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標題 Re: [新聞] 李坤城兒爆林靖恩1原因海葬日神隱 通知時間 Sun May 28 14:42:23 2023
※ 引述《Cyborg (廢問只能一篇)》之銘言:
: 依大家看法
: 你覺得林靖恩有沒有愛上李坤城呀?
: 16歲小女孩而已
: 她最好真的是愛上很有才華的李
: 如果根本沒愛上李
: 而是覬覦他的財產
: 那我覺得很噁耶
: 16歲而已居然甘願作粉紅收屍隊
: 只能說各取所需的愛情
如果兒子提告兩人假結婚有可能成立嗎?
僅是為了方便處理醫療照護事宜
但是雙方沒有結婚的真意
否則早在十年同居期間就可辦理登記
假如證人小姑出來作證並非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因為男方患有不治之症已住進安寧病房
這樣應該有機會被認定是假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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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45.138 (臺灣)
※ 作者: hawick 2023-05-28 14: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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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李坤城兒爆林靖恩1原因海葬日神隱 通知
05-28 14:42 hawick
推 cck525: 這樣所有人都可以告自己爸媽結婚不成立啦1F 114.136.162.112 台灣 05/28 14:43
推 sars7125889: 前提是他兒子說的是真的阿
現在不結婚的人這麼多 就算他死前突然想結婚了 你能說他假嗎2F 118.232.5.150 台灣 05/28 14:43
問題李坤成已經死了,只要證人出來說結婚是為了方便醫療照護,
有沒有結婚的真意應該還是證人說了算吧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4:48:19
推 zp01: 哪一件事不是各取所需?各取所需是很公平的5F 36.231.119.210 台灣 05/28 14:46
推 hosen: 兩個人在一起十年,人盡皆知6F 123.195.196.130 台灣 05/28 14:48
在一起十年代表兩人想要結婚?有人就是喜歡交往不結婚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4:49:24
→ hosen: 還上過無數次電視,媒體7F 123.195.196.130 台灣 05/28 14:49
推 Cyborg: 很難,有沒有愛意很難定義8F 118.167.135.6 台灣 05/28 14:52
噓 hosen: 他們不用證明,是你要證明她說謊
她FB也有講,十年沒簽,最後要結婚是因為治療需要配偶同意書
她在醫院照顧7個月9F 123.195.196.130 台灣 05/28 14:53
不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都可以算是沒有結婚真意
包含需要簽手術同意書/需要分配房地產/需要處理子女監護事宜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4:58:14
→ ashkaze: 結婚真意只需要兩人有結婚意願就好,光是因為需要醫療處理兩人才結婚這理由很足了13F 114.27.3.125 台灣 05/28 14:56
照這麼說賴男跟夏男也是有結婚真意,為了處理共同持有房地產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5:00:20
→ ashkaze: 兒子想告假結婚除非證明他老北是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被結婚
賴生處理房地產是單方面說法,醫療照顧事宜有急迫性你說哪個可信度高?16F 114.27.3.125 台灣 05/28 15:00
推 ohpa: 法律有定義過究竟結婚的真意是什麼嗎20F 99.74.174.16 美國 05/28 15:05
噓 Sacral: 起碼比那兩小時的還真21F 118.161.62.224 台灣 05/28 15:07
推 ohpa: 我和另外一伴我們都有意願簽名,但沒有什麼理由就是要結婚,這樣也要被說假結婚嗎22F 99.74.174.16 美國 05/28 15:08
結婚的真意就是為了共同生活建立家庭
如果你們結婚之後不同居也彼此不聯絡就會被認定為假結婚
即使你們當下是兩願結婚的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5:11:20
→ ohpa: 聽起來你覺得的定義是結婚要共同生活才是真結婚,所以假日夫妻都是假結婚了24F 99.74.174.16 美國 05/28 15:09
共同生活即使不常見面但是經常聯絡也可以算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5:16:13
→ ashkaze: 林靖恩在登記結婚後有消失不聯絡了嗎?
不聯絡是指跟老人不是跟他兒子26F 114.27.3.125 台灣 05/28 15:18
推 markbbyy: 傻眼欸,她要找幹嘛找一個沒錢的老人啦,如果真的是粉紅收屍隊大可以找更有錢的吧28F 118.166.226.25 台灣 05/28 15:21
→ SPAEK: 反正隨便你講 事實法官應該不會鳥他
十年人盡皆知 他兒子應該拿不出什麼證據
而且他都自爆自己根本不清楚老爸狀況了31F 1.162.180.47 台灣 05/2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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