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ml7415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標題 [問卦] 打人比嘴人還要負責任吧?
時間 Wed Feb  7 06:51:35 2024


嘴人完全不用負責任

打人不管嚴重與否至少都要付法律責任

是不是說

打人比較願意負責?

嘴人反而是逃避責任?

畢竟台灣法律目前只要求打人必定要負責,嘴人還有一堆條件才要負責

像毒販或是網婆這種根本不太會觸碰到這些條件

基本上大無敵,就是完全不用負責

一直嘴一直嘴,不停歇擴大範圍

最終只要有願意負責任的人出來

才會了結

這算是法律給人民自己判斷的權利嗎?

你願意負責

才可以使用肢體暴力

否則一律請使用語言暴力

這樣網婆信仰的法律,和他嘴上講的那一套

其實也是有包含肢體暴力的

這樣其實剛好而以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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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00.81 (臺灣)
※ 作者: tml7415 2024-02-07 06:51:35
※ 文章代碼(AID): #1bmhVwp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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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ml7415 (36.227.100.81 臺灣), 02/07/2024 06:53:18
neoa01: 民進黨執政八年把台灣搞成地獄
行政立法司法失靈,
台灣遠離法治國家,看人不爽就開扁
好人沒有保障,法綠保護壞人。1F 223.140.169.38 台灣 02/07 06:54
nk10803: 俗話說得好 會叫的狗不咬人5F 27.52.28.132 台灣 02/07 07:24
nzej723yyip: 講不贏就打人或開三槍 然後你認同?法治素養蕩然無存6F 49.216.88.169 台灣 02/07 07:37
druu: 嘴不過就打啊 打不過就躲網路嘴啊 很難懂嗎都不想負責人就花錢買兇or徵網軍 簡單明瞭          任8F 36.233.109.92 台灣 02/07 07:46
GFDS: 想負責任為何不親自動手 要叫唆11F 27.53.224.79 台灣 02/07 08:28
mypineapple: 5萬交保,結案!12F 39.9.106.174 台灣 02/0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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