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CSHK (八卦版浪人47之28)標題 [問卦] 超派被判幾個月你會去揍你想揍的人?時間 Tue Jan 23 10:46:39 2024
超派這次公然揍人(開直播的時候直接開扁)
會被判多久眾說紛紜
有人說會被判6個月 也有人說只會判2個月
6個月以內得易科罰金 1日1000
如果6個月就是18萬免關
如果2個月就是6萬免關
依照挺超派的說法 嘴賤被打就是活該 反正超派也被罰錢了
超派被判幾個月你會去把嘴賤的人揍到頭破血流+腦震盪?
我比較窮 3個月以上我可能會考慮比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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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35.156 (臺灣)
※ 作者: DCSHK 2024-01-23 10:46:39
※ 文章代碼(AID): #1bhoYHl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5978001.A.BE8.html
→ vowpool: 拘役15天1F 125.227.40.62 台灣 01/23 10:46
→ sustaining: 文明肥宅2F 114.136.217.170 台灣 01/23 10:47
推 jeff0025: 人家有背景 你沒背景要怎比?3F 113.196.174.254 台灣 01/23 10:47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是嗎?
所以有背景的人可以把平民當沙包來揍
那我到時候找那些社會地位比我低的人揍不就好了
→ iam0718: 內文的錢對他來說都小意思4F 111.255.113.67 台灣 01/23 10:47
※ 編輯: DCSHK (111.250.135.156 臺灣), 01/23/2024 10:48:47
推 brokeback: 付得起就可以打(?),但累犯可能就要關了。5F 123.192.246.176 台灣 01/23 10:48
推 VVizZ: 我想揍的人有隨扈我動不了7F 220.130.142.210 台灣 01/23 10:49
怕什麼
學超派找一群人淹過去阿
※ 編輯: DCSHK (111.250.135.156 臺灣), 01/23/2024 10:50:07
噓 heliotropism: 不是嘴賤,那是言語人身攻擊8F 36.234.12.145 台灣 01/23 10:50
咦?
超派是說因為Toyz說他的醋飯不好吃耶
你要不要多看看新聞?
※ 編輯: DCSHK (111.250.135.156 臺灣), 01/23/2024 10:51:53
→ iam0718: VV可以丟鞋9F 111.255.113.67 台灣 01/23 10:51
→ linchw: 人家背景已經把聚眾鬥毆洗掉了 大概2個月10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0:51
推 team1245: 猜4個月吧11F 49.216.186.187 台灣 01/23 10:53
推 snobbish: 緩刑期間可以繼續嘴,無敵12F 42.70.220.175 台灣 01/23 10:53
→ team1245: 一時激憤但有悔意13F 49.216.186.187 台灣 01/23 10:53
推 floz: 普通傷害罪超過90%是6個月以下14F 114.24.195.171 台灣 01/23 10:53
推 MARVELHERO: 他發那些文章和採訪,超哥律師都快吐15F 36.231.92.96 台灣 01/23 10:54
→ flavorBZ: 超粉崩潰16F 110.28.73.106 台灣 01/23 10:54
→ MARVELHERO: 了吧,連演戲都不會17F 36.231.92.96 台灣 01/23 10:54
→ potionx: 攻擊頭部可能被告重傷害罪 打的地方有差18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0:55
所以我就很想知道幾個月大家會去把仇人打到頭破血流
只要不拿武器 單純用拳腳就不會判殺人未遂
好期待喔
推 team1245: 然後超哥會把罰金*2捐贈弱勢團體19F 49.216.186.187 台灣 01/23 10:55
※ 編輯: DCSHK (111.250.135.156 臺灣), 01/23/2024 10:56:16
推 wdouglas: 一群人打怎麼沒有聚眾鬥毆六個月以上這條20F 124.218.165.220 台灣 01/23 10:55
→ potionx: 而且重傷害罪是未遂也會判...22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0:55
→ linchw: 因為警方看監視器說只有一個人參與啊 這就是背景的用處
重傷害實務要失能才能判23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0:56
→ potionx: 未遂也能判 重點是意圖和行為
當然法官怎麼想又是另一回事26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0:57
→ linchw: 但是主觀沒有讓椅子有失能的意圖 這條絕對成立不了 不用爭了28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0:58
推 lain2002: 有黨證嗎? 沒黨證就乖乖上班30F 36.236.98.73 台灣 01/23 10:59
→ potionx: 因為這跟手段比較有關係 意圖比較難證明31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0:59
→ linchw: 之前那個把男童摔死的空手道教練 都沒有被重傷害致死起訴32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0:59
→ potionx: 拿東西打就滿有可能的 空手比較難34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0:59
→ linchw: 超哥這個絕對不可能用重傷害去判35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0:59
→ potionx: 告是可以告 反正是給法官判36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1:00
→ linchw: 笑死 告錯條直接全輸 你法律常識不太行欸37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1:01
→ potionx: 又不是只告一條...38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1:01
→ linchw: 傷害 重傷害不能一起告
不然每個人6法全書全告一遍不就好了
你刑概先去讀一下吧39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1:02
→ potionx: 這個檢察官會負責啊 所以你不用擔心
我講的是 手段如果太兇殘 打頭是有可能被告重傷害 但是因為影片後面不給拍
單純就看到的部分 可能沒辦法用重傷害告主要還是證據力不足42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1:03
→ linchw: 打頭不可能被告重傷害 我已經跟你解釋過為什麼了47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1:05
→ potionx: 用凶器打就有可能49F 1.164.122.248 台灣 01/23 11:06
→ linchw: 你要不要先看看重傷害的定義再來討論
0 就跟你說實務不是這樣判定50F 101.10.57.217 台灣 01/23 11:06
推 iam0718: 一堆律師都說那條很難告的成了 爭啥52F 111.255.113.67 台灣 01/2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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