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agonmester ()
標題 [新聞] 男童上課喧嘩遭巴頭 補習班女助教要坐牢
時間 Wed Nov 22 16:43:07 2023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2.記者署名:黃翊婷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男童上課喧嘩遭巴頭 補習班女助教要坐牢4個月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31歲周姓女子曾在新北市某補習班擔任助教,2022年10月間因為不滿男童A(當時未滿12
歲)在課堂中喧嘩,一時氣憤竟徒手巴頭,一審被台北地院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
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但檢方上訴認為,受害者是兒童,不能讓
加害人易科罰金,最終獲得二審法官認同,全案確定。也就是說,周女必須為此入監服刑
4個月。


判決書中記載,周女曾在新北市某補習班擔任助教,當時A童是該補習班的學生且未滿12
歲,2022年10月20日晚間7時許她因為不滿A童在課堂中喧嘩,一時氣憤,竟徒手攻擊頭部
,導致A童受有頭部疼痛、頸部鈍挫傷等傷害。


台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周女為補習班助教,對A童負有教導保護責任,卻做出損害孩童
身體健康的行為,導致A童受傷、造成心理陰影,行為實在不可取,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
行,過去沒有前科,犯後態度尚可,於是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
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然而,檢方上訴表示,周女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7年6個月
,而非有期徒刑5年,應當不能易科罰金,一審諭知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顯然有違誤。

二審法官認為,周女犯罪事實明確,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可予以加重處罰,依據刑法
第277條第1項之法定刑度,有期徒刑部分原為「5年以下」,經加重後,最重本刑為「7年
6個月以下」,依法自不得宣告易科罰金,檢方上訴確實有理由,考量到周女至今仍未與A
童及其父母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最終裁定撤銷原判決關於刑之部分,全案確定。也就是
說,周女必須為此入監服刑4個月,無法易科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122/2628045.htm
男童上課喧嘩遭巴頭 補習班女助教要坐牢4個月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31歲周姓女子曾在新北市某補習班擔任助教,2022年10月間因為不滿男童A(當時未滿12歲)在課堂中喧嘩,一時氣憤竟徒手巴頭,一審被台北地院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但檢方上訴認為,受害者是兒童,不能讓加害人易科罰金,最終獲得二審法官認同,全案確定。也就是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現在小孩越來越難管了

以後遇到就忽視就好

反正不是自己家的小孩

老師上班打卡領薪水就好 不要多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89.71 (臺灣)
※ 作者: dragonmester 2023-11-22 16:43:07
※ 文章代碼(AID): #1bNRyTp6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0642589.A.CC6.html
ncc5566: 五樓想要被巴龜頭1F 223.137.52.110 台灣 11/22 16:43
intointo: 4個月2F 42.76.120.105 台灣 11/22 16:43
k385476916: 可憐啊愛管閒事3F 42.73.189.37 台灣 11/22 16:44
trewq22222: 嗯嗯 一堆更嚴重的可以免坐牢 低能司4F 101.9.39.245 台灣 11/22 16:44
zxc2331189: 可憐 自己忍不了小孩吵 還去當助教5F 61.221.98.2 台灣 11/22 16:44
OPPAISuki: 啥? 這麼嚴重?巴個頭要判4個月不能罰金6F 36.225.144.37 台灣 11/22 16:44
luben: 當初只拿錢不要辦事就好  可憐哪7F 1.171.213.251 台灣 11/22 16:45
aero021: 這樣台灣有多少父母要坐牢啊?8F 1.170.83.179 台灣 11/22 16:45
OPPAISuki: 一堆詐騙酒駕垃圾 都可以易科罰金= =9F 36.225.144.37 台灣 11/22 16:45
nakayamayyt: 這個時候就知道加重了 殺小孩就不會10F 118.161.149.44 台灣 11/22 16:45
zpeople0116: 老師下次記得喝酒完再打11F 39.9.35.45 台灣 11/22 16:45
RRADA: 所以看到學生就放著讓他爛就好,反正以後也是當詐騙車手的命12F 111.249.172.17 台灣 11/22 16:46
pnsboy: 比酒駕還慘 建議下次做壞事先喝酒14F 42.73.227.122 台灣 11/22 16:46
ChungLi5566: 可憐 領薪水就別做多餘的事15F 111.81.27.251 台灣 11/22 16:47
sunday0913: 頸部鈍挫傷,巴很大力齁16F 101.10.7.103 台灣 11/22 16:48
LoveMakeLove: 不錯 傷害罪 不和解進去蹲17F 36.226.235.99 台灣 11/22 16:48
OPPAISuki: 不知道的人 以為她犯什麼重罪 離譜18F 36.225.144.37 台灣 11/22 16:49
ffffaaaatttt: 當老師才多少錢?不要多做有的沒的啦19F 163.19.175.138 台灣 11/22 16:49
yoher: 在西方是重罪20F 116.241.160.27 台灣 11/22 16:49
WiserWilly: 希望我國中老師也一起抓去坐牢21F 123.192.232.26 台灣 11/22 16:50
zz71: 長大就可以加入民眾堂了22F 101.137.241.51 台灣 11/22 16:50
Stunts: 一審法官是法盲嗎?23F 123.193.170.239 台灣 11/22 16:50
tmgl: 讓全班孤立霸凌不就好了24F 59.115.47.11 台灣 11/22 16:50
hmcedamon: 希望我那些恩師也都被抓去坐牢25F 60.251.199.140 台灣 11/22 16:51
achi56: 如新聞為真,我國中小老師都應該進監獄了26F 101.12.28.105 台灣 11/22 16:52
www8787: 不能易科罰金真嚴重== 8+9打人都沒這待遇27F 36.225.158.163 台灣 11/22 16:52

--
作者 dragonmester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