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stit (擁有秘密是快樂的事)
標題 [問卦] 選務人員有沒有肖像權?
時間 Thu Jan 18 22:11:17 2024


如題
肖像權

所謂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人像加以使用之控制權利,屬於民法第十八條的人格權
的一種,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任何自然人有權禁止其肖像未經同意而被公開使用。但公
眾人物之公開活動,其肖像在一定範圍內,得被自由利用,例如,讓公眾知悉其言行之資
訊傳播,但不得做為商業廣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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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同意公開使用,不行

公眾人物之公開活動,可以,需要非商業

問題來了!
選務工作開票時被錄影
放上公開展示的社群平台,

然後被安上「作票」兩個字當標題
算不算是被侵害肖像權?!


公開轉傳的人,賺到了流量
一則限動有超過30萬人觀看
發大財
算不算是商業用途?

臉都沒有被打馬賽克,
這些被公開臉部的選務人員
可以提告「侵害肖像權」嗎?
和解金額應該要怎麼訂比較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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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42.176 (臺灣)
※ 作者: postit 2024-01-18 22:11:17
※ 文章代碼(AID): #1bgJ67W_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5587079.A.83F.html
a27588679: 加油好嗎= =1F 180.177.33.135 台灣 01/18 22:11
xxx60133: 沒有商業活動2F 111.82.25.116 台灣 01/18 22:11
BlueBird5566: 沒有3F 114.136.170.210 台灣 01/18 22:12
真的假的你不要騙我,被拍照錄影放在網路平台還不能求償喔!
iecju520: 一群綠畜監票員 SOP都做不好4F 61.230.49.212 台灣 01/18 22:12
ludoren: 去告那個是民事訴訟還要繳訴訟費5F 136.23.34.83 台灣 01/18 22:13
※ 編輯: postit (101.12.42.176 臺灣), 01/18/2024 22:14:39
jinnij03879: 我們看起來像法官嗎6F 123.193.250.225 台灣 01/18 22:14
xvzzo: 執行公務被錄影 肖像權要適當退讓7F 39.14.32.40 台灣 01/18 22:16
s9623452: 放大絕啊 公益大於私益8F 49.218.93.191 台灣 01/18 22:17
a8521abcd: 有,但他對開票錄影也是監督公權力行使的正當權利,這很難告得成9F 220.135.184.146 台灣 01/1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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