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fly (期待夏天)標題 [問卦] 姦殺未成年天花板就是5年嗎?沒藝人批評?時間 Fri Apr 26 06:04:32 2024
台灣最近有位17歲女孩被姦殺一案判決出爐
強姦+殺人+未成年=法官判決出爐的刑責天花板就是5年嗎?
怎麼這次比強姦未成年事件更嚴重的社會新聞
怎麼不見各大媒體、藝人、網紅群起撻罰?
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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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hfly (39.9.74.152 臺灣), 04/26/2024 06:06:35
推 Behind4: 党1F 223.138.56.153 台灣 04/26 06:09
推 FCeternal: 去好好看判決好ㄇ2F 180.218.46.13 台灣 04/26 06:12
噓 li04: 婦女兒童團體只負責二次元而已,真人不在乎啦3F 223.138.66.23 台灣 04/26 06:12
→ U212212: 被判17年半的女老師表示:5F 42.75.124.80 台灣 04/26 06:21
推 lime1207: 別叫人看判決書,很可笑
看了判決書你只會覺得司法真是悲哀6F 223.139.127.50 台灣 04/26 06:35
推 caelum: 法綠垃圾8F 118.171.140.210 台灣 04/26 06:48
→ owo0204: 這篇有鄉民解釋了 去看一下16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6:56
→ ss96003: 你這句話根本有病,就跟我穿性感衣服被強姦是活該一樣17F 36.226.17.166 台灣 04/26 06:58
推 cat5672: 群情激糞時有人在乎法律嗎 沒有的
現在講什麼法律你就很好笑19F 101.10.112.159 台灣 04/26 07:02
→ kinghtt: 判決書看了才會覺得悲哀呀,偉哉鬼島21F 36.225.21.212 台灣 04/26 07:05
→ owo0204: 哪悲哀 這樣判才合理吧==死者原本就吸了其他毒而且吸超多,死因是OD也不是被掐死打死22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7:10
→ bill9128: 看可笑司法的判決書嗎25F 61.64.29.98 台灣 04/26 07:13
推 owo0204: 阿你不看判決書你也看一下前面兩篇鄉民解說26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7:15
噓 pig2014: 那種解釋才是真法盲。請問這女的死因為何?如果是心臟病,那沒有被輪姦造成心臟病的可能如果降低為5%,則這些人需要28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7:15
推 kinghtt: 悲哀的點是只要自稱不知道對方未成年,31F 36.225.21.212 台灣 04/26 07:15
→ pig2014: 擔負過失殺人95%的刑責。也就是說這些人32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7:15
→ kinghtt: 就能躲過性侵未成年相關罪名33F 36.225.21.212 台灣 04/26 07:15
→ pig2014: 是強姦結合過失殺人,這樣怎麼可能才五年?所以說白了,法條都在那邊,台灣法34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7:15
→ owo0204: 案情就不是姦殺 照姦殺判才是恐龍法官36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7:15
→ pig2014: 官錯誤見解才是問題,與社會脫鉤見解垃圾的半瓶水在那邊亂判。就跟每起車禍都硬要亂套「應注意而未注意」,故意讓台37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7:15
→ bill9128: 所以趁女子意識不清還硬上,快掛還不送40F 61.64.29.98 台灣 04/26 07:16
→ pig2014: 灣幾乎沒有全責一樣的垃圾法官文化垃圾見解一樣無恥。41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7:16
→ owo0204: 死因是od 而且本來就有嗑其他種毒品 非現場的
罪疑唯輕 無罪推定 你沒辦法證明因果關係就不能論罪 提高風險是你的推論 請證明
不是現場有人死了就叫殺人罪 好嗎==43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7:16
推 Ronwill955: 好了啦法盲 還在過失殺人
哪裡有過失殺人的法條49F 27.51.58.119 台灣 04/26 07:36
噓 pig2014: 現場有人死+存在犯罪因果就是殺人罪。要我證明?吸毒過量外加劇烈運動、劇烈性交、或緊張高血壓不會提高致死率?隨便查都一堆醫學報告。此外他媽的維護公平正義不應該是檢察官與法官的工作?這件事強制性交以致過失殺人絕對跑不掉,要證明強制性交提高吸毒致死率的因果關係太簡單。現在問題是司法系統故意用奇怪裝死的見解來解釋,你用那種「罪疑唯輕」的見解就是造成輕判司法風氣的原因。面對這種狀況法官應當庭提出疑慮,檢察官並應該邀尋專家作證。以台灣糟糕司法系統,五年實際上可能兩三年就假釋,所以強制性交結合過失殺人實際只要坐牢兩三年?更何況請問你要怎麼證明她是自行吸毒至過量、而非被強行餵食?按照你這種邏輯,以後要殺人都是先帶到沒人的地方然後灌毒即可,反正「罪疑唯清」「無罪推定」嘛。在我看來,只要這女的過去沒有吸毒後多人性交之習慣,則這件事情完全就有問題。
而檢察官素質也是十分堪憂,感覺也不認真偵辦。
說別人法盲的不就文組,他媽的法律都差不多,問題在於好的系統採用的是健康並符合公眾期待的見解。台灣就是那種用前人判例堆疊自己垃圾見解的垃圾系統。沒有過失致死?你自己自稱非法盲見解沒有過失致死?51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7:44
推 owo0204: 罪疑惟輕 無罪推定不是奇怪見解,是刑法最重要原則之一欸...
