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rkforme (′‧ω‧‵)標題 [新聞] 欠我10萬!夜市旁持球棒討債 男僅裁罰3時間 Wed Jan 17 08:11:0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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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黃靖棻 鍾尹倫
3.完整新聞標題:
欠我10萬!夜市旁持球棒討債 男僅裁罰3千
4.完整新聞內文:
欠我10萬!夜市旁持球棒討債 男僅裁罰3千
記者 黃靖棻 / 攝影 鍾尹倫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16 19:4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6 19:44
拿球棒討債,只裁罰三千!事發在台北市,警方獲報打架糾紛,到場時,兩名男子都沒動
手,辯稱為了十萬債務起爭執,沒打架,只是在開玩笑,彼此都不願提告,但員警調閱監
視器,認為嫌犯有拿球棒攻擊,依照社維法裁罰。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1/16/20240116190757-a126e5b9.jpg
圖/TVBS
一看到目標走下車,短褲男立刻拿球棒衝到對方面前,直接往他的膝蓋用力敲下去,對方
趕快伸手阻擋,雙方在路邊拉拉扯扯還大聲互嗆,場面越來越火爆,被害人的朋友怕事情
鬧大,也上前勸架,路過民眾全都不敢靠近,就怕被波及。
記者黃靖棻:「事發地點在台北市中正區南機場夜市附近,晚上八點多有很多來逛街的民
眾,看到衝突場面嚇到,趕快報案。」
2名巡邏員警抵達控制現場,將兩名當事人帶回派出所,結果
雙方都不承認有打架,還說
只是在開玩笑而已。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1/16/20240116190755-13440e2f.jpg
圖/TVBS
動手的25歲盧姓嫌犯,因為24歲的朱姓被害人欠10萬沒還,無意間得知對方人在逛夜市,
才會獨自跑去找對方要錢。
由於雙方都沒提告,警方將嫌犯依社維法,無正當理由攜帶武器以及對人施暴送辦,最後
判決裁罰3千元。
律師黃國益:「社維法其實它是由警察直接移送到法院,它不需要檢察官進行偵查調查,
也就是說,它是非常輕微的一種違法行為,你想拿一個球棒把人攔下來在街上打,這怎麼
會是一個輕微的侵害社會治安的行為呢,其實它嚴重的已經侵害到這個人的人身自由安全
,處罰太輕就會鼓勵私刑正義,這是一定的道理,警察很累,又有績效的壓力情況之下,
我想就會變成這個樣子。」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1/16/20240116190752-aaef3207.jpg
圖/TVBS
警方統計台北市街頭暴力案件,光是聚眾鬥毆,近兩年都超過130件。
這回當街拿球棒囂張討債,面對警方還想避重就輕,看看監視器兩人明明都有出手,實在
不像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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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新聞影片:
https://youtu.be/ISU1PbXxP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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