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ciffar (葬送的路西法-葬送最多○)標題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時間 Wed Jun 26 13:40:36 2024
憲法 第 57 條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
二維持原案,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行政院長應該立刻辭職
不是總統帶頭搞釋憲 謝謝!!!!!!
民進黨做出這種決定 才真的是逼人民上街頭 !!!!!!!!!
====以上已經廢棄了 新的如下 重點還是那句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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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
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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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0.89 (臺灣)
※ 作者: luciffar 2024-06-26 13:40:36
※ 文章代碼(AID): #1cUwdN89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9380439.A.209.html
推 d8751102: 藍白仔上呀 我看你們幾個人
不要比青鳥少 那就可憐了1F 1.200.176.22 台灣 06/26 13:41
→ sagarain: 行政院接受了啊 不然怎麼公布3F 111.248.93.57 台灣 06/26 13:42
→ HJC6666: 沒2/3阿4F 27.242.252.22 台灣 06/26 13:42
推 albert: 沒到三分之二啊5F 210.57.25.210 台灣 06/26 13:42
→ ams9: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6F 118.167.230.144 台灣 06/26 13:42
推 thinksilver: 大哥 你這條停止適用了啦 憲增3條2看一下吧7F 163.17.149.199 台灣 06/26 13:42
→ boboking2: 沒看到需要總統同意是不是啦9F 42.77.250.171 台灣 06/26 13:43
噓 bbboy: 笑死 接受就不能釋憲?那個釋憲的法律是行政院沒接受過的10F 42.73.5.104 台灣 06/26 13:43
推 ewei001: 想出來秀結果被打臉12F 101.9.195.186 台灣 06/26 13:43
噓 ZhaiMan: 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13F 180.217.196.188 台灣 06/26 13:44
推 miracle210: 有人裝死15F 1.163.234.204 台灣 06/26 13:44
→ paiopapa: 增修條文第3條 憲法第五十七條停止適用16F 1.164.189.188 台灣 06/26 13:44
→ boboking2: 三分之二要70幾位立委吧 也不夠啊
法盲是不是啊17F 42.77.250.171 台灣 06/26 13:44
找錯了嗎 難怪我覺得好像怪怪的?
※ 編輯: luciffar (223.141.10.89 臺灣), 06/26/2024 13:45:08
推 PtT0615s: 先打再說就是藍白的花招看到標題先用19F 61.216.99.139 台灣 06/26 13:44
推 peterwu4: 不爽就再修一次吧XD20F 61.222.220.37 台灣 06/26 13:45
所以新的是怎樣 有人貼給我看看嗎?
※ 編輯: luciffar (223.141.10.89 臺灣), 06/26/2024 13:46:03
→ moma8: 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21F 39.12.73.142 台灣 06/26 13:46
→ peterwu4: 塔綠班一定很後悔為什麼要改成1/222F 61.222.220.37 台灣 06/26 13:46
→ luciffar: 乾 廢棄的東西為啥不砍一砍23F 223.141.10.89 台灣 06/26 13:46
噓 paiopapa: 就說是增修條文第3條了 不會GOOGLE嗎25F 1.164.189.188 台灣 06/26 13:47
→ luciffar: 谷歌怎麼搜尋會擺第一啦26F 223.141.10.89 台灣 06/26 13:47
推 remifentanil: 對欸 這個是國中公民的考題捏27F 223.139.97.50 台灣 06/26 13:47
→ wadekimo: 就像上次對癩皮寮的處理方式一樣,只要一直閃躲、胡扯瞎扯,順便再抹紅對手,立法院能耐我何?敗壞憲政,莫此為甚28F 27.52.197.208 台灣 06/26 13:47
→ luciffar: 重新修正一下 新的繼續討論32F 223.141.10.89 台灣 06/26 13:48
推 wanters: 其實辭職也不會怎樣 當年李登輝准連戰辭33F 123.195.0.79 台灣 06/26 13:48
※ 編輯: luciffar (223.141.10.89 臺灣), 06/26/2024 13:50:09
推 ChungLi5566: 早改成增修的第3條了 閣揆只能接受34F 114.137.110.16 台灣 06/26 13:48
→ wanters: 行政院長後,馬上任命一個叫連戰的人當行政院長 有前例可循根本不用怕35F 123.195.0.79 台灣 06/26 13:48
→ luciffar: 反正行政院長就是 接受/辭職自己選啦 乾37F 223.141.10.89 台灣 06/26 13:50
→ luciffar: 沒有辭職才對 也沒有釋憲40F 223.141.10.89 台灣 06/26 13:52
推 thinksilver: 有個黨說要正名制憲 獨立建國阿41F 163.17.149.199 台灣 06/26 13:52
推 pastevil: 以後賴政府審不過就釋憲,審不過就釋憲42F 42.79.245.227 台灣 06/26 13:58
推 lain2002: 黨說違憲就是違憲43F 36.236.139.80 台灣 06/26 13:58
→ pastevil: ,直接稱帝比較快吧44F 42.79.245.227 台灣 06/26 13:58
噓 shirleyEchi: 三分之二才應該貼三次45F 101.12.101.38 台灣 06/26 13:59
噓 amury: 邏輯死46F 101.12.103.78 台灣 06/26 13:59
不然邏輯活是啥 多講一點啊?
※ 編輯: luciffar (223.141.10.89 臺灣), 06/26/2024 14:01:01
噓 basslife: 你要看的是增修條文吧= =47F 61.220.127.70 台灣 06/26 14:00
→ soarling: 他接受了 但也申請釋憲48F 42.72.17.159 台灣 06/26 14:01
→ luciffar: 那釋憲的法源在哪?
亂釋憲才是違法亂紀吧
現在有誰因為違憲被判刑了嗎?49F 223.141.10.89 台灣 06/26 14:02
推 imhank: 白爛妙法 真正好 聰明智慧人品高52F 114.45.24.248 台灣 06/26 14:03
→ luciffar: 沒有的話 賴清德才真的是很急捏53F 223.141.10.89 台灣 06/26 14:03
→ imhank: 宇宙唯一真神 無法攻破的自原其說54F 114.45.24.248 台灣 06/26 14:03
→ luciffar: 七早八早的就申請釋憲 笑死人喔 XDDD
1.接受 2.賴神被判刑 3.釋憲
流程應該是要這樣走才對!
直接跳過1 2 這才是違反程序正義!!!!55F 223.141.10.89 台灣 06/26 14:03
→ Maple3CC: 卓榮泰不接受直接違憲跟你硬幹60F 49.216.21.43 台灣 06/26 14:13
噓 steve1012: 都錯誤訊息了 你還是自刪吧61F 136.24.47.3 美國 06/26 14:16
噓 shyangwang: 不都公告了?62F 223.138.238.25 台灣 06/26 14:22
推 TerminalD: 因為違憲可以宣告法律無效 不過基本上綠共被逼到這一步也已經是窮途末路了啦卓榮泰事實上沒得不接受 法律強迫他必須接受 死鴨子嘴硬而已63F 223.137.103.219 台灣 06/26 14:37
→ wheat1130: 瘋鳥集團94狂67F 111.248.135.72 台灣 06/26 14:47
噓 Ligamenta: 錯到底,等於造謠68F 223.143.211.77 台灣 06/2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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