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fly (期待夏天)標題 [新聞]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與時間 Wed Apr 24 12:37:08 2024
1.媒體來源:
中央廣播電台
2.記者署名:
劉玉秋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與民意妥協而捨棄憲法價值?
憲法法庭今天(23日)進行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下午進入大法官詢問。有大法官問及,同婚與通姦除罪做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大法官仍做出違憲解釋,法務部主張廢除死刑違反多數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難道大法官一定要與民意妥協,捨棄憲法價值?法務部則表示,同婚與通姦除罪化涉及個人法益或侵害配偶權的問題,但死刑涉及國家刑事政策,無法相互比較。
憲法法庭23日針對死刑釋憲展開一整天的言詞辯論,下午進入大法官詢問階段。
大法官詹森林詢問關係機關代表法務部,過去在同婚、通姦除罪等做出解釋前,皆主張民意多數反對,認為大法官不該做出違憲裁判,但大法官仍做出違憲解釋。如今法務部在死刑案上仍不斷訴諸多數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希望憲法法庭讓步,做出合憲宣告,難道只要與民意有關,大法官就一定要與民意妥協?詹森林:『(原音)難道我們不可以在或許當時跟民意有衝突、甚至完全相反之下,做出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可以對民眾闡述憲法價值,或對一般大眾做憲法教育的解釋或裁判?只要跟民意有關,就絕對要和民意妥協?或依循民意而捨棄大法官認為的憲法價值?』
檢察司司長郭永發則表示,同婚涉及的是法益問題,誰愛跟誰結婚是個人自由;通姦除罪的部分則涉及侵害配偶權,這與死刑存廢性質不同,無法相互比較。郭永發說:『(原音)有關死刑是涉及非常重大的公共課題,國家的刑事政策,無法跟同婚跟通姦除罪化做相比較。』
法務部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同婚議題在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不做解釋,尊重立法形成;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則是透過憲法審查、憲法解釋,來保障婚姻範圍,同婚議題在全球趨勢有不同意見。但對於死刑的議題,要不要透過違憲審查來廢除,全球似乎一致。她舉例,歐洲人權法院認為,政治部門必須先達成共識,歐洲人權法院才會禁止死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至今則在絕對的憲法界線保持緘默,認為應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憲法法院也主張,這是立法決定的議題。林麗瑩說,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立陶宛、烏克蘭、匈牙利等國,都是政治部門先達到廢死的共識
,他們的憲法法院才會說死刑違憲。因此,除了民意外,至少政治部門要先有共識下,憲法部門再去宣告禁止死刑才有正當性。
而大法官詹森林也問及,死囚在死刑確定之日起,「等待執行」是否也是一種酷刑?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說,聲請人主張可以用終身監禁來替代死刑,或許下次又會有聲請人聲請終身監禁違憲,指摘是酷刑、比死刑更不合人性?她認為酷刑是殘虐不合人道的刑罰,但因為訴訟程序被死刑定讞所面對的煎熬,是因為法律制裁產生的痛苦,這是刑罰本質的使然,並非酷刑。
至於大法官蔡宗珍問及,死刑制度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中,皆做出合憲解釋,若憲法法庭這次做出死刑違憲宣告,對先前依法審判且執行死刑的案件,又要如何評價?
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則說,大法官第476號解釋是著重煙毒的問題,主張鴉片戰爭證明煙毒的惡劣,以最嚴重的刑去對付最嚴重的罪,但沒有處理死刑能否被接受的問題。他認為這次若做出死刑違憲的宣告,要如何評價過去的死刑案件,的確需要憲法法庭的智慧,但他也強調,「如果過去是錯的,不能因為怕錯就不認錯,如果觀念進步,不要讓進步的腳步因過去的錯誤而停下來。」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036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74.152 (臺灣)
※ 作者: ohfly 2024-04-24 12:37:08
※ 文章代碼(AID): #1cA8nst7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3933430.A.DC7.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與民意妥協而捨棄憲法價值?
