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cj001 (kcj001)標題 [問卦] 民事和解=刑事輕判?這是什麼爛司法。時間 Mon Mar 18 01:48:13 2024
各位晚安
常聽法律人講,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刑事無罪
但民事可能判賠,刑事判決亦無法拘束民事判決。
如果依同樣的邏輯,民事求償案件即使和解了,刑事
上也不應該輕判才對啊,為何許多法官看民事和解了
刑事就判個緩刑或易科罰金就完事了??
譬如詐欺犯騙了受害人50萬元,詐欺犯只要賠這50萬
元給受害人,以達成和解,就可以在刑事上輕判或緩
刑,可是,這50萬元,本來就是還給受害人的,當然
實際上可能賠更多,但賠多、賠少,不該能為輕判的
理由啊,不然就是變相花錢換免坐牢,不是嗎。
所以說,在法官眼裡,正義是可以用錢衡量的嗎?
如果正義可以用錢衡量,那我很好奇法官自己的至愛
至親之人,會是多少價碼?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有人會說打死不和解就好,可是官司打完,對方也
脫產,而且和解不一定全賠,能賠5、6成就偷笑的,
實際上,更多是原告在無奈、無助之下才答應和解的
,不一定真心原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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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cj001 2024-03-18 0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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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44754: 和解=受害者願意原諒=可教化
法律人邏輯啊
現在司改完很重視「加害者人權」1F 49.215.86.240 台灣 03/18 01:52
→ pigin852789: 阿當事人都和解了 那重判還有什麼意義?
動動腦好嗎?4F 118.168.67.198 台灣 03/18 01:54
→ selfhu: 技巧性被和解的都有7F 1.169.225.45 台灣 03/18 01:57
→ meatmm: 所以出事後有錢的就是找律師緊盯受害家屬用各種手段鬧到願意和解就能輕判啦8F 61.227.101.187 台灣 03/18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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