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mzy (創世紀)標題 [問卦] 台灣強姦為什麼會改成非告訴乃論?時間 Wed Dec 6 22:37:05 2023
以前台灣只要是強姦的話,一定要自己報案,還要自己找律師,是什麼原因?
為什麼後來又改成,只要去警察局說自己被強姦,檢察官就會主動介入
這樣的話,女服務生假如沒報案,是不是就被Kobe 吃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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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imzy 2023-12-06 22: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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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lrasha: 越想越不對勁1F 122.118.151.30 台灣 12/06 22:37
噓 SonyXperiaZ3: 告訴乃論的話 草屯田公子會逍遙法外2F 118.233.66.163 台灣 12/06 22:38
→ MrMadass: 難不成要加害人去報案?3F 59.127.24.51 台灣 12/06 22:38
推 siyabear: 綠共黨的大官強姦民女才會沒事啊4F 118.150.144.80 台灣 12/06 22:39
→ suhaw: 因為成年男子田聖傑(已改名)後 政府修改的5F 223.137.168.152 台灣 12/06 22:40
→ SPAEK: 問田公子啊6F 1.162.182.135 台灣 12/06 22:42
→ vwpassat: 他改成啥名字啊!?8F 125.231.115.61 台灣 12/06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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