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ysem (seysem)
標題 [新聞] 跨線超車國道紅斑馬 網友虧:當荷包太滿
時間 Sun Apr 28 15:47:12 2024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

2.記者署名:林昭彰

3.完整新聞標題:跨線超車國道紅斑馬 網友虧:當荷包太滿就在警察面前違規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video.udn.com/embed/news/1287078

 

國道三號昨天清晨有1輛廂型車,準備從南港系統連接國道五號駛往宜蘭方向,疑因開過
頭卻又硬要右轉進入交流道,竟跨越槽化線對國道警察超車。後方車輛駕駛早已預測下場
,看到廂型車被警方攔停,魔性笑不止聲,形容「當你覺得荷包太滿,就直接在警察面前
違規」。


事發於國道三號南向南港路段,昨天清晨6時許,有民眾行駛在出口專用(減速)車道準
備進入南港系統交流道時,正前方有1輛國道紅斑馬巡邏車,警車左後側緊跟1輛黑色廂型
車,狀似逐漸加速想要向右超車。


但是廂型車卻直到交流道入口前才突然打右轉方向燈,警車見狀煞車放慢速度,廂型車竟
直接跨越槽化線超車,右轉進入南港系統交流道,後車駕駛這時已經笑到不行。

果不其然,沒多久警車便透過廣播示意廂型車靠右停車受罰,目擊整個過程的後車駕駛不
斷發出魔性笑聲,事後將行車記錄器影像貼上網,並形容「當你覺得荷包太滿,就直接在
警察面前違規」。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指出,廂型車駕駛當時自稱因為一時恍神未注意,錯過交流道入
口,才會趕緊跨線右轉。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12款,未依標誌、
標線、號誌指示行車開單告發,將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駕車下交流道之前應先行駛外側車道,依循減速車道行駛,不得減
速驟停或任意變換車道,若違規跨越槽化線,甚至突然減速,造成交通事故需負肇事責任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得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再吊
扣牌照6個月。


駕駛人若真的錯過交流道、匝道,應到下個路段迴轉再上高速公路,不可違規跨線急轉,
才能避免釀成嚴重事故,不可不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928442

 

6.備註:三寶還不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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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eysem 2024-04-28 15: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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