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ex1987 (基努李維)
標題 [新聞] 死刑釋憲案 律師: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
時間 Tue Apr 23 20:17:43 2024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林長順

3.完整新聞標題:

死刑釋憲案 律師: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人生命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憲法法庭今天進行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庭,37名死囚訴
訟代理人李念祖指出,憲法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
的賠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
停止執行,憲法法庭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
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


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

李宣毅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定讞後被害人的照料有所疏忽
,沒有人可以代表被害者,他於1996年高中暑假,把他一手帶大的阿嬤遇上搶劫,死在街
頭,當時他有強大意圖想殺了犯罪行為人,想要復仇。進入大學後,仇恨之火終日焚燒著
他。


李宣毅表示,犯罪學中各種罪犯的解析讓他自由,他猜測犯罪成因可能是年輕人想去賭場
翻身、可能是失業的中年人走投無路等,到底是家庭、學校、部隊、職場哪個環節讓這些
人與社會脫節。他認為每一個人都是來自母親子宮的天使,為何最後卻培養出令人痛恨的
罪人。


他說,如果可以了解犯罪者墮落的過程,為何執著於殺掉墮落的天使,忽略了誘惑的撒旦
。例如在哈利波特中,大魔王伏地魔的重返是不被允許的,因為會證實行政系統的失敗,
原本社會有很多機會可以挽救罪大惡極的人,遠離撒旦的誘惑,如果可以追溯犯罪的成因
,國家系統的失能會不斷被發現,進而修復。


李宣毅指出,他漸漸意識到想要追殺的不是那個被告,而是犯罪成因,唯有如此,才能阻
止悲劇再度發生。阿嬤的死是提醒大家擁抱身邊的人,唯有緊密聯繫人與人的關係,放棄
歧視、排除身邊的人,犯罪成因才有滅絕的可能。不要再用暴力回復暴力。死刑的廢除不
是源自歐洲的人文思想,而是一個痛苦過久的人的反應。


他認為,創傷需要國家建立有效的系統來協助,雖然很難,死刑的存在降低國家步上艱困
道路的決心。為了更美好、更安全的社會,應該要直接面對問題,而不是藉由死刑來逃避


李念祖表示,死刑侵入身體、強加痛楚、剝奪生命,以嚇阻與應報來維持社會秩序,他質
疑是否有正當性。死刑能增加多少嚇阻作用,難以確知,為了增加缺乏實證的嚇阻效果而
剝奪生命,犧牲與效益是否合乎比例,答案取決於生命的價值為何。大法官釋字576號解
釋早已確認「生命無價」。


李念祖指出,刑法一開始就顯示死刑是殘酷的應報,在鬧市流血行刑嚇阻的效果最好,但
刑法放棄公開執行,改採隱匿執行,立法理由是「死刑殘酷,不利教化」,但隱匿執行就
不殘酷嗎,寧可放棄公開執行的嚇阻效果都可以放棄,殘酷應報才是死刑的真正目的。


李念祖表示,應報來自報應、報復,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
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何況應報或報復都缺乏客觀理性的標準,
全然是情緒、情感恣意作用,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
等語,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


他說,法官還有一句名言「求其生而不可得」,這句話不過就是說「非殺不可」,但也是
結論,沒有理由,這是社會防衛。受刑人完全置於公權力控制之下,長期監禁足以防衛社
會,剝奪生命不是正當理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下令或動手實際結束他人的生命,將生而
平等的活人變成屍體,一個人不會因為是法官就高人一等,有資格下令或動手殺人。


李念祖表示,今天的刑法不是依禮教而設,討論死刑違憲不該受到不倫的指責,請憲法法
庭揚棄不合時宜的釋字第476號解釋,否定報應性。中國西漢開國者劉邦將秦國的死刑留
下,直到今天,還是報應論,梁山好漢也說替天行道,但法官是人,不是神、不是天,也
不是梁山好漢,民主的憑藉不是神權而是理性,不要再動殺機,以殺止殺。2000餘年殺心
還揮之不去,是畫句點的時候了。


李劍非則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
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
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
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


他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
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
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
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


李劍非表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也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
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
,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


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
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
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


