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652206 (Sing)
標題 [新聞] 遭指與im.B主嫌關係匪淺 鄭文燦明委任律
時間 Mon May 29 17:54:26 2023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自由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2.記者署名:鍾麗華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遭指與im.B主嫌關係匪淺 鄭文燦明委任律師告國民黨7人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國民黨近來指控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與im.B主嫌曾國緯關係匪淺
,指稱曾國緯曾親自邀請出席活動,此外也曾請託處理警界人事,對此鄭文燦今(29)日透
過辦公室發出聲明,指出上述內容根本從未提出事實根據,是不折不扣的憑空捏造,重申與
曾國緯不認識、沒有聯絡、沒有line,更無接受警界人事請託,明日將委任律師提告。


鄭文燦辦公室強調,民主政治要根據事實來發言,這才是言論自由的真諦。聯合報及國民黨
對於「曾國緯親自邀請出席活動」、「曾國緯向鄭文燦請託警界人事」等指控,根本從未提
出任何事實證據,這是不折不扣的憑空捏造。而警政署及調查局也已發稿澄清,鄭副院長並
無涉入上述情事。



辦公室指出,鄭副院長已多次說明,其與曾國緯不認識、沒有聯絡、沒有line,更無接受警
界人事請託。鄭副院長擔任桃園市長8年,也與曾國緯沒有往來,鄭副院長對此坦蕩蕩,都
可以接受調查與檢證。


辦公室強調,這些缺乏事實的抹黑,已經超過言論自由的範圍,已經是真實的惡意,鄭副院
長已委請律師整理相關資料,委任律師明天將赴地檢署提告。提告對象包括國民黨凌濤、林
家興、林國春、林金結、洪佳君、廖先翔、舒翠玲等人。國民黨所稱「鄭文燦不敢告」一事
,根本是另外一種栽贓抹黑。去年選舉期間,國民黨凌濤及洪孟楷就以不實資訊鄭副院長,
鄭副院長也早已提告。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16
677
https://bit.ly/43bUyOO
遭指與im.B主嫌關係匪淺 鄭文燦明委任律師告國民黨7人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國民黨近來指控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與im.B主嫌曾國緯關係匪淺,指稱曾國緯曾親自邀請出席活動,此外也曾請託處理警界人事,對此鄭文燦今(29)日透過辦公室發出聲明,指出上述內容根本從未提出事實根據,是不折不扣的憑空捏造,重申與曾國緯不認識、沒有聯絡、沒有line,更無接受警界人事請託,明日將委任律師提告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237.13 (臺灣)
※ 作者: ga652206 2023-05-29 17:54:26
※ 文章代碼(AID): #1aT7PTe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5354077.A.A0D.html
zoeapezoo: 血流成河1F 123.194.161.191 台灣 05/29 17:55
EfiwymsiAros: 不認識 真的不認識2F 111.81.1.13 台灣 05/29 17:55
weakerman: 這次不要像澳門黑皮一樣徹告3F 223.139.180.113 台灣 05/29 17:55
unclefucka: 笑死,又告不成,吞敗訴好玩嘛....4F 202.39.58.9 台灣 05/29 17:56
A80211ab: 沒告民眾黨耶 看來是5F 49.215.38.56 台灣 05/29 17:57
abobstar: 怎麼不連媒體一起告啊6F 218.173.99.159 台灣 05/29 17:57
takeda3234: 國蔥不揪?7F 106.64.144.90 台灣 05/29 17:57
jim12441: 黃帝穎還是林智群8F 223.138.29.36 台灣 05/29 17:57
justice2008: 不告484心虛了?9F 114.32.14.43 台灣 05/29 17:57
young41: 不要搞到法院認証就好笑了10F 49.216.43.136 台灣 05/29 17:57
wild2012: 認不認識又怎樣 要告甚麼?  笑死11F 111.248.13.206 台灣 05/29 17:58
walinglaubay: 快點去告,我想看法院認證12F 223.136.70.225 台灣 05/29 17:59
justice2008: 告毀謗不行嗎???
名譽受損難道不能提告???13F 114.32.14.43 台灣 05/29 17:59
scum5566: 就別被法院認證ㄎ15F 36.232.131.87 台灣 05/29 18:00
howard1110: 粽子一大串 等法院認證16F 59.102.239.35 台灣 05/29 18:02
shirokase: 黃國昌:當我沒有?17F 42.73.94.235 台灣 05/29 18:03
scott0104: 所以是用什麼身份提告,行政院副院長18F 122.121.84.30 台灣 05/29 18:03
industrialld: 藍白又翻車了XD20F 111.82.67.96 台灣 05/29 18:05
oxooao: 會最後變法院認證嗎?21F 49.216.177.61 台灣 05/29 18:05
kaitokid1214: https://i.imgur.com/1BFz1fO.jpg22F 223.136.67.172 台灣 05/29 18:05
[圖]
scott0104: 我想看粽子串23F 122.121.84.30 台灣 05/29 18:05
miliq: 選前提告 選後撤告 這就是民進党的味道24F 101.137.165.196 台灣 05/29 18:06
WantFxxk4X: 真的是怕到跟大小姐一樣狂吉魔人25F 1.200.161.149 台灣 05/29 18:12
durex310: 要看到血流成河26F 118.171.105.135 台灣 05/29 18:13

--
作者 ga652206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