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ramars (tomorrow never knows)標題 [新聞] 少年犯「連換名字、地點都不用」 前主時間 Fri Dec 29 08:59:51 2023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
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少年犯「連換名字、地點都不用」 前主播蕭彤雯痛曝媒體圈現實面
新北市一名國三生遭隔壁班同學割頸身亡,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前主播蕭彤雯昨晚(28日)
有感而發,藉著韓劇《少年法庭》中的案例,以及本身在新聞媒體工作時面臨法規限制的狀
況,寫下個人看法,並且不禁反思:「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少年法庭》劇情大多改編自真實案例,其中多起案件的恐怖和血腥程度令人震驚,而劇中
飾演法官的金憓秀會如此痛恨少年犯,源於劇中她兒子遭2名只因好玩而投擲磚塊的兒童所
殺的劇情,而這同樣是改編自南韓的真實案件。蕭彤雯指出該案最後的結果:「2名少年犯
中,9歲男童因屬幼童、完全不獲起訴,11歲男童則被判保護管束處分。」
觀看過該劇的蕭彤雯表示:「在劇中有衍生出的後續,就是這兩個孩子成為國高中生後,變
本加厲、傷害更多人,案件又回到沈法官手上。」她接著說:「但在真實生活中呢?不知道
。因為受到法律保護,這些孩子是不會留下前科的,甚至連姓名都不會被揭露。」
除了南韓有「少年法」,台灣新聞媒體工作者也受到《兒少法》管控,蕭彤雯說:「不得揭
露任何與兒少相關事件的資訊,否則都會被重罰。」她分享過去擔任主播時所知道的報導規
則,「每當有虐童、傷害、性暴力….等等相關案件,媒體必須抹去所有足以辨識出受害者
是誰的相關資訊,所以加害者絕對不會、也不能被辨識出是誰。」
「過去我在新聞台服務時,不只一次有主管因為怕被罰錢,要大家簡單處理這類新聞,甚至
不報。」對此,蕭彤雯經常感到無法接受,「這些明明是這麼重要的新聞,應該要切好幾個
角度去討論的新聞,怎麼可以簡單處理、甚至是不處理呢?」然而,倘若電視台真的面臨30
萬的罰款,誰來付?她無奈表示:「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蕭彤雯接著說:「所以當民眾大罵媒體為何要保護受害人?為什麼不公布這些禽獸的畫面跟
姓名?好讓其他人能夠小心提防?原因就是『這麼做是違法的』。」同樣的質疑,如今發生
在國三生命案,由於這次加害者與受害者都是未成年,因此法院才會要求網路上的相關肉搜
資訊下架。
蕭彤雯認為,此類事情幾乎天天上演,但相關資訊都必須被保護,導致訊息不透明,「所以
會有弄殘弄死人家小孩的保母、侵犯小孩的坊間狼師(非公務體系)、或就只是個普通人,
在結束法律制裁後,換個名字、換個地點,繼續做一樣的事。如果你知道他曾經有過這樣的
案底,你會把小孩送到他手上嗎?當然不會!問題就是你不會知道。」
「回到少年犯,他們連換名字換地點都不用。」蕭彤雯表示,重點並非犯錯的人不能被原諒
,而是「我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們知道他們真的錯了?」她擔心,若事發後加害者的想法
僅是「下次要小心一點、不要被逮到」、「反正我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之前都不會”怎麼樣
”」,這些人的未來是否會有所改變?她抱持懷疑態度。
蕭彤雯更點出現實面,「什麼事情久了都會是一種習慣。暴力絕對也是。」她更引用古文「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認為這些經典名言很有道理。最後,她也引述《少年
法庭》中相關沉痛台詞,忍不住反思:「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653071
【蕭彤雯全文】
不知道你是否看過韓劇《少年法庭》?
這幾天我腦中不斷浮現這齣劇,以及劇中飾演厭惡少年犯的少年法庭法官金憓秀,在講述她
為何痛恨少年犯的經典台詞。
我看的韓劇不多,但這些年看的韓劇裡、令我心情最沉重的就是《少年法庭》,而讓我看最
久、必須看看停停喘喘氣的,就是《我的大叔》….
