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ndemon (狗狗)
標題 Re: [新聞] 若當選總統...柯文哲喊話「我支持安樂死
時間 Thu Aug 17 01:59:51 2023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若當選總統...柯文哲喊話「我支持安樂死」:民眾須有很強的自律

我也支持安樂死,其實前陣子就一直想問為什麼台灣都推不動安樂死?

台灣亂象之一就是「長照地獄」,

一旦有一個人需要被長照,就等於犧牲另外一個人的人生、生產力在照顧上,

要不是你花錢請看護、住長照機構,不然就是得自己在家照顧,然後你哪裡也去不了。


有多少長照案例,到最後都是親人親手殺死床上病人?

為什麼台灣的政府都沒人在乎?沒人看見?


我父親因癌症四期轉移肝,最後幾個月沒力氣行走、躺在床上,

我媽近 70 歲,照顧我爸一個月就無法負荷了。

那其他要長期照顧好幾年的家庭,精神和經濟負擔根本難以想像。


我認為安樂死應該要幾個條件,

1) 病人因身體狀態而有失去生活意義的理由,包括以下三種

   A) 已經無法生活自理,且被醫生診斷需要長期照顧的疾病

      (包括: 神經退化相關疾病、癌症末期、植物人...等)

   B)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需重度傷殘)


   C) 年滿 80 歲 (年齡可討論,沒有上述的疾病,但主要是身體或器官已經衰老)

2) 病人若有意識,則需要由病人自己提出申請。

   病人已一週無法恢復意識,則由親屬簽署 (如同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

3) 提交後,在一個月後執行。

   提出的一個月期間,申請人都能取消,

   或是政府提出不同意安樂死 (包括涉案、牽涉法律訴訟)。

   申請資料需要與政府部門做連動、並自動通知相關部門。


4) 在執行前,申請人需要經過心理醫師的評估 (可提出申請後立刻找醫生做評估),


   確定是在心理健全下做出的決定,才可執行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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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35.214 (臺灣)
※ 作者: leondemon 2023-08-17 01:59:51
※ 文章代碼(AID): #1atGwPp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2208793.A.CDC.html
xxx60133: 你們上下兩篇 默契真好1F 111.82.165.205 台灣 08/17 02:02
※ 編輯: leondemon (39.9.235.214 臺灣), 08/17/2023 02:06:06
junibookye: 專業決定,自己內捲2F 182.233.113.70 台灣 08/17 02:04
loserloser: 你要確定被照顧的人想死 而不是顧的人想要人家死捏3F 36.226.87.189 台灣 08/17 02:04
i386: 安樂死主動和被動也差很大,被動安樂死爭議更5F 111.250.67.153 台灣 08/17 02:07
leondemon: 不就是跟簽放棄急救同意書一樣嗎6F 39.9.235.214 台灣 08/17 02:07
i386: 大7F 111.250.67.153 台灣 08/17 02:07
loserloser: 哪一樣 有些生病還是要治病吧8F 36.226.87.189 台灣 08/17 02:08
leondemon: DNR怎麼簽,安樂死申請就怎麼簽
哪個病?9F 39.9.235.214 台灣 08/17 02:08
loserloser: 拿癌症來講 簽同意書 直接安樂死嗎?*四期
令尊四期的時候或是前面治療過程有表11F 36.226.87.189 台灣 08/17 02:10
我寫的很明白了,需要被診斷有「長期照顧」需求。
診斷癌症四期,不等於有長照需求。
癌症末期需要被醫師診斷進入安寧程序,才有長照的需求。

而且癌症病人本身就有意識,自己決定要治療的話,哪會去申請安樂死?
就是病人自己不想治療才會想簽阿。
病人有意識的情況下,只能由病人自己申請。

不懂你在顧慮什麼
loserloser: 達放棄 或是只是你們陪病家屬受不了?14F 36.226.87.189 台灣 08/17 02:11
※ 編輯: leondemon (39.9.235.214 臺灣), 08/17/2023 02:17:36
berryc: 植物人、無法表達的另外討論, 最起馬能解決已經無法自理生活,又想死的人的問題15F 36.226.33.197 台灣 08/17 02:16
Behind4: DNR家屬可代簽欸 你自己定義都弄不清楚17F 220.143.89.108 台灣 08/17 02:16
那是要病人失去意識才能找家屬決定。
我前面都寫很清楚了,病人還有意識的話,干其他家屬屁事。

※ 編輯: leondemon (39.9.235.214 臺灣), 08/17/2023 02:19:27
Behind4: 你寫出來的爭議有多大 你自己不知道嗎?18F 220.143.89.108 台灣 08/17 02:18
leondemon: 多大?你說一個實際案例來交流阿
又不是我寫的條件就是定案 是不能討論?19F 39.9.235.214 台灣 08/17 02:20
cat77133: 安樂死不是自己決定後再申請,很多關的21F 180.217.208.50 台灣 08/17 02:22
Violataf: 其實可以參考國外的做法 國外行之有年重點是有人提出來 有人肯去推行23F 111.71.214.15 台灣 08/17 02:37
leondemon: 對呀 重點在於推動 而不是擺爛25F 39.9.235.214 台灣 08/17 02:40
mangowater: 這很多漏洞,其他直系親屬是否知情?是否瞭解?看太多簽了不急救同意書某個天邊孝子突然撤銷的案例。萬一病人死了醫師是否也有法律問題。安樂死的立法不是妳想的這麼容易和簡單26F 27.247.28.227 台灣 08/17 02:43
leondemon: 都可以討論阿 又不是需要完美才能討論31F 39.9.235.214 台灣 08/17 02:45
lexmrkz32: 直系不就父母子女嗎?看戶口名簿阿32F 122.117.151.79 台灣 08/17 02:45
kenny888: 你要不要打手槍有經過你小孩老婆媽媽同意嗎?病人痛苦想死為何要經過家人同意?每個人對自己生命都沒自主權,就是人權嗎?33F 39.10.25.210 台灣 08/17 02:54
lilinnnnnn: 437F 77.93.236.209 意大利 08/17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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