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weerrt123 (GanPow)
標題 [新聞] 最重罰1500萬 數位經濟個資管理辦法上路
時間 Sat Oct 14 10:36:4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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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瑞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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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罰1500萬 數位經濟個資管理辦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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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個資外洩,數位部公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正式上
路,綜合性電商、第三方支付等業者,須在三個月內訂定安全維護計畫包含個資管理、規
劃事故通報機制等,業者若違反辦法,最重可處一千五百萬元罰鍰


根據公告,業者應在安全維護計畫內容中界定個人資料範圍,進行個資風險評估與管理;此
外,若個資毀損、外洩事故危及營運或影響大量當事人權益,業者應在發現事故後七十二小
時通報數位部。


罰則方面,數位部指出,若業者違反安全維護計畫,則是回歸到個資法規定,可開罰兩萬元
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若限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可開罰十五萬元以上、
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正者,採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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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罰1500萬 數位經濟個資管理辦法上路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圖]
防範個資外洩,數位部公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正式上路,綜合性電商、第三方支付等業者,須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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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38.229 (臺灣)
※ 作者: qweerrt123 2023-10-14 10:36:47
※ 文章代碼(AID): #1bAVx2J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251010.A.4D1.html
ZhouGongJin: 罰業者不罰政府,嘻嘻1F 42.76.4.253 台灣 10/14 10:37
meishan31: 只許州官放火2F 118.165.218.226 台灣 10/14 10:37
jokerpok: 都流出去了現在才搞這個會不會太晚了點3F 1.200.250.188 台灣 10/14 10:37
loby1234: 然後,繼續出國考察4F 42.74.156.66 台灣 10/14 10:39
andy199113 
andy199113: 民進黨賣台 先罰5F 118.167.132.28 台灣 10/14 10:39
zaggoo: 建議政府先自我審查一下6F 42.72.173.135 台灣 10/14 10:39
loby1234: 200多億納稅錢,只搞這個嗎?7F 42.74.156.66 台灣 10/14 10:39
friends29: 完全執政不立法 花200億弄個部弄行政8F 223.140.18.251 台灣 10/14 10:39
dddc: 一點屁用都沒有9F 220.142.25.213 台灣 10/14 10:39
friends29: 法? 厲害了我的黨10F 223.140.18.251 台灣 10/14 10:39
eilet: 官真好當,出個嘴叫你們企業想辦法11F 118.165.192.149 台灣 10/14 10:41
shachitw: 法定很高,但都沒罰過,那你定個屁阿12F 1.170.31.65 台灣 10/14 10:41
JONES0816: 真的罰過再來說13F 101.10.2.78 台灣 10/14 10:42
smallce: 看起來類似歐盟的GDPR,本來就該推動相關14F 111.240.187.23 台灣 10/14 10:42
zwxyzxxx 
zwxyzxxx: 結果最輕裁罰2萬 笑死15F 111.248.254.75 台灣 10/14 10:42
smallce: 法令,但細節跟罰則能做到什麼程度還未知16F 111.240.187.23 台灣 10/14 10:43
gowaa: 才1500萬= =17F 114.26.165.67 台灣 10/14 10:43
ShaNe1993: 數發部要不要帶頭先繳錢18F 123.205.16.107 台灣 10/14 10:43
gowaa: 對了 政府自己流出的 要怎麼辦 ..呵19F 114.26.165.67 台灣 10/14 10:43
chen31502: 這需要數位部?20F 27.52.8.153 台灣 10/14 10:44
smallce: 最輕罰兩萬就真的是個笑話了21F 111.240.187.23 台灣 10/14 10:44
LYS5566: 15萬起跳 上限1500萬22F 220.129.152.127 台灣 10/14 10:44
smallce: 如果以GDPR的作法來作參考,由數位部搞23F 111.240.187.23 台灣 10/14 10:45
mysterydream: 太慢了24F 1.169.28.220 台灣 10/14 10:46
smallce: 不算不合理(有在企業搞過相關法規就知道GDPR 是可以罰到全球營業額(非獲利)的(是以集團全球營業額來算)25F 111.240.187.23 台灣 10/14 10:46
btaro: 太輕了 資安部門成本不止這樣28F 114.41.3.247 台灣 10/14 10:50
smallce: 罰太輕這點真的很搞笑,之前公司內搞GDPR29F 111.240.187.23 台灣 10/14 10:55
w2776803: 呵30F 223.139.244.35 台灣 10/14 10:56
smallce: 時的一大助力就是歐盟的高額罰款可以說嘴31F 111.240.187.23 台灣 10/14 10:56
aaaaspasia: 最重為何不罰1億?反正不會判那麼高32F 39.9.71.221 台灣 10/14 10:56
smallce: 罰到兩千萬歐或前會計年度全球集團總營業4%,取“高者”,這樣才會痛
歐盟這種二選一取高者罰法對大公司才有用當然,GDPR 適用範圍也更大,不僅是電商33F 111.240.187.23 台灣 10/14 10:59
acxsport: 200億成果只有這樣?37F 223.139.59.156 台灣 10/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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