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標題 Re: [新聞] 可憐小姊妹碧潭溺斃 狠母涉殺人罪遭聲
時間 Thu Jul  4 20:57:23 2024


之前在湖南住十年
還生了兩個小孩

跟公婆住一年就不行了

其實
我一直認為
夫妻不要跟公婆住

不管現在房價多貴
房租多貴
能租到的房子有多小間

即便是租個小套房
夫妻和子女也應該一起搬出去住

距離就是有美感
現在人生活原本就不容易
各種壓力原本就很大
再加上家裡兩尊太上皇要伺候
簡稱老害(就是常常論輩份搶博愛座的老害)
人生也太苦

搬出去住啦!
我只是要傳達這個理念
房子不在大
只有夫妻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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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7.31 (臺灣)
※ 作者: postpost 2024-07-04 20:57:23
※ 文章代碼(AID): #1cXfmrW6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0097845.A.806.html
ls4860: 其實本來就應該這樣 以前三合院 也是夫妻1F 61.230.64.102 台灣 07/04 21:02
qaz31415: 把不跟公婆住寫進婚前協議,法院公證。2F 1.169.5.200 台灣 07/04 21:02
ls4860: 在另外一個房間 不會在一起3F 61.230.64.102 台灣 07/04 21:02
qaz31415: 結婚如果不先小人後君子,下場就是先君子後小人。4F 1.169.5.200 台灣 07/04 21:02
veryGY: 公婆殺人6F 36.229.88.175 台灣 07/04 21:05
alice1967: 沒錢買房搬個毛
另一個房子比較好,越遠越好
之前有一個被婆婆逼死的7F 42.77.84.124 台灣 07/04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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