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say (12333)
標題 Re: [問卦] 宣傳罰的比酒駕重 台灣是不是怪怪的
時間 Sat Jan 13 07:21:00 2024


※ 引述《damien12343 (damien)》之銘言:
: 今天只要做某件言論自由的事情
: 就最高開罰兩百萬
: 殺人、酒駕、偷排污水
: 以上等等重大罪行都沒這麼重了
: 為什麼台灣的法如此奇異??
: 有八卦嗎


 言論自由  我只看自由

 https://i.imgur.com/vRkJvKt.jpg
[圖]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1120072.aspx
13日零時起禁拉票 LINE臉書IG抖音助選最重罰200萬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圖]
明天就是總統立委大選投開票日,中選會今天提醒民眾投票應注意事項,包含攜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等,也再次說明選舉集會造勢活動須在今天晚間10時結束,13日零時起也不得競、助選,若違反,最高可罰新台幣200萬元。 ...

 


李進勇指出,所有選舉集會造勢活動,必須在今天晚間10時前結束,而13日凌晨零時起,
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違反者,將處以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
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還會加重處罰,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案例宣導


2020年總統大選投票當日,有位陳姓男子在FB上貼了一張動漫角色圖片,上面還寫著兩個
特別圈起來的數字,加上該貼文又附上了呼籲大家去投票的文字,被認為是暗示總統候選
人與政黨票的號碼。

被警方逮到後陳男辯稱不知道投票日禁止助選,這也更進一步證明了這張圖有拉票的意圖
。雖然台北市選委會認為這圖看起來有點似懂非懂,應該不需要開罰。但中選會討論後認
為圖上的數字特別用圓圈標示,加上陳難的言論,有替特定候選人與政黨拉票的主觀意圖
決定裁處17萬罰鍰。





    FB    報紙

    動漫  頭版直接照片

    附上了呼籲大家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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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osay 2024-01-13 0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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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21 to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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