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OMing (低卡兒)
標題 [問卦] 「記入其他文字及符號者」要怎麼解釋?
時間 Thu Feb  1 23:16:57 2024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投票及開票辦法
第十三條第二項五款

記入其他文字及符號者

 1. 記入:記錄、載入也,寫下東西於其上。
 2. 符號:語言的基本單位,包含能指與所指。


另外參考中選會的
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

有效票 (28)
說明:沾染印泥而留於選

舉票之痕跡,非客觀上顯

然可以認定係按指印,亦

非符號,且仍能辨別為圈

選何組或何人或何政黨

者,應屬有效票。


無效票(17)
說明:圈選後加以按指印

者,應屬無效票。

無效票(21)
說明:圈選後記載任何文

字者,應屬無效票。


無效票(25)
說明:將選舉票污染致不

能辨別所圈為何組或何

人或何政黨者,應屬無效



考其緣由,簽名、蓋章、按指印、記載任何文字
者,有違反秘密投票之嫌,更有甚者恐涉及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投票受賄罪、第一百四十四條投
票行賄罪之高度可能,細思極恐。


然而立院投開票監察員
明足以察開票時沾染印泥而留於選舉票之痕跡
卻不見投票時大喇喇之亮票行為

這恐才是讓國人瞠目結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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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40.55 (臺灣)
※ 作者: EOMing 2024-02-01 23:16:57
※ 文章代碼(AID): #1bkxNh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6800619.A.47E.html
meowchen: 想主張流程不正當然後重選嗎?1F 111.248.82.50 台灣 02/01 23:18
pshuang: 亮票 早就修法了啦2F 106.64.96.165 台灣 02/01 23:19
gestapo: 立委受選民所託,亮票是應該的,表決也都會記名。
蓋指紋投票是可以的,但蓋了兩個人是廢
但為什麼不用電子計票就好了3F 42.72.43.181 台灣 02/01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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