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getme (老頭)
標題 [問卦] 寶林案是不是已經僵局了  沒證據
時間 Mon Apr  1 23:34:01 2024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恩,這二三十個人在客觀的生物學和毒物學基礎上,確定是中了米酵菌酸,沒有疑問
但是搜查和化驗寶林店內所有的物質,通通都找不到,沒有證物

現在已經不是2007年鐵道怪客案那個沒有直接證據法官還是直接判有罪的年代
沒有證據,這下怎麼辦? 檢察官起訴書寫的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02.0 (臺灣)
※ 作者: forgetme 2024-04-01 23:34:01
※ 文章代碼(AID): #1c2jFh-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1985643.A.FA5.html
johnwu: 是1F 123.193.236.168 台灣 04/01 23:34
glacialfire: 法就是法 寫不下去也沒辦法
找證據不是沒意義的 可對未來防範2F 27.242.162.196 台灣 04/01 23:37
raxe0001: 有差嗎?沒證據推給中國就好了4F 113.176.195.166 越南 04/01 23:38
Sianan: 過失致死可能找不到人 但是會有食安法這些公共安全相關法條5F 101.0.237.39 台灣 04/01 23:38
darkbrigher: 台北市就等一個禮拜了才封啊7F 114.40.221.111 台灣 04/01 23:40
glacialfire: 沒有人推給中國啊 緊張什麼8F 27.242.162.196 台灣 04/01 23:40
darkbrigher: 人家要滅證的早滅完了9F 114.40.221.111 台灣 04/01 23:40
Forcast: 證據被吃光了嗎10F 118.168.80.98 台灣 04/01 23:43

--
作者 forgetme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