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ito0509 (永不放棄!!)標題 [新聞] 租客借朋友住卻輕生亡變凶宅 房東求償時間 Fri Sep 1 13:34:23 2023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唐詠絮
3.完整新聞標題:租客借朋友住卻輕生亡變凶宅 房東求償竟被法官打臉:功能未減損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房東將屋子以每月12000元租給男房客,男房客又將房屋交給另一名女子居住,未
料該名女子卻在屋內輕生,好端端的房子卻成為凶宅,屋主以其出售價格35%,向租客及
女子家人提出各求償120萬元,法官認為輕生行為並未造成房屋毀損或破壞、或使用功能
減損、喪失,因此聲請駁回。
判決書指出,屋主於2022年7月9日起以月租金12,000元出租予男房客,並由女子擔任連帶
保證人,房客將房屋交給女子居住,8月20日女子卻在房屋內輕生死亡。
屋主主張,房屋成為凶宅,日後難以出租或出售,因此參考相同路段,且屋齡、格局及坪
數等其他條件的建物出售狀況,以其出售價格35%約120萬元作為減損金額,由於男房客承
租系爭房屋,本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未料卻發生女子輕生死亡,因此向租客求償120萬
元。
屋主認為,另外該名女子明知房屋是租的,卻選擇在屋內自殺,輕生行為仍不被社會大眾
所接受,是故意違背善良風俗,造成房屋經濟價值貶損成為凶宅,向其子請求賠償損害
120萬元。
法官認為,屋主未提出可證明女子輕生行為是故意悖於善良風俗,且輕生行為常見的憂鬱
症等精神疾病所致,亦可能出於瞬間意念所為,輕生時,僅剩存活與否的意念,何來對損
害房屋價值的想像,亦難對房屋貶值,具有間接故意。
法官調查,女子在屋內輕生,雖然造成房屋成為凶宅,但並未造成房屋外觀形體毀損或實
體破壞、或使用功能喪失減損。難認構成民法第432條第2項、第433條規定所稱之「租賃
物毀損、滅失」,其據此請求承租人及女子家人賠償應屬無據,聲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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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ito0509 2023-09-01 13: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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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olarrel: 坐等八卦風向,一杯珍奶無糖珍珠多1F 123.51.165.127 台灣 09/01 13:35
噓 dear133: 什麼鬼啊2F 61.228.97.10 台灣 09/01 13:35
→ keyman616: 雖小3F 36.225.119.163 台灣 09/01 13:35
推 bloodmickey: 別囤房好了 變成囤凶宅4F 36.238.154.164 台灣 09/01 13:35
推 zxc8424: 合理啊 法律本來就不管玄學5F 118.167.162.204 台灣 09/01 13:36
噓 Smallsh: 雖小6F 111.83.90.104 台灣 09/01 13:36
→ bseiqwkbk: 真的讓你拿到賠償,還不是依市價賣7F 114.136.51.37 台灣 09/01 13:36
推 caity: 那隱匿賣凶宅功能也沒減損,為啥就不行?8F 42.75.4.244 台灣 09/01 13:36
噓 sky22485816: 車子被人撞過造成出售的價值的損失9F 122.116.167.144 台灣 09/01 13:37
推 headcase: 功能未減損 按這邏輯 賣房子就不用註明凶宅啊10F 27.247.131.58 台灣 09/01 13:37
→ sky22485816: 不是都可以求償了嗎12F 122.116.167.144 台灣 09/01 13:37
→ magamanzero: 那是規定必要揭露事項13F 60.248.126.193 台灣 09/01 13:37
推 heyd: 要死還管是不是租的?14F 36.232.214.104 台灣 09/01 13:38
→ eternity4: 還好我都自住,沒這困擾15F 101.10.5.10 台灣 09/01 13:38
推 caity: 買賣要接露就表示這是瑕疵阿16F 42.75.4.244 台灣 09/01 13:40
推 kindaichitom: 可是賣/租房要義務告知是否為凶宅感覺有點矛盾17F 36.231.7.129 台灣 09/01 13:40
→ bseiqwkbk: 租金收入會因此降35%嗎?19F 114.136.51.37 台灣 09/01 13:43
噓 ted01234567: 在不租老人啊。爽20F 106.1.218.224 台灣 09/01 13:43
推 caity: 自殺過不租便宜點,一樣價格幹嘛不選別間21F 42.75.4.244 台灣 09/01 13:44
→ dos32408: 晚上還幫你新增小管家的功能不好嗎?
半夜叫你起來尿尿22F 223.140.65.156 台灣 09/01 13:48
推 berryc: 不是啊...你要討賠的對像是死人(的家屬)吧如果是男房客自殺, 房東可以找男房客家屬或連帶保證人那個女的索賠
問題自殺的又不是男房客...24F 220.136.129.9 台灣 09/01 13:49
推 Artlanis: 我也覺得不合理28F 101.12.30.44 台灣 09/01 13:53
推 oneIneed: 用錯法條去 了啦,笨蛋房東,八成沒請律師自己告29F 101.12.42.58 台灣 09/01 13:53
→ darkMood: 讚,不要再怪力亂神,沒有兇宅這種事。31F 175.181.111.5 台灣 09/01 13:56
推 jojolau: 也不自己去工作賺錢,老是要靠這種方式賺錢,把窮人逼到絕望自殺,還不放過,還要對家人求償?這樣合理嗎?32F 1.200.190.140 台灣 09/01 13:56
→ jimlexus: 法官敢住嗎?35F 42.73.202.33 台灣 09/01 14:01
推 mikiji: 感覺很矛盾36F 114.45.45.106 台灣 09/01 14:03
推 JasperC: 這個法官是不是恐龍啊37F 223.137.243.125 台灣 09/01 14:04
推 hw1: 凶宅解套囉 全部原價租 還附贈不收錢冷氣38F 223.136.183.48 台灣 09/01 14:04
→ AustinPowers: 男房客讓別人去住,房東找他沒毛病39F 36.226.168.34 台灣 09/01 14:08
推 wulaw5566: 恐龍法官40F 220.129.36.247 台灣 09/01 14:08
→ dra7763: 這租客繼續租就沒法證明有價值減損41F 61.219.23.222 台灣 09/01 14:10
推 james3510: 方法一堆偏偏找一個讓法官自己解釋的沒事省什麼律師錢42F 49.217.173.229 台灣 09/01 14:10
推 winiS: 騙人買/租凶宅有罪嗎? 租不出去不都加價租44F 114.47.79.223 台灣 09/01 14:13
→ leptoneta: 這種184後段有用嗎? 沒有主觀45F 220.128.223.151 台灣 09/01 14:14
推 SPAEK: 我覺得是他告錯條了 應該跟律師討論一下46F 1.162.186.117 台灣 09/01 14:16
推 kaet: 讚讚 支持法官 黑心房東別人都死了還想撈一筆
凶宅本來就迷信 我完全沒差47F 1.200.14.57 台灣 09/01 14:17
推 fit8590: 應該是用錯條50F 61.228.27.119 台灣 09/01 14:26
推 ytkuang: 終於有法官原因認真考慮凶宅的問題了
如果10年後賣的價錢比較多 要退錢嗎51F 101.9.103.154 台灣 09/01 14:41
推 Megagodzilla: 太棒了從此台灣沒有凶宅,房價井噴!53F 116.89.133.201 台灣 09/0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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