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標題 Re: [問卦] F.I.R師徒反目到底是哪邊有問題?時間 Tue May 14 17:20:21 2024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417533
根據這篇去年的新聞
Faye 的說法是,
陳建寧是 FIR 成員,也是經紀公司負責人,
所以最早 Faye 是跟陳建寧開設的經紀公司(無限延伸)簽約
並由無限延伸公司代表 FIR 與唱片公司華納公司簽約
約期到2014年底,
後來合約到期,
無限延伸公司與華研洽談新的合約。
Faye 認為陳建寧與華研簽約時,陳與華研音樂的董事長跟總經理
共同偽造 Faye 的簽名,
所以 Faye 才針對這三人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
當然後來的新聞也就是檢察官認定並沒有偽造文書,
而陳建寧也提出誣告罪的起訴
而今天就是檢察官針對誣告罪的部分
再度傳喚Faye、陳建寧、華研音樂的董事長總經理等人
出庭說明。
也許之後也會再傳喚阿沁,
畢竟如果阿沁如果也是 FIR 的成員,
自然也有簽約,
為啥阿沁都沒有任何問題,
沒有提告過?
為了同一件事情反覆提告跟反誣告
真的慘
※ 引述《ezJapan (Japan)》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3T6S1KL.jpeg
: 其實一直有點看不懂到底是哪邊有錯
: 不過法律上好像是建寧老師那邊贏了
: 可是網路上看到不少人是挺Faye
: 問題的癥結好像是在簽名
: 所以到底是哪邊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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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27.218 (臺灣)
※ 作者: lpbrother 2024-05-14 17:20:21
※ 文章代碼(AID): #1cGopNm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678423.A.C20.html
推 Ernest: 阿沁不是他前男友嗎1F 1.200.12.33 台灣 05/14 17:22
推 FannWong: 女人很難搞2F 1.165.26.30 台灣 05/14 17:22
推 dahlia7357: Faye自己有簽自己忘了
然後告建寧偽造文書,這真的很瞎
因為真的偽造文書,那法庭不可能無罪所有的問題衍生字Faye覺得自己沒簽3F 59.124.115.211 台灣 05/14 17:23
不知道為啥Faye堅持這點,畢竟她自己後來也沒跟陳建寧的公司簽約
陳建寧也沒有阻止Faye單飛出專輯
※ 編輯: lpbrother (101.137.227.218 臺灣), 05/14/2024 17:26:26
→ dahlia7357: 就這件事Faye至少該道歉吧
因為如果有簽,對方本來就可以談新約7F 59.124.115.211 台灣 05/14 17:25
推 clv: 可能簽了不知道 或不清楚細結 很多人都這樣像之前有人簽老三就退當副手10F 180.217.34.161 台灣 05/14 17:27
→ theskyofblue: 偽造文書好像有最新的鑑定結果12F 101.10.95.30 台灣 05/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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