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akbil (Bill)
標題 [問卦] 未來慣老闆會怎麼神解讀(玩壞)試用期呢?
時間 Wed May  1 02:17:15 2024


勞基法15-1條增修條文「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勞基法規定勞工最低月薪27470元


那現在慣老闆會怎麼神解讀(玩壞)呢?


假設現在一
間餐飲 服務業
飲料店  服務業,百貨公司櫃姐,
等等
或是一些慣老闆開公司的事情一堆的秘書 助理

然後工作內容包山包海,
目前這個職位 在某個縣市的行情價
假設月薪是34338元(應聘薪資)


那新修正的勞基法, 註明試用期不得低於工資的80%

慣老闆現在超開心了,
跟現在求職面試的新人說,
我們會給你這個職位的行情價34338元
,但是那是你通過試用期之後

試用期的這3個月,我們只會先給你
34338× 80%= 27470.4元
(勞基法規定勞工最低月薪27470元)
剛剛好符合勞基法最低標準門檻


若你通過試用期, 我們3個月後就會給你100%應聘薪資34338元



這樣幫各位算一下,
這樣總共幫資方在3個月試用期
省了多少人力成本?


(應聘薪資× 20%)X3

所以上面的那個案例就是1個新人省下
34338x0.2x3=20602.8



100個新人公司可以省下2060280
試用期可以幫雇主 省下接近200萬的人力成本

重點是我這邊只是用應聘薪資打完8折後
符合勞基法最低標準的


如果你的公司職務月薪行情價是6萬,
那試用期雇主可以省下6× 0.2× 3=3.6萬

這公司累積招滿1000個6萬月薪的新人,
每個都這樣搞
就可以幫公司省下3.6萬× 1000=3600萬

不要說1000個人很難,
大企業公司每個月招募20人
,1年累計個240人
,5年就招募1200人了,
根本沒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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