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son050117 ()
標題 [新聞] 公然侮辱是否除罪改民事賠償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時間 Mon Dec 25 21:11:52 2023


公視

陳冠勳 吳嘉堡/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2023-12-25 12:31 更新時間:2023-12-25 20:34

公然侮辱是否除罪改民事賠償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https://youtu.be/sROn3wzbrVQ

媒體人馮光遠,曾對前文建會主委大罵人渣公務員,被判拘役20天,多年前入獄服刑。

像他這樣涉及公然侮辱遭判刑的,還有作家張大春等人,都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
等保障,於是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審理後,25日召開言詞辯論。

聲請方律師李念祖認為,「頭髮不好看是一個非常主觀的看法,但是聽到的人非常不高興
,就可能發動《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這個範圍,因為涉及名譽感情,會使得他的射程
範圍極不明確。」


聲請人表示,這類被認定的冒犯性言論,因為涉及名譽感情,標準極不明確,才讓過去法
院判決,時而有罪、時而無罪,不只讓民眾無所適從,也傷害司法資源、影響司法公信力
,主張用民事賠償取代《刑法》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質疑,「對名譽權侵害的被害人,孤立無援、身心受創,加害人仗
著躲在螢幕後方,恣意公然發表侮辱性言論,造成多少受害者因為惡毒的網路霸凌走上絕
路,這種歪風不應該遏止嗎?」


法務部則回應,雖然透過民事訴訟有填補損害的功能,但是有更多的被害人希望獲得替自
我辯白的機會,尤其有的加害人躲在鍵盤後面,匿名散佈侮辱言論,缺少公權力、無法及
時蒐證,要是沒有刑事制裁,恐怕助長網路霸凌歪風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72996
公然侮辱是否除罪改民事賠償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 公視新聞網 PNN
[圖]
用冒犯性言論評論他人,可能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像是媒體人馮光遠等人都曾觸犯這條法規遭判刑,但他們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等保障,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25)日召開言詞辯論,聲請人主張可用民事賠償取代刑罰,而法務部則表示,現在不少人是透過網路匿名散佈侮辱言論,沒有刑事制裁,難保不會助長網路霸凌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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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ason050117 2023-12-25 2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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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o0717: 統又贏1F 123.194.162.12 台灣 12/25 21:12
linchw: 早就該廢了 小孩子吵架吵到上法院 笑死2F 36.225.102.105 台灣 12/25 21:12
Superxixai: 法務部的觀點有病吧?3F 140.113.62.109 台灣 12/25 21:14
kurtsgm: 改民事合理 但以後應該更容易賠錢了4F 114.32.220.241 台灣 12/25 21:15
AUwalker: 法務部不嫌事多是吧5F 203.27.180.246 澳大利亞 12/25 21:15
SadismJohn: 所以DPP治下罵人比通姦嚴重是吧?6F 114.38.96.13 台灣 12/25 21:15
linchw: 錯了 現在真的判賠的超少 大多是以為有前科所以和解的白痴
法官檢察官其實超賭爛公然侮辱的案子 在他們看來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7F 36.225.102.105 台灣 12/25 21:16
LoveMoon: 富人花錢買窮人尊嚴,天經地義11F 123.193.193.222 台灣 12/2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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