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
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
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編輯:李錫璋)1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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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今天進行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庭,37名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指出,憲法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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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850411: 受害者:excuse me?31F 122.116.27.185 台灣 04/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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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s891405: 那你為什麼有資格把人抓去關33F 111.71.215.196 台灣 04/23 20:21
acamen: 說得對,那殺人犯又是憑什了?憲法?34F 42.72.182.17 台灣 04/23 20:21
luciffar: 以前只有不怕死的敢殺人35F 114.35.115.89 台灣 04/23 20:22
kotorichan: 大法官不要被民意綁架36F 42.71.151.120 台灣 04/23 20:22
luciffar: 現在是不怕坐牢就可以殺人 懂嗎?37F 114.35.115.89 台灣 04/23 20:22
Napoleon313: 中肯 國家應該以自由刑取代生命刑38F 114.40.56.4 台灣 04/23 20:22
GOD5566: 蠻有道理的 政府不想殺人 愛殺人的自己39F 27.247.195.121 台灣 04/23 20:22
kotorichan: 沒差啊 以後都用過失致死來判就好41F 42.71.151.120 台灣 04/23 20:22
luciffar: 那些生活不如意的邊緣人 只要隨便殺42F 114.35.115.89 台灣 04/23 20:22
Napoleon313: 怎麼有人覺得自由刑不算處罰邏輯真爛43F 114.40.56.4 台灣 04/23 20:22
eko112: 不知這律師怎麼看 鄭捷 XD44F 114.40.181.113 台灣 04/23 20:23
hosen: 是不是沒當過兵45F 123.195.32.49 台灣 04/23 20:23
luciffar: 幾個人就可以直接財富自由退休給國家養46F 114.35.115.89 台灣 04/23 20:23
elmoman: 殺人姦屍分屍的有人權?47F 39.10.17.81 台灣 04/23 20:23
Napoleon313: 你想殺人就自己去殺 然後像個男子漢48F 114.40.56.4 台灣 04/23 20:23
T8: 可是戰爭時殺越多軍功越高怎麼說49F 49.216.186.250 台灣 04/23 20:23
Napoleon313: 一樣接受法律的制裁 不要叫國家幫你50F 114.40.56.4 台灣 04/23 20:23
luciffar: 妳各位 想要財富自由嗎?廢死會幫你們!51F 114.35.115.89 台灣 04/23 20:23
wolve: 你誰啊52F 101.10.94.228 台灣 04/23 20:23
Napoleon313: 殺人53F 114.40.56.4 台灣 04/23 20:23
blackhammer: 殺人償命54F 42.72.42.12 台灣 04/23 20:23
kasim15: 嗯 殺人犯可以犯案出獄後再犯55F 220.138.126.224 台灣 04/23 20:23
inshadow: 殺人犯就有資格?56F 122.117.48.133 台灣 04/23 20:24
lzhhilly: 所以殺人犯就有資格?57F 36.228.139.164 台灣 04/23 20:25
gueswmi: 講給那些殺人犯聽阿  殺人犯都不聽的屁話58F 36.232.181.137 台灣 04/23 20:25
albert2942: 如果按照這邏輯,上戰場敵前逃跑,憲兵也不能打,因為違反憲法生存權,馬的國家都沒了,講這個屁話,還是時空環境不同59F 111.83.150.101 台灣 04/23 20:25
chasegirl: 犯人可以 我快笑死 黑道治國 讚讚讚63F 42.79.108.135 台灣 04/23 20:25
manman0324: 兇手呢 垃圾64F 188.170.80.236 俄羅斯 04/23 20:26
chung74511: 公權力不殺 非逼人動私刑就是了65F 42.79.192.243 台灣 04/23 20:26
sesame307: 什麼邏輯啊
我很幸福我很幸福 洗滌了我心66F 36.236.203.75 台灣 04/23 20:26
chasegirl: 私刑正義 比 司法正義更有用 我看這國68F 42.79.108.135 台灣 04/23 20:26
kasim15: 警察可以擊斃正在殺人的嫌犯 但我們要默69F 220.138.126.224 台灣 04/23 20:26
chasegirl: 家真的要完了70F 42.79.108.135 台灣 04/23 20:26
kasim15: 許殺人犯出獄再殺 為了虛假的功德71F 220.138.126.224 台灣 04/23 20:26
eko112: 會提歐洲 通常都是宗教仔 XD72F 114.40.181.113 台灣 04/23 20:27
neoa01: 只有加害者可以終結被害者生命嗎?73F 114.136.228.73 台灣 04/23 20:27
xbearboy: 支持廢死的那些人最喜歡叫人上戰場殺敵,自己在後面督戰殺自己人不是?74F 223.137.33.163 台灣 04/23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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