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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國6內車道開84km當「路隊長」挨罰
時間 Fri Nov 10 14:20:37 2023


國6內車道開84km當「路隊長」挨罰!他不服提告踢鐵板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85797
國6內車道開84km當「路隊長」挨罰!他不服提告踢鐵板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林男去年5月開車於國道6號,此路段最高限速100公里,他卻以84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亦即俗稱的慢車占用內車道當「路隊長」,被警方開罰3000元,他提起行政訴訟,指稱法律規定,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情況下,「得」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是「得」而非「應」,法官卻認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是駕駛可長時間 ...

 

行政訴訟判決:https://tinyurl.com/yndfplr5

 
原告:林彥辰
上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https://tinyurl.com/2xfj93pp

 
原告:林彥辰


2023/11/10 12:3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林男去年5月開車於國道6號,此路段最高限速100公里,他卻
以84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亦即俗稱的慢車占用內車道當「路隊長」,被警方開罰3000元
他提起行政訴訟,指稱法律規定,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情況下,「得」最高速限行駛
於內側車道,這是「得」而非「應」,法官卻認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是駕駛可長時
間佔用行駛的車道,林男時速84公里,遠低於速限屬實,判決他敗訴,全案確定。


林姓男子於去年(2022年)5月25日上午,開車行駛於國道6號西向14公里處的內側車道,
被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快官分隊警員,以雷射槍測得時速是84公里,
該處最高速限為每小時100公里,警方認為他「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者-小型
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内側車道,速限100公里,行速84公里」的違規行為,於去年6
月底告發,處罰3000元,林男不服取締告發,向彰化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林男主要主張二點,其一是舉發通知單無效,該罰單並無完整的機關全銜,沒有法律效果
,其二是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
車於不堵塞行車之情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是「得」字而
非「應」字,其立法意旨應是小型車於不堵車時得行駛於內側車道,但車速仍受最高速限
限制,而不是要駕駛一進入內側車道,就要以最高速限行駛,他聲明罰單撤銷。


彰化地院認為,警方的舉發通知單,記載內容核屬明確,舉發機關全銜(內政部警政署國
道公路警察局)雖漏印末2字,尚不影響違規事實的認定,也不致造成林男權益受損,不
影響合法性及效力。


至於限速部分,法官認為警方告發並無違誤,依上述法律規定,國道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
,僅容許小型車超車,或以該路段規定的最高限速為行駛,否則即應行駛其他車道,維持
高速公路之行車順暢,確保交通秩序。


法官強調,林男當時無超車,確實有「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事實,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原本即是超車道,不是駕駛人長時間占用行駛的車道,林
男時速84公里,遠低於該路段內側車道容許的最高速限100公里,據此判決林男敗訴,林
男上訴二審,說詞與一審相同,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也與一審相同,再度判決他敗訴
,全案確定。







國道及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不超車請駛離內車道,即使你已達最高速限,謝謝。
全臺灣人都知道你【林彥辰】龜速車不超車佔用國道內車道,不會開車就不要出門害人,
不受罰還提告,還不要臉繼續上訴,浪費國家司法資源,天大地天我龜龜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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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1990: 笑死,龜還要讓全台灣人知道1F 111.71.220.87 台灣 11/10 14:21
k385476916: 幹你娘 烏龜還申訴啊2F 42.73.124.94 台灣 11/10 14:21
kidd085: 國道六就兩線道而已3F 111.82.71.99 台灣 11/10 14:21
Stupidog5566: 最高速限100不是不能超過100的意思4F 180.176.215.242 台灣 11/10 14:21
shooter555: 得就是應5F 220.135.135.159 台灣 11/10 14:22
Stupidog5566: 嗎? 還是我的理解有問題?6F 180.176.215.242 台灣 11/10 14:22
ZakkWylde: 就是有這種龜車還自認沒錯7F 49.216.222.199 台灣 11/10 14:22
k4653: 彥辰,下次走省道好嗎8F 39.14.33.129 台灣 11/10 14:23
a27588679: 龜車死好9F 180.177.33.135 台灣 11/10 14:23
wasicoelon: 雖然討厭亀車,但殺人強姦都不會公布名字,開車慢不適用個資法嗎?10F 111.81.71.182 台灣 11/10 14:23
shooter555: 選擇是給法官選 不是給你選12F 220.135.135.159 台灣 11/10 14:23
jimmy12332: 法條看不懂還敢提告 還敢上訴 不愧13F 114.136.166.43 台灣 11/10 14:23
zxc2331189: 開84不要上國道好嗎14F 61.221.98.2 台灣 11/10 14:23
jimmy12332: 是龜仔15F 114.136.166.43 台灣 11/10 14:24
syldsk: 他是要舉證沒有堵塞啊,超級可悲16F 140.115.151.238 台灣 11/10 14:24
akakbest: 舒服17F 60.250.192.34 台灣 11/10 14:24
solitary7146: 要開那麼慢 不會去省道喔 就是有你18F 101.10.95.2 台灣 11/10 14:24
a27588679: 掰掰19F 180.177.33.135 台灣 11/10 14:24
solitary7146: 這種龜車 才這麼塞20F 101.10.95.2 台灣 11/10 14:24
a27588679: 發文不看板規21F 180.177.33.135 台灣 11/10 14:25
hate56: 沒見小的東西還好意思上訴22F 114.136.226.194 台灣 11/10 14:29
aakkssqq: 幹~這法官真猛~~重新定義公文~這下好玩23F 61.216.162.228 台灣 11/10 14:29
KCKCLIN: XD不知道是不是PTT板友 好幾個同樣論述的XZ仔塊買大G 遇到這種就直接給他PIH24F 114.33.98.247 台灣 11/10 14:31
aakkssqq: 公文須需得應有他的特定含意~這法官猛.法規有問題就要改法規~須最高時速就好26F 61.216.162.228 台灣 11/10 14:34
perasa: 開那麼慢是不是想釣魚,幫鴿子做業績阿28F 114.35.14.132 台灣 11/10 14:36
ya123456789: 不會開車就不要開,法院認證才甘願29F 59.126.127.221 台灣 11/10 14:37
lpbrother: 連法官都受不了30F 101.137.229.212 台灣 11/10 14:38
syldsk: 要先滿足不堵塞這個條件啊,若右側車都沒比他慢就代表他堵塞了,當然還是可以罰31F 42.72.105.135 台灣 11/10 14:40
ShaNe1993: 彥辰,不會開車記得不要開坐Uber就
好喔33F 49.217.206.204 台灣 11/10 14:41
magamanzero: 內車道有最低速限吧35F 60.248.126.193 台灣 11/10 14:55
ultraccs: 這種以前就好幾個案例了 還敢申訴 真不要臉36F 111.82.24.254 台灣 11/10 14:58
john668: 他如果說看錶速已經在速限了還差不多
說實在依台灣法規 還真有可能過度快樂錶38F 220.136.201.7 台灣 11/10 15:00
jerry810113: 笑死40F 59.120.85.25 台灣 11/10 15:01
leolarrel: 彥辰決不會認錯的,他只會覺得天下法官都是恐龍,彥辰自己絕沒有錯41F 123.51.165.127 台灣 11/10 15:06
hwei9582905: 3個字,超級可悲43F 118.231.145.234 台灣 11/10 15:07
botnet: 玩文字遊戲喔44F 42.73.85.36 台灣 11/10 15:08
brans: 這有病了吧45F 111.253.151.171 台灣 11/10 15:09
jalin1223: 很好奇到底這樣要開多少?儀表板只能99和100兩個數字跳嗎?101算超速了嗎46F 114.136.245.53 台灣 11/1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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