後悔。


判決指出,基隆地檢署認定陳碧琴、簡添祥夫婦提供房屋稅單等相關文件,給王姓女子代
辦將林姓1家4口戶籍遷移到簡的房屋,但未實際居住。林家有3人因此取得八南里長選舉
投票權,去年11月26日也有投票,涉嫌妨害投票。


陳碧琴辯稱,提供林家設籍,純粹是讓他們遷入後,可以用里長身分幫忙辦理社會補助事
項,她和丈夫並未要求選舉時投票給她。

林妻證稱,租屋處房東不同意家人設籍,所以先前設籍在友人的房屋。她的丈夫失智,原
本在三立電視公司工作的兒子中風後,她要到醫院照護兒子,也無法再做看護,頓失經濟
來源。住在八南里的王姓女子得知狀況,表示可以請里長幫忙,才會遷戶口,並不是為了
投票。


法院查出,陳碧琴和林姓家人本不相識,檢方未能舉證王女建議遷戶籍是為投票,陳碧琴
等人的對話通訊內容,僅投票前一天有拜票宣傳簡訊,其餘僅談申請補助,足證遷移戶籍
長是想透過陳協助申請社會補助款。


法院表示,林家遷移戶口並非意圖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也並非所有籍在人不在而參與投
票,均須以刑罰相繩。處罰妨害投票犯罪行為,並未禁止人民在選舉期間,基於「其他正
當目的」遷徙戶籍。本於罪疑惟輕、無罪推定原則,及依一般生活經驗等綜合判斷,判決
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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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6000200 2023-04-21 09: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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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403777: 暖暖=暖1F 114.137.135.241 台灣 04/21 09:25
IFeelSoAlive: 推推2F 42.72.49.7 台灣 04/21 09:27
basslife: 這種沒證據就別亂告吧 很難看3F 61.220.127.70 台灣 04/21 09:29
sdamel: 照片裡面有兩個馬尾妹4F 42.75.63.233 台灣 04/21 09:30
a0913: 房東不給遷 里長給方便 實際還是該里人口5F 218.210.62.4 台灣 04/21 09:31
lpbrother: 這也是檢察官起訴的吧?6F 101.137.231.243 台灣 04/21 09:31
SHENG2014: 只遷籍未住,不就是幽靈人口7F 27.53.116.131 台灣 04/21 09:44
aprendes: 怎不說里長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呢
前一天才簡訊拜票不算 這種事哪需要一再提醒 暗示一次懂得就懂8F 36.231.74.160 台灣 04/2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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