我看劇看電影有個習慣,看完後一定會去查跟這部劇有關的相關資訊,包括演員、編劇、導
演等等,而當知道少年法庭是取材自南韓真實事件,更讓我想一探究竟:
「編劇到底有沒有誇大這些少年犯的惡行?」
當時一查之下才發現:
全劇的七個故事(少年犯案件),有五宗都是真人真事改編,更令人吃驚的是,愈血腥愈恐
怖的案子,竟是最貼近真實的!幾乎百分之百原案情呈現!(也就是這齣劇的第一個案件,
太可怕了我不想寫出來)
而金憓秀所飾演的法官為何如此痛恨少年犯?也佔了其中一個故事:在劇中她兒子被兩個只
因為好玩,就在高樓上朝下扔磚頭的小孩給砸死。
這一樣是南韓真實案件,兩名兒少犯,造成一名55歲婦女和一名29歲男子、一死一重傷,但
兩名少年犯中,9歲男童因屬幼童、完全不獲起訴,11歲男童則被判保護管束處分。
在劇中有衍生出的後續,就是這兩個孩子成為國高中生後,變本加厲、傷害更多人,案件又
回到沈法官手上。
但在真實生活中呢?不知道。
因為受到法律保護,這些孩子是不會留下前科的,甚至連姓名都不會被揭露。
南韓有「少年法」保障,無法嚴厲處罰犯下重罪的14歲以下少年,因此《少年法庭》這部劇
,其實某種程度反映了南韓社會對此現象的不滿。而同樣的困境也發生在台灣。
(當然「困境」這兩字可能會有人不贊同:畢竟少年法就是希望能以導正教化取代責罰,讓
迷途羔羊知返,怎可用困境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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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工作者,也受《兒少法》管控,不得揭露任何與兒少相關事件的資訊,否則都會被
重罰。
每當有虐童、傷害、性暴力….等等相關案件,媒體必須抹去所有足以辨識出受害者是誰的
相關資訊,所以加害者絕對不會、也不能被辨識出是誰。過去我在新聞台服務時,不只一次
有主管因為怕被罰錢,要大家簡單處理這類新聞,甚至不報。
「這些明明是這麼重要的新聞,應該要切好幾個角度去討論的新聞,怎麼可以簡單處理、甚
至是不處理呢?」
對此我常無法接受。但最後電視台要真被罰30萬,誰付?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所以當民眾大罵媒體為何要保護受害人?為什麼不公布這些禽獸的畫面跟姓名?好讓其他人
能夠小心提防?原因就是「這麼做是違法的」。
同樣的質疑,在新北市國三生遭殺害事件裡也發生了。而且這一次是加害者跟被害者都是未
成年人,所以當有人在網路肉搜加害者資訊時,新北地方法院立刻要求所有資訊必須下架。
當然因為引發反彈,後續司法院也出來試圖緩頰,但這是因為這起事情太可怕、引發眾怒,
司法院才會發聲,否則這類事情幾乎天天在發生,但資訊都因為必須「被保護」而非常不透
明。
所以會有弄殘弄死人家小孩的保母、侵犯小孩的坊間狼師(非公務體系)、或就只是個普通
人,在結束法律制裁後,換個名字、換個地點,繼續做一樣的事。如果你知道他曾經有過這
樣的案底,你會把小孩送到他手上嗎?當然不會!
問題就是你不會知道。
回到少年犯,他們連換名字換地點都不用。
/
不是說犯了錯的人都不能被原諒,但重點是:我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們知道他們真的錯了
?
如果事件發生後,他的想法只是:
「我下次要更小心一點,不要被逮到、因為很麻煩。」
或是
「反正我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之前都不會”怎麼樣”。」
這對他們的未來會有任何改變嗎?
再講現實一點,什麼事情久了都會是一種習慣。暴力絕對也是。雖然古文現在被認為沒有太
多學習的必要,但: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真的是非常有道理的呀!
因為它就是會成為一種習慣!
最後忍不住想把《少年法庭》劇中這段沈法官咬牙切齒說的話寫出來:(以下對白摘自少女
心文室)
「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
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
「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
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
「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
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
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
看著這些文字,你是否也跟我一樣沉重與心痛?
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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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eramars 2023-12-29 08: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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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es732: 他只是個孩子啊.jpg1F 118.163.83.72 台灣 12/29 09:00
→ syntax123: 半身遮台灣2F 101.12.44.197 台灣 12/29 09:00
推 Tenging: 太長3F 219.71.161.211 台灣 12/29 09:00
推 ab4daa: 無罪4F 223.138.248.199 台灣 12/29 09:03
→ sexygnome: 為了要讓加害者好好長大,溫腥5F 223.136.75.236 台灣 12/29 09:03
→ flavorBZ: 還不是投民進黨6F 39.12.72.225 台灣 12/2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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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m8921502: 推 不要再漠視了8F 1.164.44.240 台灣 12/2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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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四權也是兇手9F 114.41.17.242 台灣 12/29 09:05
→ sam8921502: 因為某黨將廢死納入黨綱11F 1.164.44.240 台灣 12/29 09:06
推 rockido: 去問李茂生啊 生出一堆劣質品搞爛台灣12F 117.56.73.97 台灣 12/29 09:07
→ deann: 蕭彤雯比萬老師好多了為啥不提名她當不分區13F 220.128.121.214 台灣 12/29 09:11
推 iam0718: 李茂生那派的都覺得人會改過向善阿14F 111.255.112.159 台灣 12/29 09:12
→ asdwezx25: 推btaro,媒體總為了流量而標題殺人15F 59.115.90.205 台灣 12/29 09:12
→ iam0718: 少年法庭真的拍的話台灣也很多題材16F 111.255.112.159 台灣 12/29 09:12
推 C13H16ClNO: 修法啊 啊立委啊就算了17F 36.224.204.139 台灣 12/29 09:13
推 antiSOC: 現實中少年法庭太難 我都看蝙蝠俠18F 111.243.217.20 台灣 12/29 09:14
→ evilaffair: 孩子可以做實驗19F 101.9.36.22 台灣 12/29 09:23
推 wmtsung: 國會過半的執政黨立委放假選舉去了20F 223.140.224.160 台灣 12/29 09:25
→ hihimen: 萬老師對社會一點貢獻都沒有
還以為真的是老師呀?21F 150.117.222.95 台灣 12/29 09:29
推 dear133: 修法誰信,法官為了求生不要天真23F 42.70.20.119 台灣 12/29 09:29
→ IDF5566: 死的人真的冤,加害者根本逍遙法外24F 223.139.137.29 台灣 12/2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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