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標題 Re: [新聞] 擄殺馬國女大生!梁育誌「2罪合併」執行
時間 Fri Aug 11 13:02:44 2023


※ 引述《xuein (脫線烏賊)》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擄殺馬國女大生!梁育誌「2罪合併」執行4年4月 法界:判很重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236/d6236886.jpg
: ▲台南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性侵後殺人棄屍,兇嫌梁育誌殺人部分遭撤銷發回。(圖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236/d6236887.jpg
: 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對梁男提起公訴,一二審均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強制性交未遂等
: 罪嫌遭判處死刑,但該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認為事實調查仍有不足,殺人部分撤銷死刑判
: 決,發回更審。
我法盲啦
記得之前看新聞
發回更審的理由
就是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
被告預謀及蓄意殺人

也就是說法院認為
有可能只是不小心把人弄死了
會不會最後只判個過失殺人
連無期徒刑都沒有啊?

記得之前有個凌虐失智女致死的命案
好像更好幾審後最後就是這樣判的
說他們只是玩凌虐不是想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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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41.117 (臺灣)
※ 作者: weakerman 2023-08-11 13:02:44
※ 文章代碼(AID): #1arS3ue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1730168.A.A1B.html
ssccg: 法匠邏輯就是只要加害者說不知道這樣會死人就是沒有殺人犯意,就路上不小心撞到人,剛好那人有病就這樣死了一樣,就運氣不好意外1F 118.163.87.133 台灣 08/11 13:05
bg00004: 我國的最高法院只是找個理由駁回死刑啦都已經是廢死的形狀了~它們只剩下藉口而4F 210.69.128.66 台灣 08/11 13:07
ssccg: 個人是認為法匠大學應該有門必修課暴力虐待6F 118.163.87.133 台灣 08/11 13:07
bg00004: 我國學法的都是德國那套喔7F 210.69.128.66 台灣 08/11 13:08
ssccg: 體驗,不然實在是很缺乏想像力8F 118.163.87.133 台灣 08/11 13:08
bg00004: 所以不用想~他們的師長輩都繼承那一套9F 210.69.128.66 台灣 08/11 13:08
richjf: 法官切香腸 不爽不要吃10F 111.250.142.207 台灣 08/11 13:08
bg00004: 反正就是用菁英控制全國司法~11F 210.69.128.66 台灣 08/11 13:09
child1991: 我只是想潑汽油點火 沒想到會燒死人12F 101.12.100.75 台灣 08/11 13:09
bg00004: 除非哪一天立法院革命改成人民可以淘汰13F 210.69.128.66 台灣 08/11 13:09
child1991: 我只是想拿刀捅他 沒想到他失血過多14F 101.12.100.75 台灣 08/11 13:09
bg00004: 審判不適任法官 不然就是菁英把持國家
司法~剩下的只有理由藉口是不是漂亮的15F 210.69.128.66 台灣 08/11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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