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
標題 Re: [新聞] 防檢舉魔人!「廢交通違規檢舉制」連署過
時間 Thu Nov  9 11:15:27 2023




反正現在檢舉都要實名制,

就增加暫緩檢舉的機制就好了吧

例如被警察退過一個案,

就禁止檢舉一個月

就有點類似水桶,

這樣也符合鄉民的需求

建議八卦檢舉板可以率先實施這樣的方法,

大家說好不好!


: 提案民眾表示,民眾檢舉已有失公平公正,因其不是執法人員且不具專業,無法公正判斷
: 是否真的違法違規;民眾檢舉已觸犯其他用路人之肖像權,且違反個資法,於法有衝突。
: 因此綜合以上原因,建議廢除檢舉制度,以利交通安全及維護個人個資權益。
: 交通部今也對該通過連署提出回應,交通部表示,民眾檢舉制度社會各界及輿論皆相當關
: 切,正反意見皆有,經立法院多次修法,目前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列規定民眾
: 可檢舉之59項違規行為,交通部將視社會環境需要滾動檢討精進。
: 交通部說明,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之法令,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原
: 立法意旨係因由於警力有限及民眾取巧違規成性,為交通秩序混亂原因之一,民眾如能利
: 用適當管道檢舉交通違規,除可彌補警力之不足外,亦將產生極大之嚇阻效果,此一法律
: 規定設計,是藉由民眾輔助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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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53.152 (臺灣)
※ 作者: lpbrother 2023-11-09 11:15:27
※ 文章代碼(AID): #1bJ4xHtj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9499729.A.DED.html
chadmu: 難,針對匿名檢舉案只有退文手段1F 220.129.211.227 台灣 11/09 11:16
TllDA: 不好2F 49.216.225.137 台灣 11/09 11:21
BlacKlonely: 這個構想不錯欸3F 27.51.120.9 台灣 11/09 11:22
calvin00300: 笑死,台灣條子的尿性就是通通退案,要解封申訴去別的地方申訴,噁心死你4F 49.217.68.63 台灣 11/09 11:23
agedrain: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的想法真不錯 讚6F 223.137.201.143 台灣 11/0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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