04-24 12:37 ohfly
推 meryl0601: 這些人好了不起 把自己當成憲法了3F 42.70.158.214 台灣 04/24 12:37
→ au4g3wk4k: 好了啦 大法官直接說自己是神就好惹4F 36.234.193.154 台灣 04/24 12:38
推 jinnij03879: 三民主義,所以民意不重要?6F 42.77.48.181 台灣 04/24 12:38
推 taot917: 誰理多數民眾,老闆娘給我這位置的7F 123.192.217.112 台灣 04/24 12:38
推 coollfd: 大法官只會聽民進黨的 畢竟是民進黨提名8F 27.242.231.80 台灣 04/24 12:38
推 edwinrw: 憲法也是人定的9F 180.217.18.179 台灣 04/24 12:38
推 squeakywheel: 不然咧?40%最自豪的民主自由10F 180.217.40.231 台灣 04/24 12:38
噓 rf: 多數民意?11F 223.136.70.220 台灣 04/24 12:38
噓 bire: 是大法官你的價值?還真是憲法的價值?12F 223.137.206.69 台灣 04/24 12:38
噓 rooberte: 幹你娘雞巴價值?13F 223.26.106.4 台灣 04/24 12:38
噓 cosplay314: 綠色ㄉ價值^_^14F 114.140.105.47 台灣 04/24 12:39
噓 Jess12: 早就該修憲了!藍白敢不敢?把死刑直接修15F 114.137.34.145 台灣 04/24 12:39
噓 wolfgofff: 還說是個民主國家呢 重大事件完全無視16F 42.78.217.123 台灣 04/24 12:39
→ Jess12: 入憲法!17F 114.137.34.145 台灣 04/24 12:39
→ wolfgofff: 民意18F 42.78.217.123 台灣 04/24 12:39
→ yoshilin: 殺人應該無罪19F 101.136.181.92 台灣 04/24 12:39
推 snakebite: 背棄民意才是憲法價值,敢不敢這麼說20F 42.77.77.64 台灣 04/24 12:39
→ ams9: 解釋過3次了 還要啥價值 繞過民意自幹價值?21F 111.248.243.109 台灣 04/24 12:39
推 ryolai: 等待是一種酷刑沒錯,建議定讞就馬上斃掉22F 27.51.42.191 台灣 04/24 12:39
→ l2l: 讀法律讀到入魔把憲法當神諭聖經無可違背了23F 115.165.192.162 台灣 04/24 12:39
→ wolfgofff: 當初立憲同意你廢死了???24F 42.78.217.123 台灣 04/24 12:40
→ Jess12: 順便改內閣制,這樣韓國瑜就直接變總理了!民進黨就變小黨了!25F 114.137.34.145 台灣 04/24 12:40
推 hkcdc: 憲法沒有說廢死27F 49.216.54.213 台灣 04/24 12:41
噓 DirtyVegas: 詹森林平時一定不敢出門28F 119.14.229.173 台灣 04/24 12:41
→ l2l: 直接修 然後讓民意推翻這個政權換批人來29F 115.165.192.162 台灣 04/24 12:41
推 wolfgofff: 腦殘大法官別來曲解憲法30F 42.78.217.123 台灣 04/24 12:42
推 dos32408: 中共有死刑啊台灣暴民怎麼不滾去對岸?31F 223.136.178.44 台灣 04/24 12:42
推 qaz223gy: 憲法價值( X) 民進黨價值(O) 現在的大法官機會都是民進黨提名的32F 42.72.141.100 台灣 04/24 12:42
→ ymib: 大法匠真的需要罷免制度來制衡他們的專制34F 223.137.120.62 台灣 04/24 12:43
→ qaz223gy: (幾乎)35F 42.72.141.100 台灣 04/24 12:43
推 wolve: 那你先解釋固有疆域好嗎 全民在等你的高見36F 101.10.94.228 台灣 04/24 12:43
噓 lesnaree2: 憲法裡面有一個中國欸37F 49.216.222.235 台灣 04/24 12:44
→ winglight: 真正想用憲法歪曲法律的就這些EE大法官38F 42.70.10.9 台灣 04/24 1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