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he0526 (慕村拓哉)
標題 [新聞] 罵「狗改不了吃屎」 二審不算侮辱逆轉判
時間 Thu Nov  2 16:42: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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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狗改不了吃屎」 二審不算侮辱逆轉判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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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劉姓男子和網友糾紛,在臉書發文稱他「狗改不了吃屎」,台中地院一審以劉暗示對
方是「狗」,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50日;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劉是比喻網友過去的行
為以抒發己見,且一般人對語言文字理解,都難認他是暗喻對方為狗,撤銷改判劉無罪,
全案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劉男和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太平人」因細故爭執,彼此有多起訴訟雙方
結怨深,劉2022年11月6日就在社團貼文說「常言道,狗改不了吃屎比喻不改惡行故態復
萌」,並提到對方全名。


檢方認為,劉男以此辱罵網友,足以損及個人名譽、人格尊嚴,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劉;台中地院一審時,劉男坦承發文但矢口否認公然侮辱,辯稱是該名網友一直在網路霸
凌他,甚至騷擾他朋友,即使法院判決後仍不改,因此才在網路發文,請朋友自己去看。

一審認為,劉男的發文,依一般社會通念已含有暗示對方為「狗」,而具輕侮、貶抑對方
在社會上評價,顯屬侮辱言詞,依公然侮罪判他拘役50日。

劉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勘驗劉男臉書發文,發現劉男是針對網友過去涉訟的行為
事實,抒發個人意見,認為對方是不改惡行、固態復萌,並引用社會上常忘的比喻文字「
狗改不了吃屎」,譬喻網友的作為。


二審指出,以一般人對語言文字的使用與理解,都難認劉男是暗示網友為狗,並以此貶抑
對方社會評價,這也和我們平常使用以動物為喻的語言文字,如「鼠輩橫行」、「虎頭蛇
尾」、「狡兔三窟」、「猴急」、「鶴立雞群」及「豬隊友」等,都不是明示或暗示他人
即為該等動物。


二審認為,本案劉男引喻文字形容網友的作為並抒發己見,不能認定已該當公然侮辱的構
成要件,認為一審未就劉男貼文整體觀察,審酌社會通用比喻用法,僅持其中「狗」字就
認為暗示,原判決有違誤,撤銷改判劉男無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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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2.216.211.91 (德國)
※ 作者: yahe0526 2023-11-02 16:42:13
※ 文章代碼(AID): #1bGs3dl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8914535.A.B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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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wp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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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en: 法院認證3F 42.79.73.248 台灣 11/02 16:43
HJC6666: 幹你娘也不是真的幹你的娘4F 27.242.60.56 台灣 11/02 16:44
ilw4e: 法院認證5F 27.242.231.228 台灣 11/0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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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s: 法官判案狗改不了吃屎8F 36.225.109.149 台灣 11/02 16:47
phina005: 翻譯,一審法官法盲9F 101.9.199.214 台灣 11/02 16:48
keepwild: 法官判無罪的案例,是否可以用來罵法官呢,顆顆10F 1.200.107.187 台灣 11/0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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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再拖半年去見二審 划的來你就罵12F 36.229.103.40 台灣 11/02 16:51
wolver: 早就說過賭法官而已14F 223.141.107.96 台灣 11/02 16:54
clairehao: 沒想到真把自己當成狗了15F 114.136.241.95 台灣 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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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zaiwen: 一審法官是白痴嗎?國文爛成這樣?17F 60.251.132.230 台灣 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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