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122 (小黑球)
標題 Re: [新聞] 大法官有歧見?身高差1.1公分消防員夢碎
時間 Wed Apr 10 12:47:19 2024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內政部及考選部主張,該規定目的,是因應警消勤務及設備實際需要而制定,具正當性,
: 釋憲機關應尊重用人機關的選拔標準;對於男女設定不同標準,是因應實務需求;區分是
: 否為原住民,是維護身材較為矮小的原住民族服公職權。
: 消防署長蕭煥章認為,消防人員體格規範是以職務性質作為考量,避免「人的因素」增加
: 執行風險,若取消身高規定,後續恐衝擊警察、海巡人員。
: 庭末,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諭知,將於3個月內宣判,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 。


職務性質考量是吧
好啊 那為何男生跑步要比較快 扛的東西要比較重
身高要比較高
這不就是妥妥的歧視 不合理嗎
男生是活該做苦力嗎

難道到了事發現場 空間 質量都會扭曲
女生就是能比較好救災嗎

難道受災民眾會因為對方是女生就突然變輕嗎

還是說比較難的現場會因為當天只有女生待命就不會出現


那真的太棒啦 應該全部讓女生擔任才對
這樣就不會有重大災害了

同理 警察也應該全員錄用女性
這樣就不會有強大的犯人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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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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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122 2024-04-10 12:47:19
※ 文章代碼(AID): #1c5XdR1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2724443.A.072.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大法官有歧見?身高差1.1公分消防員夢碎
04-10 12:47 D122
VVizZ: 全世界都規定只能有女兵 就不會有熱戰爭1F 220.130.142.210 台灣 04/10 12:48
darkbrigher: 以前有個新聞是女消防員體能是男的七成 根本負荷不了日常業務 所以都送去東部2F 36.239.49.17 台灣 04/10 12:48
calvin00300: 自助餐:嘻嘻我要需要體力的職位但我不要真的付出體力,滿足不了就是歧視5F 49.217.120.194 台灣 04/10 12:50
mechman: 沒錯,不論男女體格體能標準都應該要一樣7F 39.9.196.112 台灣 04/10 12:52
JackTheRippe: 是的 這篇打死那些整天想轉內勤爽的台女
拿原住民比說不公平 那怎麼不跟正常男生比勒?9F 223.138.83.211 台灣 04/1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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