你都覺得現代刑法最重要的原則:罪疑惟輕是奇怪見解,那是要怎麼談下去
刑法的原則是如果不能證明,就得往被告有利的方向判,而不是反過來80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7:59
噓 pig2014: 台灣司法系統可悲的就是一堆白癡見解。這件事情從國家社會主義來說,一群低端人口集體從事犯罪行為,其中有個妓女死了,應該盡可能利用這個機會把其餘低端八家將盡可能與社會隔絕。結果一堆極左用白癡見解,兩三年後又讓這些人渣開心86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02
→ owo0204: 張三跟李四共處一室,李四死了,是法庭92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8:02
→ pig2014: 回歸社會。請問這些人之後會從是什麼工93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02
→ owo0204: 要證明張三打李四才能論罪,而不是證明94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8:02
→ pig2014: 作?詐騙、販毒、討債、還是搶劫?兩三95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02
→ owo0204: 張三沒打李四才能無罪否則一律論罪96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8:02
→ pig2014: 年你要他痛改前非?他媽的一堆文組白癡看不出系統性問題,只拘泥在前後幾行文字,這就是台灣司法最大的問題。97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02
推 owo0204: 你不照證據判才是會天下大亂100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8:05
噓 pig2014: 沒錯啊,現代刑法罪疑為輕無罪推定,但是有人叫你用「自行吸毒過量致死,而與多人強制性交為獨立事件」來做見解?那他媽的怎麼不用「自行吸毒過量致死,而死前出現性幻覺勾引多人性交」這種錯都推給死人的方式來見解?反正在場各位一起串供大家一起下車。如果這種見解成立,那往後只要在沒監視器地方用藥過量至死,幾乎是完美殺人方式。
強制性交是事實,劇烈運動會導致毒品效果增強也是事實,結果你採用了一個「兩者獨立事件」的「張三李四」奇怪見解,然後說我是錯的?媽的我一直跟你說為何不用「兩者有因果關係」見解來討論,系統性的把這些人渣與社會隔絕的時間拉長,結果你跟我說會天下大亂?請問用強制性交至過失致死來判有違法?沒有,只是見解不同101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08
→ owo0204: 不用這麼激動 就事論事而已 你除了要證明因果關係也要可預見,當下那些人根本不知道他吃了一堆其他毒品
你沒辦法確定一定就是如何,那你就得朝有利被告的方向去推
你可以說這就是法律的侷限,但如果證明不到的地方靠腦補跟想當然爾來判那才會天下大亂119F 1.200.44.224 台灣 04/26 08:17
噓 pig2014: 根本不是法律的局限,我跟你問題在於見解不同,「劇烈運動及被輪流侵犯的緊張」絕對可能造成毒品效果加劇,但是你的見解卻當成獨立事件。如果今天法官檢察官都換成是我,則利用我的見解,可以不127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22
推 Ronwill955: 笑死 真的法盲 整天拿自創的見解跟邏132F 27.51.58.119 台灣 04/26 08:22
→ pig2014: 用修改法律即系統性的改善司法判決無法133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22
→ Ronwill955: 輯來判斷134F 27.51.58.119 台灣 04/26 08:22
→ pig2014: 符合人民期待的問題。所以說白了,台灣司法很大的問題是由於法律人用象牙塔式見解在控制系統。135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22
→ Ronwill955: 我也覺得單純就加重強制性交判太輕138F 27.51.58.119 台灣 04/26 08:23
→ pig2014: Ronwill看就知道文組,判例讀一堆跳脫不出前人的業障139F 101.137.40.120 台灣 04/26 08:23
→ Ronwill955: 但你硬要把過失致死用你自己的見解判就很好笑
嘻嘻 又用自己的奇怪邏輯跟見解判斷別人是文組或理組囉141F 27.51.58.119 台灣 04/26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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