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宅臭肥禿網軍)標題 [新聞] 用鄰居個資檢舉違停218件 台中女遭判刑3時間 Sat Nov 11 09:15:15 2023
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中央社記者蘇木春
3.完整新聞標題:用鄰居個資檢舉違停218件 台中女遭判刑3月還要賠償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台中一名洪姓女子不滿住處附近遭車輛違停,擔心檢舉
遭報復,用鄰居張姓女子個資檢舉違停218件,張女提告。洪女遭判刑3月確定,民事部分
法院一審判賠新台幣6萬元,可上訴。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洪女與張女長期因房屋加蓋等問題而有糾紛,洪女因見住家附近的
大雅區雅潭路4段附近巷口常有車輛違停,洪女想檢舉但擔心遭報復,因此透過張女住處
前廣告、臉書(Facebook)貼文上留存的電話及地址等,取得相關個資。
洪女取得個資後,自民國110年2月15日起至同年7月10日間,在住處使用電腦輸入張女的
資料檢舉違停車輛,共計檢舉218件,事後張女得知後,到警局對洪女提告偽造文書。
台中地院一審判洪女無罪,張女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
洪女有期徒刑3月,洪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6月間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張女主張洪女的檢舉行為,導致張女須至警局接受偵訊,同時引發新聞媒體爭
相報導,貶損名譽,造成內心巨大壓力,因此提告求償50萬餘元。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洪女已侵害張女對於個人資料的自主控制,屬侵害隱私權、情節確
屬重大,審酌雙方狀況後,8日宣判洪女
應賠償6萬元,可上訴。(編輯:戴光育)
1121110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11100195.aspx
6.備註:
敢檢舉不敢具名XD 罰六萬有點太輕了
應該一案一案算 218案很夠了 想當檢舉達人維護正義 還怕被搜出來^^
這正義還真是廉價阿 其實收到檢舉應該要先打回檢舉人確定資料後才開始受理才對
應該有望把很多用假資料檢舉的剔除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8.214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3-11-11 09:15:15
※ 文章代碼(AID): #1bJjMbP9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9665317.A.649.html
推 xhung: 怎麼被發現的?1F 49.216.18.72 台灣 11/11 09:16
推 Baumgartner: 不是 檢舉人為何還要去警局說明?2F 49.217.56.69 台灣 11/11 09:17
我猜是被檢舉的車輛申訴 然後警察找原檢舉人來到案說明 然後就穿幫啦
推 beviswu: 218件偽造文書才判三個月...3F 111.83.91.217 台灣 11/11 09:17
對 我也覺得超扯 這種應該罰幾十萬 關幾年都應該吧...
→ aa1052026: 敢檢舉不敢實名 超級孬5F 27.51.32.224 台灣 11/11 09:17
噓 keyoard: 結果洪女的擔憂是對的 警察真的會洩漏個6F 118.232.6.106 台灣 11/11 09:18
檢舉又不等於是射後不理 有疑義當然要對造說明
推 railman: 一審為何判無罪?7F 223.137.111.180 台灣 11/11 09:18
→ keyoard: 資8F 118.232.6.106 台灣 11/11 09:18
→ polo5615: 機會通 怎麼漏餡的9F 223.140.113.71 台灣 11/11 09:18
推 Gamelop: 為啥檢舉違停,會要到警局偵訊???10F 49.216.28.189 台灣 11/11 09:19
→ Baumgartner: 我都用真名舉發 應該有幾百件吧 從沒被找過
有疑義就直接退件啊 根本不用說明11F 49.217.56.69 台灣 11/11 09:19
推 beviswu: 如果被檢舉人提行政訴訟,就有可能調檢舉人來作證啊14F 111.83.91.217 台灣 11/11 09:20
是的 又不是檢舉人就有不被找的豁免權 哪這麼好的事 那何必實名檢舉
推 keyoard: 看來在台中 警方會洩漏檢舉人個資16F 118.232.6.106 台灣 11/11 09:21
→ beviswu: 叫去警局問話又不一定是洩漏檢舉人個資17F 111.83.91.217 台灣 11/11 09:21
→ lou: 完全執政七年,修不出個吹哨者保護法,屏東老農都要跑到台中警局告狀,檢舉人誰不擔心被曝光。18F 114.39.139.38 台灣 11/11 09:23
噓 wuzhenwei: 被曝光還用別人的個資,很扯21F 111.82.228.203 台灣 11/11 09:25
噓 zong780405: 社會一堆畜生 被撿舉就想打人。 誰不怕22F 114.136.138.71 台灣 11/11 09:25
那就不要檢舉阿 為自己的檢舉負責天經地義吧
→ aqwe: 追一下怎麼知道不具名是誰就好24F 36.228.23.69 台灣 11/11 09:25
→ zong780405: 法官還助紂為虐 可教化25F 114.136.138.71 台灣 11/11 09:25
※ 編輯: yokann (1.200.38.214 臺灣), 11/11/2023 09:26:00
推 Stunts: 說明個洨,操他媽警局26F 123.193.170.239 台灣 11/11 09:26
→ zong780405: 不過冒用他人身份 我不認同
你不去叫違規畜生不要違規?27F 114.136.138.71 台灣 11/11 09:26
推 Gamelop: 民眾只是提供證據,最後開單執法的是警方欸,提起訴訟應該是警察要去說服法官吧29F 49.216.28.189 台灣 11/11 09:32
噓 Mydadisgay: 怎麼不是不要違規 好像很難31F 39.9.70.147 台灣 11/11 0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