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fdqfe (苦惱)標題 [問卦] 法律人怎麼解集遊法2-1?時間 Mon Jun 26 11:40:59 2023
安安大給吼
集會遊行法
第 2 條
1.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魯法盲啦,記得各項法律
首先就是先定義清楚各項名詞
如果按照集遊法這個定義
是不是本魯隨便找個路口
對空氣演說小黃油精選30款
都算是集會r?
警察叔叔要來舉牌三次嗎?
那選舉掃街拜票
484也算集會遊行?
刻以檢舉嗎?
法律人都是怎麼解讀集遊法der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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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07.171 (臺灣)
※ 作者: ffdqfe 2023-06-26 11: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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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mfg5487: KMT寫的1F 59.124.203.227 台灣 06/26 11:42
執政黨說要廢
→ Alieno: 法綠人說了算2F 114.37.158.28 台灣 06/26 11:42
推 ZhanPeng: 法律系不會考到這些法規吧問了可能也是白問3F 223.140.116.115 台灣 06/26 11:43
※ 編輯: ffdqfe (123.194.107.171 臺灣), 06/26/2023 11:44:12
推 kint567: 他應該是用第6條舉牌的!!5F 218.164.155.37 台灣 06/26 11:45
噓 shadow50427: 2條1項還是2之1條 你引用法條正確一點可以嗎6F 223.136.148.11 台灣 06/26 11:46
不行喔,不是說了本魯法盲
不識字?
※ 編輯: ffdqfe (123.194.107.171 臺灣), 06/26/2023 11: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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