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nny1020 (偷偷魯蛇)
標題 Re: [新聞] 謝謝禮讓 婦揮手跑過馬路 跌地遭車輾亡
時間 Fri May 10 22:13:13 2024


原文43

怎麼沒人檢討過馬路要用跑的,
就有人喜歡檢討行人慢慢走妨礙交通,
現在開心了吧?
行人本來就該有優先路權,
在台灣行人路權搞得像是駕駛施捨的,
鬼島台灣到底什麼時候才肯把交通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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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onny1020 2024-05-10 2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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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謝謝禮讓 婦揮手跑過馬路 跌地遭車輾亡
05-10 22:13 ronny1020
IBIZA: 因為斑馬線行人燈已經紅燈她才要過啊
我上次左轉也遇到一個 還有十秒鐘行人穿越打錯  右轉
還有十秒鐘行人穿越道才綠燈  卻要先跳下地面 預備過馬路的 差點就撞到
然後我那次就卡在斑馬線上過不去  還有一個警察過來問我為什麼要停在斑馬線上
行人要降低被撞機率 自己也要長腦好不好1F 1.169.98.103 台灣 05/10 22:39
edward0811: 行人秒數到,她衝紅燈了,建議裝柵欄不然一堆行人都不遵守行人燈亂搞
學首爾秒數0柵欄下來,再闖死了活9F 61.71.221.124 台灣 05/10 22:48
dayend: 同意 衝黃燈的汽車也建議一律死刑^^12F 103.59.108.51 台灣 05/10 22:53
IBIZA: 黃燈依法是可以過的13F 1.169.98.103 台灣 05/1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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